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判決

作者︰一代大俠愷撒哥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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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這次的事件終于告一段落,然而只是一個段落而已,離真正結束還有一長段的後續問題。

烏鴉被銬上腳鐐,帶走審訊。而凱文也在次日被釋放,兩人的精神契約已斷,中途也不能聯系。這邊,學校的善後工作也馬上開始。但具體如何善後,目前還在開會決定。

而同時,社會輿論也開始發酵。這天夜里那激烈的戰斗,即便學校外也清晰可聞,而且那天全城停魔,學校附近空間禁錮,這究竟是出了什麼事?百姓也需要一個說法。

在結論還沒出來之前,某些吟游詩人已經開始運動起來,各種謠言或陰謀論滿天飛。吟游詩人們腦洞大開,其設計的情節甚至比現實更加復雜,更加陰險。而矛頭都直指王立學院,說的仿佛都是校長的陰謀一般。

這些論調不論別人信或者不信,至少對獸族人的影響那是差到了極點。對于王立學院為何要招收獸族人,無疑也是十分不解。而至于烏鴉問題,很多吟游詩人了解不夠,甚至只字未提。

中午時分,學校初步決定,這次打架事件由獸族學生負主要責任。開除了包括13號學生在內的多位學生,理由無非是帶頭打架。而帶頭打架的人無疑實力是最強的,這樣一來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獸族中八階強者在這次事件中被全部開除。

校方決定下來,馬上派人把開除學生送走。剩下的獸族學生都是七階或者七階以下,如今大多是傷患,已經不足為慮。

當然,作為人族學生也不能一點事情都沒有,全校所有學生進行停課整頓。主要內容基本就是抄寫一堆雜七雜八的條例校規,然後打架雙方相互道歉。即便從某種角度來說,人族的人都是被動應戰,而且也沒有證據表明有哪個學生罵他們「屎坑國」。但是本著和諧共處的原則,有些事情還是需要雙方同時做一個警醒。

校長在大會上一遍遍的呼吁學生︰「大家要團結,要友愛。不能因為對方的文化或者生活習慣,就肆意嘲笑對方。說什麼‘屎坑國’,這種台詞實在太具有侮辱性。要知道,沒有一個國家會建立在屎坑之上。即便是一般的牛,吃草的時候遇到沾染糞便的草時,也會避開不吃,何況牛頭人?」

「這是一個智慧的種族,擁有悠久的文明。他們擁有勇敢的戰士,睿智的先知。這樣一個種族,怎麼可能居住于屎坑之上?我希望人族的學生不要听信謠言,而喪失了自己的判斷能力。」校長這會兒義正言辭,倒是博得獸族學生的一陣好感。

然而有少數人分明記得,昨天保安來找校長之時,當時校長月兌口而出的那句話。雖然當時的是校長的分身,但是分身也是受真身操控的。

同時,由于宿舍樓被戰斗波及完全毀壞,學生住宿已成問題。為此學校訂購了千余帳篷,在宿舍樓重建之前,學生就住操場上。

賽因和小勺子也忙碌起來,他們兩個作為照顧獸族學生的臨時工,這會兒無疑是月兌不開身的。而凱文則開始撰寫烏鴉的過往功績。

凱文作為烏鴉的原主人,由于避嫌的關系,嚴格來說是沒有資格給烏鴉進行辯護的。同時烏鴉的身份、功績等等,其實也不用凱文贅述,國家早有記錄。但即便如此,凱文也要再寫一遍,也算是再做一些微薄的努力吧。

實事求是的說,烏鴉是一個最優秀的偵察兵。當初在狗頭人營地也立下汗馬功勞,如果沒有烏鴉,可以說很多事情都干不成。他技術高超、實力出眾、經驗老道、樂于學習、吐槽犀利,毫無疑問他的水平就算十只鸚鵡都趕不上。

比較遺憾的是,這些功勛都很難公開。別說烏鴉的貢獻,就算凱文的功勛都不能公開,當初在狗頭人營地的任務畢竟不是正規任務。而且最終的結果,也是有得有失,導致一位駐地大使長眠于此。

