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身家億萬不自知(23)

作者︰快穿狂魔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媽,我不是這意思,溫柚,你還不快過來,你在這瞎胡說什麼呢?

有什麼事不能私底下說。」

衛二柱在他媳婦說話的時候就知道不好了,此時更是恨不得直接把他媳婦嘴給堵上,這種事就算真的要說,那也完全可以私底下說。

何必當著衛宇岳父家說。

「還私底下說,我沒當著那些親朋好友面說就已經算給你面子了。

婆婆,那好,就算您老說的都對,他們兩個答應把房子留給你養老了,我還是想問問,等您老了之後,這房子歸誰,家里的東西又該怎麼分,我們這次過來忙前忙後的那是一分錢都沒得到,他二百五十萬的房子已經買上了,這是不是有點不公平啊,我們家是只有一個女兒,可那也是你們老衛家的女兒。

人都說窮養兒子富養女。

有些事我覺得我們還是先掰扯開了,免得回頭出了意外鬧不清。」

溫柚轉頭又瞪了眼她丈夫,很是不滿意的把她丈夫推開繼續說。

一點屁用沒有,明明自己心里也有那麼點想法,可是卻不好意思說,她這個做妻子的說出來了,不幫襯也就罷了,還好意思裝好人勸阻,也不知是哪來的這麼大臉面。

「呵,這倒成我的錯了。

老二,我沒跟你說過,等回頭你女兒結婚我同樣會給她陪嫁一套房嗎?她在哪邊定居,我給她陪哪邊的房子,就算她跑到首都定居。

我也給她陪一套首都的房子。

還想怎麼樣?這還嫌不公平?

現在給你們隨便弄套房,你們就確定你們女兒喜歡,就確定你們女兒以後就在那個城市長呆著了。

現在高考還沒開始呢,回頭上哪個大學都還不知道,著什麼急?

我還沒死就惦記著我死後遺產了,我要是活個一百多歲,你們還不得拿老鼠藥藥我,罵我老不死?」

喬木生氣的怒斥了一會後,就趕緊又深呼吸了一會兒,緩解了一下自己的心情,隨後才又繼續道︰

「你先給我閉嘴,老二,你媳婦要是再不閉嘴,你就給我滾出去。

跟你媳婦一起滾出去。

既然有人先這麼不要臉了,那我也就把話敞開了說,這園林建起來花了兩個多億,後期每年維修至少一百多萬,每逢五年,十年都得大修,大修一次,少說都得千萬。

你們就來跟我說說,誰能承擔得起這個維修費用,誰能承擔得起這個維修費用,我現在立刻就立遺囑,我死後就把這個園林傳給他。

這園林不能賣,不能拆。

也就是說平均下來,想要讓這個園林維持現在的模樣,每年就得在園林上面投資三百多萬,將近四百萬,你們先跟我講一講,誰的年薪過百萬了,誰又能夠承擔得起?」

「媽,要花這麼多錢嗎?

那咱們要不把園林賣了吧,不然每年這麼多錢投入進去,那豈不是白白打水漂了,也見不到回頭錢啊,這哪是咱們家能承擔的起的。」

好東西誰都喜歡,這麼大一個園林誰能不羨慕,誰不想要,可是再羨慕,再想要,那也得考慮一下自己的能力,衛大柱雖然很清楚自家收入不低,但怎麼著也不算高。

一家人年薪最多也就五十萬。

這還得是年景好的時候。

這五十萬是毛收入,還得刨除掉日常吃喝之類的各項花費,他們家那是賺的多,花的也多,一年到頭能余下十來萬就算不錯了,本來他們家勉強湊湊是能湊出點錢付首付的,可是五年前他出了一場很嚴重的車禍,差點送了命,光是ICU病房就住了一個月,過去十來年攢下來的錢,基本都清空的差不多了。

還多虧了有醫保。

不然估計當時就欠一債。

如此一來,衛大柱又哪里敢說自己能接受這個小園林維修啥的。

「賣,賣給誰啊?

人家有錢買的,不能自己花錢在蘇州修園林,不能自己花錢去好地方修園林嗎,跑我們這窮鄉僻壤的來修,況且,這是家里的祖宅。

祖宗宗祠都在這呢。

你覺得你爸你太爺爺活著的話會願意嗎,反正我肯定不會賣,回頭傳給你們,你們要是撐不下去。

那你們就賣。

這園林就是這麼個情況,我還活著的時候,你們別想賣,要是誰有能力維持每年的維護費用,那就可以站出來說,我要來接手啥的。

除此之外,就是賣東西的錢。

說實話,我把家里前前後後收刮了一通,總共就賣了一個多億。

之所以能有兩個多億花,那是我請別人操盤運作去股市賺了點。

這錢跟你們其實也沒關系。

是我自己請人賺的。

甚至這園林我還倒貼了不少。

不過,我也懶得跟你們計較。

這張支票是七百五十萬的,老大,是給你的,老二,這張一千萬支票是給你們家的,這下一樣了。

還有老三,這張支票同樣也有一千萬,你自己收著,別給別人。

剩下的你們就別想了。

我死後會都捐出去。

至于園林的維修費,我會自己想辦法,你們誰要是覺得不公平不公正,那可以自己來查賬,這邊賬本記得那是清清楚楚,該交的稅也都交的清清楚楚,不怕你們來查。」

喬木本來是想做到真正的相對公平的,想著給大孫子在某一個城市買了一套房,不能給二孫女同樣在那個城市買一套房,萬一二孫女不在那個城市待著,那把房子買在那邊豈不是白白浪費了,這才沒有給他們一起買房,而是按先後順序慢慢來,這件事,喬木也提前跟自己的二兒子和三閨女說過一遍了。

可老二家的還是覺得不滿。

總覺得她重男輕女。

偏心老大。

那她能有什麼轍,那就一視同仁,一家給一千萬唄,至于以後賺到的錢,喬木可不會再按原身的想法留給他們了,等她死了就捐了。

要是再鬧。

那她連著園林都不留給他們。

直接捐給縣政府當博物館用。

省得他們再鬧。

再覺得她分配不公平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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