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王朝覆滅的根源之一

作者︰天煌貴冑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你說你這麼多年的官是怎麼當的?還是說,你是當官當傻了?還堂下下跪者何人?為何狀告本官?這麼愚蠢的話你是怎麼想出來的?」

對于王時雍,趙桓頗有些恨鐵不成鋼的感覺︰「沒有大明戶籍的不算人,不算人還問堂下下跪者何人?簡直丟人現眼,朕都沒臉說你是朕的臣子!」

王時雍卻有些魂不守舍的答道︰「啟奏官家,那些孩子……」

趙桓忍不住瞪了答非所問的王時雍一眼,說道︰「那些孩子的事情你先別管了,回頭等女子結社的人找上門來了你再派人去處置。打從明天開始,汴京城內開始嚴查乞丐和青皮。」

「那些斷手斷腳無法干活的送去養濟院之類的衙門養著,能干活卻行乞的全都抓起來,回頭跟那些街面上的青皮一起,全都給秦會玩送過去。」

「百姓常說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朕就給他們一個朗朗乾坤,讓百姓能夠活得舒心!」

想了想,趙桓干脆又讓人去街面上采買了一些酒菜,打算一邊吃一邊談事兒——

除了歷朝歷代都存在且永遠沒辦法根治的丐幫和采生折割之類的問題之外,中國古代歷史上還有一個很要命的問題,那就是人口買賣問題,或者說是由于人口買賣而導致的隱戶問題。

眾所周知,漢武帝連年用兵,被人詬病為窮兵黷武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戶口減半」。

然而用腦子想一想就知道,戶口減半跟人口數量減半,根本就是兩個完全不能的概念。

人口數量減半意味著實打實的死了一半的人口,而戶口減半,其實就跟「關東流民二百萬口,無名數者四十萬」是一回事兒,意味著有很多的百姓戶籍在官府的戶籍冊子上消失,從而造成了戶口數量減半的現象。

這也是司馬缸為什麼在《資治通鑒》里寫「漢武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禍」的原因——

如果劉野豬真就是不管不顧的一門心思打仗,結果造成全國百姓丁口死亡過半,估計都用不著等陳勝吳廣之流在大澤鄉造反,光是被劉野豬懟得遠遁西域的匈奴都能大笑三聲然後率兵回來干死劉野豬。

比較神奇的是,戶口數量甚至百姓丁口數量不斷莫名其妙消失的問題並不僅僅只存在于漢或者宋,這是一個自從家天下開始就一直存在的問題,一直到了蔣校長轉進台灣才宣告終結。

問題的根源很簡單——

民分三六九等,而販賣人口甚至是一門合法的生意。

按《周禮》,先秦時已有合法的奴婢交易市場,周王室和各諸侯國都設置有「質人」一職,「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車輦、珍異」。

《周禮》之中的「人民」並不是後世的人民,而是指奴隸奴婢,跟「牛馬、兵器、車輦、珍異」一樣都是供交易的貨物。89書庫

東晉時,朝廷還從奴婢交易中征稅。《隋書‧食貨志》載,「晉自過江,凡貨賣奴婢馬牛田宅,有文券,率錢一萬,輸估四百入官,賣者三百,買者一百。」稅率為4%,其中3%由賣家承擔,1%由買家承擔。

這些允許合法販賣的人口,是奴隸,又叫做「奴婢賤口」,這些人在法律上被劃入賤民,不具備「國民」身份,而是視同主家的私有財產,可以牽到市場上買賣,如《唐律》便明文規定︰「奴婢賤人,律比畜產」;「奴婢既同資財,即合由主處分」。

這也就意味著,販賣奴隸奴婢是合法的,跟你牽頭牛到市場上販賣沒有什麼區別。

同樣的,後來的大明同樣存在這個問題,甚至還有為了躲避賦稅而搞出來的「投獻」制度。

這些問題就造成了戶口數量的減少——

從擁有戶籍的百姓變成了賤籍、佃戶之流,自然就失去了戶籍,官府在統計丁口之時自然也就不再將這些人統計進去。

比如《明太宗實錄》之中每年十二月的統計數據之中,永樂二年時天下戶九百六十八萬五千二十,丁口數量為五千九十五萬四百七十,其後的幾十年里一直沒有什麼大的增長,不光比之洪武年也沒什麼長進,甚至有些時候還會出現人口數量下降的情況。

實際上,這種情況哪怕是用想一想都知道不正常——

天下大亂的時候出現人口下降的情況很正常,因為打仗這種事情不是請客吃飯也不是繡花做文章,是會實打實的死人的。

可是當天下太平之後,百姓們沒有綜藝節目,沒有夜店,沒有手游也沒有抖音之類的娛樂項目來打發時間,造小人幾乎就是唯一的娛樂項目!

更重要的是,從家天下出現的那天開始一直到終結,從來都沒有哪個專家跳出來說什麼計劃生育,更沒有「本國人口增長不足時可以引進國外人才尤其是可以引進泥格爾」這種狗屁論調!

所以這就顯得很不正常——

丁口數量過多,土地不堪重負,而生產力又不夠發達,生產資料不足以養活所有人時,爆發戰爭來解決人口壓力是很正常的事兒,可是當戰爭停息之後,因為戰爭而造成大量青壯死亡,空出來的田地再分配之後已經能夠讓百姓吃飽飯,這時候出現人口增長大爆炸才對。

可是無論家天下的皇帝和朝廷如何鼓勵生育,偏偏就能出現人口增長停滯甚至出現負增長的情況,甚至就連某些穿越者都會有意無意的忽略這個問題,總是從其他方面去尋找一個王朝滅亡的根源毛病。

然而實際上,因自願或非自願的人口買賣而造成的隱戶問題同樣是造成一個王朝滅亡的罪魁禍首之一。

大宋自然也存在這個問題。

盡管在大宋的官面意義上已經不存在「奴婢賤口」,奴婢也不再是主家的私產而是經濟意義上的雇佣關系,法律規定雇佣奴婢必須訂立契約,寫明最長為十年的雇佣期限和工錢數目,到期之後即自動解除主僕關系,然而實際上,大宋依舊存在大量的隱戶以及人口買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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