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甘(四十)

作者︰嗑南瓜子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她看江玉楓又要張嘴,覺得此人聒噪不休也是煩人,趕緊補道︰「多半是羯人的,我去的時候,趕上鮮卑打鬃節,有羯人過來。我臨行出了點岔子,與那些蠢狗扯了幾天交集。」

「多半是他們以為我與拓跋銑有來往,會對羯族不利,所以暗中調換了我的東西。大概以為拓跋銑見著骨印不對,就要跟我翻臉吧」。她一嘟嘴,仍是嫌棄著道︰「蠢的一無是處。」

江玉楓略思索,想透了個中緣由,道︰「既然如此,拓跋銑是想要那枚印?羯人部落分散,若是有印做憑證,他便能找些好手潛入部落殺人見血,是這樣嗎?」

薛凌將印提起來,繞著指尖甩了幾圈,印上紅繩直直纏道末尾。再對上江玉楓,神色間多了幾分自傲。道︰「他早就想要將羯人收入囊中,什麼錢什麼糧,不都為著這一樁。若不是我拿拖住沈家的做誘餌,他的獅子口恨不能將整個西北吞進去。」

「蠢狗還想吞月亮」。她本想再多說一句,根本沒有四座城的事,又覺得犯不著跟江玉楓解釋,只道︰「我原本是騙他的,就從蘇家搜刮點銀子塞過去,等他把霍雲昇騙出京之後,就」

「就想辦法宰了他。「

「沒想到居然有蠢狗自己送上門來,這下蘇家錢都不用出了,肉包子再小,不還是個肉包子,自己啃了還能長點膘」。她放松下來,只覺五髒六腑都在喊餓,伸手又去拿了塊點心。

啃了一口,就著點心手對著門外揚了一揚道︰「你怎麼還不去,早一刻把信送到他手上,他就早一刻騙霍雲昇出京,記得順路去臨江仙替我采買兩屜湯包。」

江玉楓微一點頭,沒急著退出去,道︰「印是羯人王族的嗎?普通人的印,他拿去也起不了什麼作用,不該如此大費周章。」

「對,得是幾個魏姓王爺那種身份。總之挺好用的,給他還有些可惜」。薛凌皺眉,略有所思,或許應該在這里頭玩個什麼花招?這念頭只是轉瞬,細想得等自己閑下來找個無人處,現下是趕緊用這塊肉去忽悠拓跋銑加快動作,她又催了江玉楓一句。

江玉楓仍站著沒動,道︰「若是身份貴重,平日里見的事多,不該有兒戲之舉。貼身的東西落到外人手里,無異于君子立于危牆。」

「他是個蠢狗」。薛凌腦子都沒過,就緊趕著答了江玉楓的話。說完在兀自回憶了一下石亓是什麼模樣,安城糧事,京中來往,到鮮卑逃命。

江玉楓說的也有幾分道理,既然石亓二人知道自己和拓跋銑有來往,要插一腳,也該找個好點的辦法。但她由來瞧不上石亓,只覺這人蠢的連馬也不如。何況,那時候,她救了二人的性命,沒準是石亓兩人不想公開翻臉?

那也算是報了大恩了,她歡歡喜喜收回思緒,道︰「我與那人有過三兩次交集,有這種舉動不足為奇,倒是我當時大意了。老天幫忙,歪打正著。」

江玉楓又道︰「此事拓跋銑知道否?」

薛凌搖頭︰「他肯定不知,沒準還以為是我一手策劃的」。她拍手道︰「對,你嚇唬他一下,將這事說成原就是我的計劃,耽誤的那些時間就為著這事兒,不必說清楚,他知道的。」

都到了這份上,不騙白不騙。

見薛凌十分篤定,江玉楓自覺再多追問不過多添不快,他亦覺得先著人去回個信比較好。京中不比寧城霍家,無論是鷹是鴿從城郊飛起,這一路都不能確保太平。江府只能用最笨的辦法,人馬共行,六條腿跑著去,來往一趟都是個費時活兒。

所以當初薛凌苦等霍雲婉的消息,而不是死守著江家這慢半拍的。霍家與拓跋銑來往是鷹,寧城與京中通信又是用的官府信鴿,不管是誰,只要見了那飛禽腳上套環,非但不得傷殺,還要好吃好喝的供著。若是湊巧撿了個死的,也得趕緊帶著信筒送到最近的衙門去。

