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七百二十章︰無家可歸老太太(無喬木番外)

作者︰快穿狂魔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橋洞下,盧海娟死亡將近一個星期後,才開始有腐臭味道傳出去。

雖然多數人聞到這股臭味後。

是掩鼻匆匆離開。

但還是有好奇的人一探究竟。

並且在受到驚嚇之後報了案。

還引來了不少人圍觀。

辦案人員維持好秩序後,就是法醫過來進行初步鑒定,確定屬于刑事案件,還是其他的普通案件。

這點其實還是挺好鑒定的。

在鑒定結果出來後,當然就是用裹尸袋將盧海娟帶回去,一是進行更加深入的法醫鑒定,二是回去用技術手段修復一下容貌,然後請管戶籍的幫忙確定死者身份信息。

因為盧海娟不是本地人。

所以這方面還是花了點時間。

最後愣是花了一個星期,這才好不容易尋找到盧海娟的原戶籍。

並且將尸體轉交回本地。

隨後再由本地的辦案人員聯系死者家屬,也就是李大柱李二柱他們,就連盧海娟的兩個閨女也都收到了消息,並且趕了過去,見到尸體後,他們除了悲傷之外,更多的還是互相指責,謾罵著對方不孝。

特別是兩個女兒。

罵的更是格外理直氣壯。

因為在家里有這麼多兒子的情況下,女兒不承擔長輩養老,本來就是他們這眾所皆知的一個慣例。

雖然沒有相關明文規定。

但是大家早已習慣成約。

在他們的爭吵之下,原本對盧海娟死亡前因後果不太了解的人。

很快也知道了具體情況。

並且對著在場人等指指點點。

吵到最後,他們甚至還為盧海娟這幾天尸體使用冰棺的費用,再次爭論了一番,直到吵出了平分的結果,這才暫時平息了爭吵,並且把盧海娟的尸體帶去火葬場火化。

雖然正常情況下該停靈幾天。

但盧海娟不都死了好久了嗎?

都死了半個月了。

停靈這一步,自然也就沒有必要了,他們拿上相關證明,就立刻帶著盧海娟的尸體去了火葬場,火化成骨灰,過程因為墓地購買,火化的費用,以及骨灰盒具體價格好壞等等,再次不可避免爭議了番。

爭議點在于該不該平均承擔。

按他們這邊的慣例而言,女兒是不需要承擔這些的,女兒在父母死亡之後承擔的主要是喪樂費用。

就是搭棚子,請一堆人過來吹各種樂器哭喪之類的,這個費用。

其他的都是由兒子負責。

這是他們這邊多年的慣例,如果只有一個兒子或者只有一個女兒的話,則是全部由這一個人負責。

但是盧海娟兩個閨女,一人得了一套房這道坎,在李大柱那就過不過去,李大柱和李二柱他們一致認為,他們這兩個妹妹也算是平分了家產,自然得跟他們承擔同樣的義務,而李美和李麗兩姐妹一是覺得得按慣例來,還有就是覺得,她們兩人只是一人得了一套房,大哥和二哥兩人還各得了兩套房子呢。

怎麼看這家也不是平分的。

怎麼看都是該他們多承擔點。

老三同樣認可這點。

因為他也只分了一套房。

總之一場喪事,辦的是烏煙瘴氣,也讓周邊鄰居看了好大一場熱鬧,可以說盧海娟不但死的不怎麼體面,就連喪事辦的也不太體面。

下葬那天,請來的人在棚子里面哭著唱著子女的不舍,可是周圍知道具體情況的鄰居,都是滿臉嘲諷的看著,不管他們再怎麼偽裝。

大家心里也都有一桿秤。

都清楚盧海娟是怎麼死的。

喪事辦完後,附近知情的人家都不太樂意與李大柱李二柱他們家來往了,就連表面功夫都不太樂意做,而李家三兄弟和另外兩個姐妹之間,也都幾乎斷絕了人情往來。

大家各過各的,互不干預。

日子就這麼平凡的過著,沒幾年的時間,就沒多少人記得盧海娟的事了,李家人的生活水準,也在隨著國家的發展,變得越來越好。

在這時代,真沒有多少人會一直惦記著,想著說某人不孝等等。

十年之後,二十年之後。

時間一晃就是二十五六年。

也就是從這一年開始,李家三兄弟和兩姐妹,才陸陸續續死亡。

有的是老死的。

有的是病死的。

但不管怎麼說,他們最終都活過了七十歲,運氣最好的那個,甚至活到了八十多才去世,等到原身死後四十年,她那三個兒子和兩個女兒才全部去世,孫子輩也去世了幾個,大多數都是因病或者意外。

而在原身去世五十年後。

盧向義即便沒有被詛咒,也即便沒有被人斬去壽命,他拋妻棄子和未報生養之恩的因果,還是在一定程度上,阻斷了他的修仙道路。

所以在他一百三十八歲那年。

總算是再也撐不下去。

要麼死!

要麼就得通過其他手段續命。

尋尋覓覓之後,他終究還是走向了罪惡之路,把手伸向了他的血脈後裔,也就是盧海娟的那些孫子輩往後的子嗣上,這一次,可就沒有人去阻止了,即便路邊的監控十分之多,遠比過去來的多得多,可是這也無法阻止已經修行有成的盧向義,對他的那些血脈後裔動手。

奪人性命氣機續命這種事。

有了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畢竟續命是有折損的,一個血脈後裔的性命最多只能給他續命二十年,而且隨著他與他那些後裔的血脈變得越來越遠,續命難度和給他續命的年歲,也會逐漸增加和減少,續命難度增加,年歲卻減少。

為了能多活一些年。

盧向義的罪惡行動很快就變得一發不可收拾起來,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里,連續對三個與他的血脈最親近,同時年紀最小的人下手。

這種涉及到人命的案子。

特別還是同一家的人命。

一個月內連續三次。

沒有哪家執法機構能容忍,再加上現在街上到處都是監控,沒過多久,盧向義就被發現,並且相關案件也被專門負責這一類人群的部門接手,先是告知師門,然後便直接動手把他抓了起來,按律審判。

只是雖然盧向義被判了死刑。

但是被他奪了性命的人。

卻也的確無法挽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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