第174章  列強的干涉

民國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駐京日本代理公使約同英公使、俄公使同赴外交部,會晤陸徵祥總長。

先由日本代理公使口述,略雲︰「中國規復帝制,進行甚速,其里面反對者暗潮甚烈,實行之期,恐發生事變。目前歐洲正當多事,凡有害和平者,皆當避之。萬一中國國內有動搖情形,不僅為中國之不幸,即與中國關系較深之各國,亦誠可憂。據我國所見,中國內情,如上海長江一帶,及南方各處,均極可慮。袁大總統就任四年來,中國秩序漸次恢復,日本**不勝敬佩。袁大總統如仍極力維持,國內當無動亂之虞。

「今若急謀變更,恐引起不安情事。不得不為中國惜。願大總統出以賢明之措置,將實行帝政之期,暫為延緩,以防禍于未然。而鞏固極東和平之基礎。日本**為此勸告,決非干涉中國內政。

英公使雲︰「日代表之通告,本公使完全同意。接著詢問中國**能自信國體改革之實行,能無變故否?」

俄公使雲︰「日代表及英公使之言語,本公使均同意。」

自日、英、俄三國警告以後,法國公使館亦接奉法國**訓令,加入三國警告。

于十一月三日親赴外交部與陸徵祥總長會晤,聲明對于中國復興帝制,勸告中止。內情和三國警告相同。

隨後意國駐京公使,亦于十一月十二日午間親詣外交部,訪晤陸徵祥總長,謂奉本國政.府訓令,會同四國公使勸告中國**將變更國體之事緩行。

十月二十八日,更有日本代理公使會同英、俄兩公使向中國外交部正式提出警告。全文如下︰

「中國近所進行改變國體之計劃,今似已猛進而趨入實現其目的之地步。目下歐戰尚無早了之氣象。人心惶慮。當此之時,無論世界何處,苟有事態足以傷害和平安寧者,則當竭全力阻其生成,借以杜絕新糾紛之出現。中國組織帝制,雖外觀似全國無大反對,然根據日政。府所得之報告,而詳察中國之現狀,覺此種外觀僅屬皮毛而非實際。此乃無可諱飾者也。反對暗潮之烈,遠出人臆料之外。

「不靖之情,刻方蔓延全國。觀袁總統過去四年間之政績,可見各省紛擾情狀,今已日漸平靖。而國內秩序,亦漸恢復。如總統決計維持中國之政治現狀,而不改其進行之方針,則不久定有秩序全復,全國安寧之日。但若總統驟立帝制,則國人反對之氣志將立即促起變亂。而中國將復陷于重大危險之境。此固意中事也。

「日政.府值此時局,鑒于利害關系之重大,故對于中國或將復生之危險狀況,不能不深慮之。且若中國發生亂事,不僅為中國之大不幸,且在中國有重大關系之各國,亦將受到直接間接不可計量之危害。而以與中國有特殊關系之日本為尤甚。且恐東亞之公共和平,亦將陷于危境。

「日政.府睹此事態,純為預先防衛,以保東方和平起見,乃決計以目下時局中大可憂慮之原因,通告中國**,並詢問中國**能否自信可以安穩達到帝制之目的。日**以坦白友好之態度,披瀝其觀念。甚望中華民國大總統听此忠告,顧念大局,而行此展緩改變國體之良計。以防不幸亂禍之發作,而鞏固遠東之和平。日**故已發給必要之訓令,致駐北京代理公使,日**行此舉動,純為盡其友好鄰邦責任之一念而起,並無干涉中國內政之意。」

列強為什麼對中國的國體變更如此敏感?當然是因為他們看到了,一旦恢復帝制中國必亂。而中國亂就會損害他們在中國的利益。用不著多大的洞察力,這麼簡單的事,幾乎有一點常識的人都能看到。

袁世凱等人都是大智慧之人,他們為什麼看不到這一點呢?人總是過高估計自己,有自知之明的人,這個世界並不多。當然,追求權力是最高層次的個人利益,何況高高在上惠及子孫的皇帝的高位呢?歷史上為得到這個位置,父子兄弟都可以相殘。這個位置對人誘惑力太強了,或許這就是利令智昏。這個世界上,像華盛頓那樣的,能夠用平常心對待權力和高位的品行高尚之人,能有幾人?