凱文也沒多廢話,也不打算用什麼華麗的辭藻,或者犀利的嘴炮攻擊,一切都是真實的數據。然而全部交給法官們審理。

這一審,一連三天。烏鴉最終沒能供出那個幕後的黑衣人是誰?甚至于所謂的「家長聯盟」具體多少人?有些誰?都不太清楚。除了已經死掉的七個之外,僅剩下一個佩內。

這個佩內目前依然在逃,不過推測這人恐怕已經凶多吉少。這個組織如果有夠隱秘,滅口顯然是必須的。對于一個高階法師來說,把一個人完全蒸發掉,也不是什麼難事。

而至于那天改動魔法塔,並造成封魔和空間禁錮的人,也僅僅抓了兩個小毛賊。這兩人對自己的上線根本一無所知,實在是最外圍的棋子角色。

而此時,輿論也終于開始漸漸接近真相,開始有烏鴉的消息散播出去。很難確定是誰在散播,是哪一方勢力在散播,但無疑把輿論搞的更加復雜化。

有人覺得這是官方在找個背鍋的,而且這次背鍋居然如此離譜,居然找一只烏鴉?發生這麼大的事情,難道校長不用下台嗎?有人覺得為何之前吟游詩人都沒有提烏鴉這件事?難道都是亂猜的?有人懷疑這個懷疑那個,漸漸覺得原來現實也很精彩,開始期待下一步的翻轉劇情……

烏鴉的事情很快就被扒出來一部分,這畢竟有曾經的大批鸚鵡可以證明。當初在實驗室內,確實是有烏鴉和他們一同實驗,並最終被屠殺。而這就是一個逃出來的烏鴉,回頭復仇的故事。

一時間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這個波動甚至不單單在人族中,在鸚鵡中也反響強烈。這究竟是對是錯?是正義是邪惡?一時間無數人各抒己見,空中鸚鵡帶著長段的評論來回飛舞,甚至中間看不過去,自己也加入評論當中。

這當中有相當一部分鸚鵡都是支持烏鴉的,畢竟當初他們也就是差一點被屠的命運。如果換位思考,當初是他們被屠,而烏鴉存活。有某只鸚鵡逃出來,那麼這只鸚鵡是否應該為別人復仇呢?答案無疑是肯定的。

而人族的評論則更為「理性」一些,事實上也並非無法理解烏鴉的行為,只是終究立場問題。感嘆命運悲哀之余,大多還是勸烏鴉放棄復仇。

而至于烏鴉應該定什麼罪,從無罪釋放,到當場殺掉都有,各有各的理由。哪怕是專業的法律界人士,此時也難有一個統一的答案。

但很快,事情又爆出來一些。烏鴉策劃的驚天陰謀中,他還殺掉了7個疑似帶路黨的人。

這個問題就又變味了,有人覺得你個人報仇歸報仇,但不應該牽連別人,即便帶路黨也罪不至死,何況只是疑似。有人覺得烏鴉凶殘之極,這殺起人來毫不含糊,這個物種就太過危險,要滅了。也有人覺得烏鴉可能就是個背鍋的,也許人是別人殺的,現在就由他背上而已。也有人覺得烏鴉是真的猛士,應該向他致敬。

對此,凱文自問也有些責任。這都是狗頭人那邊養成的習慣。經歷過戰場的人,有點不把人命太當回事,烏鴉可能也學成了這樣。

而對烏鴉的判決,堅持無罪釋放的人少了很多,認為當場殺掉的人多了不少。但也依然得不出一個統一結論。

對于外界百姓而言,他們得不到真實信息,很多判斷都是瞎猜的。然而即便是內部法官,得到全部信息,此時要如何宣判卻也難有定論。

終于,在數位法官和高層之間探討一周之後,這件案子終于蓋棺定論。

判處烏鴉終身監禁,罪名︰故意殺人7個,蓄意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

這個判決毫無疑問是輕的,法院高層也預料到輿論必然會有反應,為此最高法院專門進行釋法說明。

通篇很長,大體意思是︰法律本身具有缺陷,隨著時代發展需要不斷更改。如果說如今把烏鴉作為人,以人的法律進行判決,那麼當初屠殺所有烏鴉的校長和所有相關實驗人員,又當如何判決?

如果說一個人或者一只鳥,必須要通過犯法才能申訴自己的冤屈,那麼這個法律本身就是錯誤的。如果法律都是錯誤的,那就談什麼維護正義?維護公平?

而至于7個疑似帶路黨的人,由于當夜本身就攜帶木棍,準備滋事打架,故意尋找鸚鵡的巡邏漏洞等原因。同時,介于烏鴉認罪態度良好,對于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最終決定罪不至死,僅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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