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 地圖封公

作者︰浙東匹夫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如何確保公爵這項完全新創設的制度,不會對帝國的行政和財務產生不良影響,又能起到酬勛的效果、促成雙贏的長期成長。

這里面的很多政策設計,都還需要長時間的實踐磨合,不是幾次朝會就可以完全想清楚的。

畢竟,劉備一朝的公爵,跟古代周朝的公爵已經完全不同了,只是借了古人的名字。秦漢都沒有公,如何在帝制時代搞好公爵,完全是從頭模索的。

除了諸葛亮對那天第一次朝會的解讀以外,後來在198年這最後幾個月里,隨著李素正式受封、開始整頓封地,許多小細節又被挖掘出來,漸漸形成約定俗成的制度。

比如,後來君臣們都注意到,對先漢後漢國家經濟崩潰影響最大的問題,就是豪強莊園的崛起和土地兼並。

那麼公爵既然可以在自己的封地里進行民間經濟建設,如何防止公爵成長成最大的豪強莊園寡頭、土地兼並到崩壞的程度呢?

畢竟不是每一代公爵都滿足于「三十稅一」的輕徭薄賦,只問自耕農收那麼一點點錢糧的。如果公爵希望既收三十稅一,同時還把自耕農兼並成佃戶,再收四到五成的地主地租,那也是擋不住的。

這些問題很復雜,幾年都不一定想得明白。不過在初期執行中,劉備和鐘繇就總結出一個盡量緩解這個問題的思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把這些有食租稅權但無治權的公爵,往邊境郡封。

道理也很簡單︰大漢的月復地,都是已經人口稠密,開發相對完善的熟地了,人口增長極限擺在那兒。

公爵們既然可以靠發展人口拆縣延長子孫受益的代數,他們自己肯定也樂于封到目前還相對地廣人稀的邊郡,將來往邊疆開墾荒地增加人口,讓爵位受益延長。

對朝廷來說,公爵們肯在不插手政治治權和不干涉駐軍的大前提下,在邊境搞純經濟性的對外拓荒殖民,朝廷也是樂于看到的。畢竟這樣可以從制度上鼓勵大漢文明往外殖民擴張,增加國家的田地拓荒。

如果公爵們都是從目前的無人區或者蠻夷區兼並新土地,社會矛盾也就沒那麼嚴重。而且每一代朝廷收回一個縣,就等于是公爵代際的「遺產稅」。

以後每過一代人優先從與內地接壤的縣往回收,公爵們再往邊境開拓新地增加人口設新縣,土地兼並社會矛盾的累積速度就會減緩。

當然,根治土地兼並是做不到的,這個大問題還得指望將來別的政策配合。

按照這個思路,劉備眼下雖然還沒有其他功臣可以封公,卻已經在心里一個人暗暗想好了以後給弟兄們的封地選什麼地方。

關羽是河東本地人,按說如果封祖籍,以後就是河東郡公了。但河東與雒陽所在的河南尹接壤,而且是連接雒陽和長安兩京的要害,過于靠近首都,所以肯定不能封出去。

哪怕是關羽也不行。

這種情況下,關羽就該從河東沿著大漢疆域往邊境方向挪移。可以是上黨郡也可以是太原郡,最好是太原,因為更靠近邊境。

好在關羽今年正好是選擇了先升大將軍,來年或者等袁氏徹底滅了之後,再給公爵。那到時候呂布的地盤肯定已經收回來了,給關羽太原郡公毫無問題。

太原靠近北方,冬季山區也很寒冷,所以今年冬天是不會對太原動手的。不過劉備覺得,過年的時候他可以給二弟先透個風聲,讓關羽心里有準備。

這樣關羽明年開春後拿下呂布的太原郡的積極性應該會非常高,而且拿下的過程中也會注意保護百姓、不多作殺戮破壞。畢竟陛下都把這地方許諾封給你了,你自己的準封地怎麼能破壞呢,那打爛的都是關羽自己的財產啊。

