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2章 暴脾氣的樂文(3)

作者︰六月浩雪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林樂文覺得如蝶很可笑︰「爹說給你買個宅子是心疼你。可你呢?你是怎麼對爹的。你從來到京城就住這兒,吃的穿的用的一分錢不掏。爹養著你們母子三人,你還怨恨他偏心不求二姐幫襯萬翰采,怨他不將宅子給你。林如蝶,你就是一只狼心狗肺的白眼狼。」

若是林如蝶對林承志孝順,樂文覺得這個宅子給她也無妨,男子大丈夫可以憑借自己掙一份家業。可她住在這兒整日吵鬧不休還經常將林承志氣得不行,樂文怎麼可能將宅子給她。而且就是給了,也是便宜萬翰采。

如蝶一臉怨氣地說道︰「說我白眼狼,你又為爹做過什麼?啊,打了洗腳水給爹泡腳就是孝順了?你別當我不知道,你這麼做不過是演戲罷了。說什麼四個孩子里最疼我,踫到事他還是不偏袒你。若不然,你有什麼資格在這兒對我大呼小叫。」

要是這個宅子記在她名下林樂文不僅不敢給她擺臉色,還得對她笑臉相迎,就像他爹總巴著林清舒一樣。

樂文覺得她真的是無藥可救了,所以也不願再廢話︰「半個月之內搬出去,不然我真不客氣了。」

如蝶說道︰「那我等著,我倒要看看你怎麼個不客氣法?」

看著她這麼一副有恃無恐的模樣,文哥兒忍不住笑了︰「你以為耍賴皮我就拿你沒辦法嗎?」

如蝶呵呵冷笑兩聲說道︰「林樂文,我等著看你如何將我們母子三人掃地出門。」

文哥兒笑了,說道︰「你放心,我不會將你們掃地出門。不過呢?這人總有三災六難的,你說要是萬翰采摔斷個胳膊腿什麼的會怎樣?」

朝廷上個月就下了聖旨,五月開恩科。萬翰采現在正在為考試做準備,要現在傷著胳膊腿的可就參加不了考試。

如蝶看著文哥兒,仿若看到惡鬼一般︰「林樂文,他是你姐夫,你怎麼能想出這般惡毒的法子來?」

林樂文收斂了臉上的笑容,冷漠地說道︰「只要你老老實實搬出去我自什麼都不會做。不然,只希望你到時候別後悔。」

如蝶看著他這個模樣忍不住打了個冷顫︰「林樂文,你就是一頭披著人皮的狼。」

「隨便你怎麼說,記住,半個月之內給我滾蛋。不然的話,你就等著萬翰采恨你一輩子吧!」

他早看萬翰采那貨不順眼了。若是如蝶不搬走他真會花錢請人揍萬翰采一頓的,就那慫貨知道真相也不敢對付他只會拿林如蝶撒氣。

進屋收拾好東西,林樂文將董嫂叫出來︰「守好門戶,若是少了什麼東西就派人告知我一聲。」

剛才兩人的對話董嬸都听到了。他也沒想到樂文竟下了狠心趕走如蝶,甚至不惜出言威脅。

雖然她也看不慣如蝶但對于樂文表現出來的狠厲也有些心驚,這會面對他說話的聲音都不自覺地小了︰「是,三少爺。」

林樂文出門以後想了下沒回書院,而是先去找了蔣方飛。

听說他想找兩個混混教訓一個人,蔣方飛有些詫異地問道︰「你要教訓誰啊?」

听到萬翰采,蔣方飛一臉驚奇地說道︰「文少爺,萬翰采可是你姐夫,你確定要找人教訓他嗎?」

樂文一臉怒意地說道︰「他挑唆我姐來搶我的宅子,鬧得一家子不得安寧,不教訓他一頓我氣難平。」

「想搶你宅子,你沒弄錯吧?」

樂文搖頭說道︰「我姐親口說,若我沒回到三房那宅子就是她的。」

蔣方飛早看萬翰采不順眼了,這麼個東西就是欠教訓︰「那你想要怎麼教訓他?」

「打一頓就行,別打狠了,讓他受些皮外傷即可。」說完,樂文遞了一張五十兩的銀票給蔣方飛︰「這錢應該夠吧?」

蔣方飛接了銀票說道︰「夠了。放心,這事我會給你辦妥當的。」

見他應下了林樂文也暗暗松了一口氣。他知道去外面找些地痞流氓只有二三兩銀子就能辦妥這事,不過那樣的話容易被查到。他以後要走仕途,要找人打姐夫這事爆出來對名聲不利。

其實文哥兒很清楚告訴了蔣方飛等于清舒也知道了。不過知道也不怕,因為萬翰采這廝該揍。

如文哥兒所預料的那般,轉頭蔣方飛就將這事告訴了清舒︰「太太,你看要不要真請人揍他一頓。」

清舒听了臉上浮現出一抹笑意,說道︰「沒想到樂文還是個暴脾氣。」

對樂文這行為她並不反感。怎麼說呢?有時候忍氣吞聲並不是好事,因為你一而再的忍讓只會讓對方得寸進尺。就像林如蝶,三叔心疼她以致讓她越來越沒分寸,連宅子都想搶了。

蔣方飛卻是說道︰「太太,我覺得樂文少爺很有心思,他請我幫忙是認定這事查出來外人也意味是我們要教訓萬翰采。」

清舒搖搖頭道︰「你想多了,他找你幫忙應該是覺得你人面廣找的人靠得住。」

「太太,那我們要不要打那家伙一頓?」

清舒笑了下說道︰「按照他說的去做吧!」

聞言蔣方飛說道︰「請個地痞流氓打他一頓,三五兩銀子足夠了。剩下的,我下次還給他了。」

清舒搖搖頭說道︰「多出來的銀子拿去買米面肉送去慈幼院,給那些孩子加餐。」

不管做什麼都要付出代價,而樂文這次的代價就是五十兩銀子。只有這樣,他做事才會考慮後果。

第二日傍晚萬翰采出門買東西被街上的混混揍了一頓。

衙差來了詢問他為何大人,那混混就說看萬翰采倨傲瞧不起的模樣不爽。

如蝶得了消息就趕過去看望,見到鼻青臉腫的萬翰采她是又驚又怕。雖然樂文說要教訓萬翰采不過如蝶以為是嚇唬她的,沒想到這個王八蛋竟真下毒手。

這次只是皮外傷,若是再不搬真讓萬翰采斷胳膊斷腿不能參加會試,那可是影響丈夫的前程。所以如蝶不敢再遲疑,當下就提出搬過來與萬翰采一起住。當然,不是住在現在的屋子,而是另外再租過房子。

萬翰采不樂意,覺得有房子住何苦再花這個錢。要知道,京城稍微好點的房子就得四五兩一個月。可惜這次如蝶不顧他的反對,執意要租房子。

錢在如蝶手中,萬翰采不樂意也沒用。最後如蝶咬牙花了五兩銀子租了個的小院,然後在最快的時間內搬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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