外交部陸徵祥總長于十月二十八日接受日本及英、俄公使警告以後,當即答復︰

「貴國警告業經領會。此事全系中國內政。然既友誼勸告,因亦不能不以友誼關系,將詳細情形答復。中國帝制之主張,歷時已久。我國人民所以主張帝制者,其理由蓋謂中國幅員廣大,五族異俗,而人情浮動,教育淺薄,按共和國體,元首常易,必為絕大亂源。他國近事,可為殷鑒。不但本國人生命財產,頗多危險。即各友邦僑民事業亦難穩固。

「我民國成立已歷四稔,而殷戶巨商不肯投資,人民營事,官吏行政,皆不能為長久計劃。人心不定,治理困難。國民主張改革國體之理由,實因于此也。政.府為維持國體起見,無不隨時駁拒。乃近來國民主張者,日見增加,國中有實力者亦多數在內。風潮愈烈,結合愈眾,如專力壓制,不獨違拂民意,誠恐于治安大有妨礙。**不敢負此重責,惟有尊重民意,公布代行立法院通過之法案,組織國民代表大會,公同議決此根本問題而已。

「當各省人民向立法院請願改變國體時,大總統曾于九月六日向立法院宣示意見,認為不合事宜。十月十日大總統申令據蒙回王公及文武官吏等呈請改定國體,又告以輕率更張,殊非所宜,並試各選舉監督,遂照法案,慎重將事。十月十二日,又電令各省選舉監督,務遵法案,切實奉行,勿得急遽潦草各等因。足見政.府本不贊成此舉,更無急激謀變更國體之意也。

「本國《約法》主權,本于國民全體。國體問題,何等重大。政.府自不得不听諸國民之公決。政.府處此困難,多方調停,一為尊重法律,一為順從民意。無非冀保全大局之和平也。大多數國民意願,現既以共和為不適宜于中國。而問題又既付之國民代表大會之公決。此時國是業經動搖,人心各生觀望,政治即受影響,商務已形停滯,奸人乘隙造謠,尤易驚擾人心。倘因國是遷延不決,釀成事端,本國人固不免受害,即各友邦僑民亦難免恐慌。國體既付議決,一日不定,人心一日不安,即有一日之危險,此顯而易見者也。

「當國體討論正烈之際,政.府深慮因此引起變故,一再電詢各省文武官吏,能否確保地方秩序。該官吏等一再電復,僉謂國體問題,如從民意解決,則各省均可擔任地方治安之任。實行改革時,必無變故發生。在外國人之調查,自不能若本國人之詳確。今各省官吏,均一致報告,擔任治安,未聞有任何反對行動及上海長江一帶及南方情形可慮之報告。政.府自應據為憑信。至本國少數好亂之徒,逋逃外國,或其他中國法權不到之處,無論共和君主,無論已往將來,純抱破壞之暴性。無日不謀釀禍之行為。然只能造謠鼓煽,毫無何等實力。數年以來,時有小亂發現,均立時撲滅,于大局上未生影響。

「現在各省均加意防範,凡中國法權不到之處,尚望各友邦始終協力取締。即該亂人等亦必無發生亂事之余地矣。當貴國政.府勸告之時,各省決定君主立憲者,已有五省,各省投票之期,亦均不遠。總之在我國國民,則期望本國長治久安之樂利。在政.府則更期望各友邦僑民,均得安心發達其事業。維持東亞之和平,正與各友邦政.府之苦心,同其一轍也。

「貴國政.府此項友誼勸告,並聲明決非干涉中國內政,此項嘉意,本政.府自當重視。貴國政.府此舉既完全為維持東亞和平起見,正與本國意見相同。貴國政.府盡可深信本國政.府,凡可以達到此目的者,必不遺余力也。以上各節,即希轉達貴國政.府為荷。」

日本政.府于接到袁政.府答復之後,頗不滿意,乃于十一月四日,又由駐京日本代理公使至外交部,代表日本政.府,聲稱中國政.府答復日本忠告之文,甚不明了,請以更明白之文答復日、英、俄三國所進之勸告。

陸徵祥總長當即答復,略謂目下國體投票,已有十余省,依法辦理。至于投票期限,早已規定,民意所趨,非政.府之力所能左右。況此事關系法律問題,手續異常繁重,辦理又不能過于急遽,在.政.府一方面,關于此事,凡有能盡力之處,無不極為盡力,以副各友邦勸告之雅意。

這兩次答復以後,日本仍不滿意,要求中國政.府對于四國展緩變更國體之勸告持何態度,發表正式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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