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農無稅

作者︰半老夫子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皇帝的話太理想化了,這是唐三任的第一反應,任何時候官商勾結都是無法避免之事,皇帝不可能保證天下所有的官員都能奉公守法。

工廠主為了利潤壓榨工人,官員卻因為收了工廠主好處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去處置。工人與工廠主相比完全是勢弱的一方,官府不給做主的情況下工人基本上都只能選擇忍氣吞聲。

「陛下!若是官商勾結,官府對工廠主壓榨工人視若無睹怎麼辦?」

「繞來繞去又繞到了監管問題上,朕從來不吝用最大的惡意揣摩人性,人性本惡。只是因為在進化的過程中為了生存給自己定下了各種需要遵守的規矩,任何時候權力失去監管都會出現問題。

這方面已經屬于吏治問題,不是我們今天要說的方向,朕想說的是以後學堂的學生畢業之後,優先安排到各個皇莊、王田按照我們新的基層管理方式,管理這些田土,為實現我們設想中的體制做準備。」

「陛下是打算把皇莊與王田全部國家化嗎?」

「可以這麼說吧,我們要同時執行兩種方式,一種是皇莊與王田這種國有化模式,耕種者只有使用權沒有買賣權,這樣他們在著急的時候,才不會賣地應急。

另一種就是極致的私有化,讓士紳兼並更多的土地,形成大規模便于機械耕種要求,以減少人力消耗,能夠產生更多的利潤。

當然兩種方式都需要繳稅,我們要觀察一下稅後到底是小規模種植獲利高一些,還是大規模農場模式更有利潤。

國家的稅收政策越簡單越好,以後朝廷的稅收就分三大塊,一份是歸朝廷管理的稅收,目前定為二十稅一;一份是地方管理的稅收,定為十稅一。

還有一份是徭役,老百姓對徭役的恐懼其實更甚于賦稅,一個壯勞力服徭役後,家里的田畝就只能交給老弱婦孺打理。尤其正趕上農忙的時候,家里的莊稼肯定要減產,我們在考慮百姓服役的時候必須要考慮農時,還有一個就是距離。

原則上徭役不出縣域,也就是各縣的活各縣自己干,若是趕上出兵戰爭這樣的大事,所需要的民夫采取雇佣的方式。

如此能讓耽誤了農時的百姓獲得足夠的補償,不使百姓蒙受損失。」

「陛下!地方上的十稅一該如何分配?還是縣里收的稅歸縣里,府里收的稅歸府里。」程蘆山賬房出身對錢糧問題特別的敏感,馬上看到了地方稅收的問題。

「老程說的是財政分配問題,誰收的稅歸誰分配最不可取,這會造成極大的貪腐溫床,無論是朝廷收的稅歸還是地方收的稅都要由專門收稅的衙門進行收稅。收稅打不管花錢,花錢的不管收稅。

原則上來說地方上的稅收分配原則是三七分賬,上一級佔三,下一級佔七。比如一府之地有七個縣,每個縣的稅收有三成是歸知府衙門分配。

一個省有五個府外加三個直隸州,那麼省里就能從每個州府里抽出三成賦稅,用作省財政度支分配。

這是農業稅收的安排,未來隨著工業的發展,工商稅收穩步增長以後,我們還會逐步降低農業稅收,直到有一天我們不用征收農業稅收,也能維持國家運轉,進行良性循環。」

「農無稅!」唐三任與程蘆山齊聲驚呼。

「這不好嗎?」

「陛下!臣不是潑您的冷水,這個目標定的太高了吧!就是先賢所說的大同社會也做不到農無稅吧?」

「不試試怎麼知道不可以呢,你我君臣若是在有生之年能實現了呢!」

「若是真能實現農無稅,臣就是肝腦涂地也在所不惜,這可是青史留名之事,煌煌史冊不管到什麼時候都會記得這個歷史時刻。臣作為參與者,與有榮焉!」唐三任激動的聲音都有些發顫。

程蘆山也是大聲表態︰「若是能達成這個目標,臣還在乎什麼公平不公平,能參與進這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新政之中,已經是臣最大的幸事。」

不得不說這個時代的官員對于青史留名有著熱切的渴望,與青史留名相比財貨真的不值一提。

激動過後,唐三任敏銳的發現若是真的實現農無稅,士紳們依靠壟斷土地獲得話語權的作用便會蕩然無存。

取而代之的是以工廠主、商人為代表的新興利益集團,畢竟人家交稅了獲得話語權就是天經地義,若真如此這大明王朝今後的走向還真有些看不懂了。

「陛下!商人重利輕義,以商人為根基天下只會到處都是奸滑之人,時間長了肯定會是禮崩樂壞、道德淪喪!」

「朕今天跟你說的話,你們一定要記住,我們要建立的是工業國,不是商業國,我們需要的是大國工匠,需要的是有開拓精神的工廠主。

商人只是其中的點綴,從前商人掌握不了權力,今後也不可能讓商人掌握權力。

這天下沒有商人不行,無法做到貨通南北,朕可以讓商人富貴,卻絕不會讓商人左右朝廷的政策。」

「那未來的選官制度該怎麼定呢?商人交了那麼多的稅,總不能跟如今這樣商人不允許參加科舉,以打壓商人的地位。」

「今後的朝廷官員任何人都不允許經商,包括其家人,而家人也包括所有的直系親屬,同時也會嚴查所為的掛靠,比如將手里生意掛靠到外人手里,實際上還是在自己家人中,發現這種情況,一經查處將會嚴懲。

官員上任必須公布自己的財產狀況,卸任之後同樣也要公布財產狀況,若是卸任時財產出現比上任時多出太多的情況,該官員必須說明財產的來源,若是對不上賬,那對不住了,全家抄家流放。

這麼做的前提是官員的合法收入能夠讓官員過上體面的生活,防止貪腐與官商勾結首先要做的是讓官員有維持體面生活的俸祿,然後才能用法令的方式限制其違法的行為。

使得官員在違法之前先要衡量一下違法的成本,一旦違法被抓獲付出的代價值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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