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十八章 談判(一)

作者︰八無和尚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徐州城內,南北雙方第二次談判再次開啟。

與上次不同的是,義興朝使團在場。

這次,吳爭沒有客氣,牢牢佔據了主位,這讓朱存釜有些不快,他是秦王又是宗正令,按理說,哪怕不比王爵,就這宗正令,也可以說壓吳爭一頭了,宗正令管得就是各路親王、郡王、皇室嘛。

可惜的是,吳爭姓吳,不姓朱。

這亂世,封異姓一字親王的可不止吳爭一人,南面永歷可沒少封,譬如李定國的晉王,據聞,在李定國封晉王的消息傳出之後,南海鄭森也坐不住躍躍欲試了。

也是,人往高處走,皇帝輪流當嘛。但不管怎麼樣,朱存釜不敢說什麼,至少不敢當著吳爭的面反對,他還想戰爭結束,吳爭能為他上書朝廷造勢。

「怎麼談,本王不管……本王只有一個要求,徐州不讓!」

吳爭聲音不響,說得也很隨意,可談判場內由此啞雀無聲,那還談什麼,繼續打唄!

「不過……。」吳爭拖長了聲音,顯得那麼地神秘,令人不自禁地想沖上去,砸他一拳頭。

不過,這不可能,借他們幾個膽,也不敢。

但吳爭的這聲「不過」,確實令人精神一振,好嘛,這事還有轉圓之地。

蘇克薩哈性子最急,他追問道︰「敢問吳王,不過什麼?」

吳爭笑了,一副人畜無害的表情,如同春風拂面,「拿銀子贖。」

「銀子贖?」蘇克薩哈頓時石化。

不僅是他,所有清廷使者都石化了,敢情賣了俘虜賣尸體,現在開始賣土地了,還能有什麼不能賣的嗎?

蘇克薩哈、索尼等人是欲哭無淚,自認也算是不太要臉的了,今日見到祖宗了。

二人目光交流,心中的懊悔啊,是無窮無盡的,早知如此,就該堅決推卻這樁差事,讓那些漢臣來,他們能與吳爭爭辯什麼叫仁、什麼叫義。

黃宗羲、顧炎武也張口結舌,他們見過吳爭在應天府和朝堂上的跋扈,一不稱心能將朱以海從龍椅上拽下來的人,哪還能不跋扈?

可跋扈之人,真得要臉吧,哪怕是裝的,好嘛,眼前這義興朝的堂堂吳王,竟然連遮羞都懶得遮了,干脆、直接地就向敵人要上銀子了。

黃宗羲、顧炎武不怕出言反對吳爭,因為他們在停戰談判這件事上,與吳爭此時的立場是一致的,畢竟,如果吳爭執意不肯讓出徐州,再打下去,恐怕誰也落不下好。

所以,口中說不要,身體卻很誠實,他們一個低頭,一個扭頭,仿佛在聲明,我,不認識他!

只有朱存釜在那偷樂,只要戰爭能快點結束,銀子嘛,身外之物。

他或許忘記了,從義興朝回歸應天府,短短一年多的時間,他就有了數百萬兩的身家,這斂財功夫,那叫一個出神入化。

見氣氛與想象的不太一樣,吳爭干咳一聲道︰「當然,貴方如果不願意,本王自然是不能強迫的,這天下沒有強買強賣的理……對吧?不過徐州府,是北伐軍將士拿命打下來的,都說戰場上得不到的,談判桌上也休想得到,本王自然不能破這個例……這樣,你們想拿回去,就來戰!」

听著吳爭綿里藏針的話,索尼第一個忍不住了,「我軍在兗州尚有五萬大軍,且援兵正在趕來……最多五日,可聚集起不下十萬大軍……。」

嘿,這就叫擺籌碼上桌了。

黃宗羲、顧炎武雖說嫌棄吳爭的「見錢眼開」,可在立場問題上,還是知道分寸的。

在听到索尼擺籌碼,黃宗羲起身反駁道︰「徐州北伐軍近二萬大軍也不是擺設,況且北伐第一軍已有二萬人至淮安……赫舍里大人,我方兵力並不顯弱,要知道,貴方英親王所部,正被我朝衛國公部、廖將軍左營和北伐軍三方圍牆在鳳陽府,這還沒算上在揚州被包圍的一萬多清軍。」

蘇克薩哈起身幫腔道︰「黃大人此話本官不認同,英親王八、九萬大軍那可不是被圍,而是奉朝廷之命駐守鳳陽……貴方想合擊英親王部,怕是不易吧?」

顧炎武起身道︰「那就再戰!」

听听,听听,正人君子嚇唬起人來,這謊言也是不用打草稿的,張口就來。

或許只有主位上的吳爭,才能體會到顧炎武這種一本正經胡說八道的氣度,嘖嘖……這些人哪,總喜歡在一坨X上蓋一方錦緞,以顯示臭也臭得與眾不同。

隨著吳爭思緒地漂忽,談判桌上的急診已經是白熱化了。

看著斯文的黃宗羲、顧炎武,這吵架的功夫可是令吳爭大開眼界,他們愣是不吐髒字地逼瘋了這群滿人。

「……這不可能!貴方在海州僅三千守軍,只要我朝派支偏師南下,海州不日即可收復,豈能以先手而論?」

「揚州還有我軍一萬多人馬,如果以實際佔領來決定歸屬,那揚州就該劃出數縣歸我……。」

「鳳陽府?這是大白天說瞎話,我朝英親王近十萬大軍還未出戰,貴方滁州、和州兵馬合起來不信我軍半數,竟還想染指鳳陽……笑話!」蘇克薩哈霍地起身,重重一拍桌子,大喝道︰「……你們欺人太甚,這是停戰談判,並非受降談判……!」

「若你方願意,我方不反對!」顧炎武施施然說道。

這下把蘇克薩哈氣得夠嗆。

索尼相對穩重一下,可此時也被激怒了,他起身幫腔道︰「你方並無談判誠意,先由吳王驅逐我朝使團,眼下又巧立名目進行訛詐,是可忍孰不可忍……當我朝無人嗎?」

這氣勢,瞬間讓索尼場中焦點。

看來再穩重的人,也有口不擇言之時啊。

談判桌上,雖然各有立場,各為其主,無須顧及對方,但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過份的指責,只能對準與自己身份相近或低于自己的人。

也就是說,對方如果有爵位、官位明顯凌駕于自己之上的人在場時,盡量要規避開對方以示尊重。

這也是談判一般都會選擇身份相近的官員的原因。

因為萬一真懟上了,低品懟上高品,極易造成談判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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