一天一地,自然沒有可比性。

他倒是沒忘了薛凌對吃食怨念頗深,走後片刻就有人送來些咸口的粥水魚羊炙,薛凌捧著碗唏哩呼嚕趴桌子上喝了個肚圓,倚著椅背半天才直起腰。要說回來後來往也是幾家富貴的,這還是第一頓舒心飯。

她吃飽了百無聊賴,先將石亓那枚骨印拿在手上繞來繞去,又將拓跋銑新遞來的移到眼前來回欣賞。王儒說的沒錯,這工藝確實極好。如果她沒記錯,拓跋銑第一次給的,就是個普普通通的骨印,上頭什麼裝飾也沒有。

莫非胡人也跟漢人似的,手里印鑒還得分個三六九等,有金有玉,有銅有石?薛凌倒不是好奇,只是對拓跋銑多有鄙嗤。只說那蠢狗第一次瞧不上自個兒,隨便撿了個印給自己就是了。如今知道自己手里有羯人的東西,就巴巴的貼上來,趕最好的送。

最好的送,薛凌咂舌,她最不喜歡的就是狼這種東西。

指尖用力,黃金質軟,骨印左方的狼頭霎時凹進去一塊。剛還耀武揚威的樣子,轉眼就成了老弱病殘相。印信識別只依賴于骨印上的紋路,裝飾毀了也無關緊要。薛凌模索了一下,想將整個狼頭拔下來。

扭了扭,又松了手,將骨印丟到了桌子上。到底是個死物,沒意思的很。

她知道原子上胡人以狼為尊,她多少年前開始就跟這狗日的東西過不去,拓跋銑要真是頭狼也好。她雙手枕在腦後,倚在椅背上,又笑了一回。

反正這處事的過程確實很像獵狼,先丟兩只黃羊兔子之類的東西讓他跑出來,吃的得意忘形處,就悄無聲息的沖上去,扯住後頸皮,匕首從下頜處插入。一定不能偏,偏了剝皮的時候要重新下刀。別說皮子有兩個刀口,就是開口切線不直,都不值錢了。

還得一刀到底,沒直刀柄,快速扭轉一圈,再拔出來。刀刃寬的一個口子,血轉眼就能流盡。如此那狼肉還勉強能吃,不然血塊淤積,則腥臭更甚,怎麼煮都咽不下去。

要說石亓二人也蠢的很啊,經歷了那種事,就該知道拓跋銑對羯族有所圖。看到了羯人的印鑒,只會與自己更加親密無間,怎麼可能翻臉。

她拿著茶水懶洋洋的往嘴里灌,亂七八糟的事兒全憑感覺走了一遭,並沒忙著細想。正愜意處,江玉楓又敲了門進來,遞給她一張寫滿了的紙道︰「你過過目,若有遺漏謬誤之處,及時改了免生波瀾。」

薛凌伸手接過來,先暗夸了一句好字,不過基本不可能是江玉楓的親筆,這種要命的東西,量他也不會自己寫。上頭內容倒是詳細,江玉楓是與江閎商議過的。他二人遠比薛凌長袖善舞,洋洋灑灑下來,除了事情交代的清楚,分寸也拿捏的恰到好處。

雖沒確切說印是誰的,卻也道明了是羯人的東西。經過也粉飾的花團錦簇,大言不慚處,頗有叫囂之意。整篇文張弛有度,倨恭各半,著實文采斐然。唯一讓薛凌有所不滿的,便是江玉楓未依她的,仍舊將「完璧歸趙」四個字寫到了最後。不僅寫了上去,霍狗二字也改了。

沛公離京之日,完璧歸趙之時。

江府多少防著信落入他人之手,說的委婉。薛凌不屑,骨印跟和氏璧比已是魚目渾珠,霍雲昇這狗東西,竟然要被稱「沛公」。項莊舞劍,意在沛公,那狗腦子不定得繞幾個彎才能讀出來。她捏了捏信,終沒喊改,只是語間多了些沒好氣,揮手遞還給江玉楓道︰

「文采斐然,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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