這事兒也沒算徹底定下,主要是不知道北伐將來會打到什麼程度。

如果能把關外的鮮卑盛樂王庭也拿下,劉備也考慮把太原郡北部的雁門和盛樂周邊地區合並,繼續叫「雁門郡」或者改名「大同郡」都行。取鮮卑被驅逐後、天下大同之意。

讓關羽當大同郡公好了。

在內心安排好給二弟的預案後,劉備繼續一個人在那兒謀劃。

三弟張飛跟自己是老鄉,都是涿郡人,涿郡雖然也比較靠近邊境了,但畢竟北面還有地皮。而且那兒未來是帝鄉,不可能封設郡公。

那就把張飛也往北稍稍挪一挪,可以是上谷郡公,也就是後世居庸關到張家口一帶,可以掌握後世河北往北方草原的擴張隘口。

而且上谷郡廣寧縣(張家口)這地方未來也是長城隘口、河北與草原貿易的重要樞紐,元明清三朝北京城需要的牛羊草原物資和外輸貨物都是走張家口貿易的。

另外,張飛的戰功畢竟是比關羽和李素小一個台階。

當然,這也跟劉備當初給他的規劃有關︰劉備當初對關東三軍閥的覆滅計劃,是未來打曹操時由張飛擔任中路河南淮北的主帥,而關羽主河北、李素主江東。因為一直沒跟曹操全面開戰,所以張飛領兵處在相持狀態的時候很多。

但即使張飛後續在對付曹操時帶兵主攻了,他的功勞肯定是低于關、李的。上谷郡的縣數也比較少,只有八個縣。

如果張飛不會開拓,到張飛的第七代孫子地盤就扣完了,跟李素的二十一世孫才扣完不可同日而語。

按照這個邏輯,劉備把他覺得必然會要封的趙雲也安排了一下。

究竟是讓趙雲當遼東郡公好,還是考慮到趙雲平南伏波之功、對南方開拓熟悉,在交州百越之地弄個郡……

如果趙雲封遼東,一直經營遼東的「早期投資人」糜竺,將來重新歸順之後,該如何安排?扣掉一半轄區,剩下的改為公爵?三韓郡公?

馬超如果最後也夠到公爵標準,是不是該封到最偏西最人煙稀少貧窮的敦煌以西?是敦煌郡公還是鄯善郡公?

一系列的問題,劉備一時也想不透徹,就只是偷偷在地圖上亂畫亂規劃。頗有幾分「地圖開疆」的「無恥」意味,似乎渾然忘了上谷也好遼東也好,如今都還是袁紹的土地呢。

總之劉備心里估了一下,子龍以上是肯定要封的,其他人看功勞大小尺度。大漢徹底重新統一之後,至少要有「中興四公」,多的話或許會有七公,應該不會再多了。

必須全部援引伯雅的先例,都放到邊境地區,不能在內陸搞兼並土地。

凡是公爵要兼並耕地,必須靠邊境拓荒殖民來獲得!

而且搶掠接壤的蠻夷人口、歸化為漢人並完成齊民編戶後,也算是殖民成功增加的戶數。

這一點東漢末的諸侯們也都是很認可的,所以不存在認知障礙。就像是歷史上這段時期袁紹曹操歸化烏桓等北方胡人讓他們服役納稅。以及孫權拼命派賀齊步騭等人抓山越歸化為漢人,都是這範疇。

邊境殖民出兩萬戶就多劃一個縣!童叟無欺!

……

把公爵制度的可持續發展想明白之後,劉備最後還為這項制度打了最後一個補丁,以防最後的尾大不掉,那就是試圖把漢家故事的「推恩令」,跟公爵制度在特定情況下有限結合一下——

這個補丁是專門為李素設計的。就是因為封給李素的會稽郡,有可能是未來諸公爵中最大的一個郡。

劉備對李素沒有任何保留,但他也得考慮李素的子孫,萬一立功膨脹速度超出預期,為了雙方都好,可以在福利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多惠及李素的幾個子孫。

推恩令的內容當然無需再多解釋,無非是在特定情況下,允許拆分諸侯貴族的封地,分給幾個兒子。有強制推恩令的,也有經臣子自己請求後實施分封推恩令的。

劉備當然不會搞強制推恩令,那樣會損害兄弟義氣感情。但留下了臣子主動請求推恩分封這個口子。

同時,推恩也不是無條件的,因為郡公一旦被推恩,就意味著封地變成兩部分,這兩部分得至少都有獨立設一個郡的面積,才能無損推。

否則就成了一個兒子保留郡公頭餃、分出去的那個兒子成了縣侯。

李素所在的會稽郡面積確實是太大,秦朝曾經單獨在會稽南部設過閩中郡,漢朝因為那兒人實在少,才撤銷了。

但李素的經營領地能力是有目共睹的,劉備也對此印象極為深刻。他覺得以李素的本事,晚年把閩中地區發展成人間樂土也不是沒可能。

要是李素主動請求的話,到時候就可以把會稽拆出閩中,兩個兒子各繼承一個。李素自己也能避嫌,免得自己的子孫某一支一家獨大被懷疑威脅黃權。而且反正都是自己的兒子,手心手背一樣疼也沒問題,李素並沒有損失。

……

促成劉備往「請求式推恩令」上花腦子琢磨的誘因,除了上述之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李素之前南下東征的時候,私下里跟劉備聊過想「娶」甄宓為妾。

妾多半是納的,但女方家族地位也高的話,用娶也行。李素對這事兒還比較鄭重,劉備自然也要幫他想辦法體面。

畢竟劉備私下里跟他說,那是「滅孫策後,交還南方的總督兵權,給他封公娶妾」,辦得不體面劉備自己也覺得對不起李素。

有了「請求式推恩令」這個制度後,對李素個別妾的地位提高也會變得好操作。

漢朝之前對公侯的納妾沒有明確規定,只是要求比照諸侯王逐級遞減。

而諸侯王能納多少妾,法律是有明文規定的,「小妻過四十人為逾制」,《漢書》上都記載過超額納妾奪爵的懲罰案例。

連劉備的老祖宗中山靖王劉勝,號稱一百二十多個兒子,但賬面上敢顯示的「小妻」也只有三十七人,是卡了線沒逾制的。(實際上還有很多「奴婢」給劉勝生了子女,但不能算納妾)

現在劉備準備把這個法律也明確一下,公爵正式納妾不得超過二十人,縣侯正式納妾不得超過十五人。

關內侯以下、原本劉備稱帝改革時置換為伯、子、男的這些爵位,就遞減十人、八人、六人……

反正爵位最低的,法定妻妾總和不超過七個人。

劉備在法律明確各級爵位納妾人數上限之後,就準備跟隨推出一個類似于後世「兼祧妾」的封號夫人制度。

眾所周知,漢朝大臣和諸侯貴族的妻妾當中,原本只有正妻可以有封號,妾如果有封號,那只能是「母以子貴」。

要靠生出的兒子爭氣,繼承發揚光大了家業,或者是另外立功受爵,那麼生出這個庶出得爵兒子的母親,才能得到「某某夫人」之類的封君誥命。

不過,在漢武帝最初開始搞推恩令的時候,因為很多諸侯王受寵愛的庶出子都封侯了,所以生出那些推恩為侯的兒子的妾,也得到了誥命夫人的身份。

李素家里的妻妾,蔡琰的地位當然是絕對最高的,這一點毫無疑問。她給李素生的那個已經三歲的兒子,肯定要繼承會稽郡公的爵位。

但如果李素主動在生前請求推恩,把他的家族分祧,讓甄姬未來生的第一個兒子繼承閩中的封地,那麼甄姬也可以立刻在被他娶過門的時候,就得到「閩中郡公夫人」的封誥,擁有「比照公爵夫人待遇」。

這樣甄家也無話可說了,已經給他們家小妹足夠大的重視和禮遇了。雖然是妾,至少是按公爵夫人的禮遇娶過去的,稱呼上也是稱夫人。

至于李素的子孫真的限制自己勢力範圍之後,具體的利弊,其實也是有好有壞,總的來說是不虧的——

拆分之後,好處是這兩支不管子孫如何不肖,只要不犯大罪,徹底世減一縣減完了,最後好歹還要剩下兩個縣沒法減了。而如果不拆分的話,減到最後下限只有一個縣。所以拆分可以讓下限變高一倍。

壞處也很明顯,因為以後每一代子孫傳襲,會稽這邊要減一個縣,閩中也要減一個縣,等于事實上是「世減兩縣」,減的速度也翻倍了。

不過,考慮到浙閩之地在有了航海技術之後,目前的發展潛力明顯是低估的,要是一直不拆分,而且變得越來越富庶,不用十代人就會被朝廷忌憚,其他朝臣當權者也會嫉妒。

每二十年交出去兩個縣,只要種田速度跟得上,殖民擴張夠快,還是可以抵消掉的,還降低了仇恨值。

劉備覺得李素要是知道了這個家國兩利、自降嫌疑的方案後,應該也是會選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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