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9章 活該

「為了防止自己被懷疑,你在做這件事之前,就四處炫耀夫人待你如何好,你如何感激夫人,好讓旁人覺得你感恩戴德,沒有任何害人之心。」

「我說的,可對?」

丁高昌的聲聲怒喝,如鐵錘一般,重重的敲在了紅玉的心頭上,只震得她顫了又顫。

臉色早已蒼白如紙,身形更是搖搖欲墜,紅玉卻仍舊是咬緊了牙關,「這些都是你的猜測,你有何證據?」

「你與頻繁出入馬良才的臥房,與其有夫妻之實,你的這枚耳墜,便是在馬良才的床鋪上發現的,你還作何狡辯?」

「且馬良才的房中,處處可見有與女子親密之後的痕跡,你難道想說,是馬良才身邊,還有其他的女人,時常侍奉?」

丁高昌將手中的那枚耳墜,扔在了紅玉的身上。

還有其他女人侍奉?

怎麼可能!

她才是馬良才唯一的女人,到他死,都是!

所以,她不允許馬良才的床上出現別的女人,任是誰都不行!

不過說到底,她還是做到了,做到了馬良才這輩子都只有她這一個女人,也算是了了自己的心願的。

紅玉臉上滿都是狠厲之色,但忽的又吃吃笑了起來,將那墜子撿了起來,拿袖子擦了又擦,眼中的神色也跟著軟了下來,「這耳墜子,竟是在少爺那里?」

「說起來,這耳墜子還是少爺送我的,他說這墜子珠圓玉潤的,就跟我一樣,看著讓人心生歡喜。」

「後來,這墜子少了一只,我找了許久也不曾找到,只將剩下那只收了起來,仔細保管,生怕再弄丟了。」

「少爺頭一回夸我生的好看時,我的臉通紅通紅的,少爺說喜歡我臉紅的模樣,像熟透的隻果,想讓人吃上一口。我听了這話,就明白少爺是什麼意思了,少爺長得那麼好看,家世又好,只要我跟了少爺,往後也能吃香的喝辣的,于是當晚,我就去了少爺的房中。」

「後來,少爺讓我夜夜都陪他,哪怕夜晚我當值不得空,他也會來找我,趁夫人熟睡後,在夫人的房中……少爺對我,那可是著迷的很那。」

紅玉說道這里時,臉上神采飛揚,可以說是十分得意。

「但夫人很快知道了這件事,我原以為夫人得知此事必定會大發雷霆,不曾想夫人卻並未聲張,只將我叫了去,叮囑我往後需得好生伺候少爺,只是唯有一點,需得按時服了這避子的湯藥來,但待往後合適的時候,便讓少爺給我一個名分。」

「我歡喜瘋了,只按著夫人的吩咐,好好做事,好好伺候少爺,只等著往後能嫁給少爺,可有一天,媒人上了門,給少爺說了親事,夫人和老爺都很高興,少爺也很高興,我心里便不高興了。」

「可少爺依舊喜歡我,日日都要見我,哪怕是在讀書,只要我去了,也都停下來,我心里稍微有了底氣,覺得哪怕是孟家小姐進門,怕是也比不過我的,往後日子還長,慢慢等就是。」

「但有一天,夫人突然跟我說,念在我侍奉她多年,做事盡心盡力,要還了我的賣身契,放我出去,還幫我尋了一樁合心的親事,許諾給我十兩銀子的嫁妝,讓我風風光光的嫁出去。」

「我哭著懇求夫人讓我留在少爺身邊,哪怕往後只是個通房丫頭也好,可夫人說什麼也不肯,只說孟家小姐冰清玉潔,眼中容不得這些,倘若我識相,便乖乖的拿了銀子嫁人就是,若是不听話,身為奴僕,主家喊打喊殺,也是應該的。」

「夫人這里說不通,我便去尋少爺,可少爺竟是閉門不見,即便見了,也只讓我安分守己,往後不許多話,更不許說跟他的半個字來。」

「夫人和少爺執意如此,我也沒了辦法,只沒日沒夜的哭,可我很快就不哭了,因為我發現自己有喜了,我有了身孕,有了少爺的孩子。我高興壞了,急忙去找夫人,找少爺,告訴他們這件喜事,只求他們看在孩子的份上,能讓我留下來。」

「可夫人和少爺听到這事兒,卻是滿臉的不高興,但要放我出去的話卻不再提了,只讓我每天歇著,不必做任何活,我只當夫人和少爺願意讓我留下來,可不曾想,我等來的不是夫人和少爺的回心轉意,而是一碗墮胎藥。我痛了整整三日,喊了三日,可少爺與夫人根本無動于衷,只著人吩咐我,待養好了身子,便趕緊走人。」

「夫人少爺迫不及待趕我走,連那些從前巴結我的下人們此時也背後指指點點,罵我是妄想爬上少爺床的賤貨,是養不熟的白眼狼……」

「我恨,恨的牙根癢癢。」

「恨夫人和少爺的狠心,更恨那些人的捧高踩低。」

「既然他們都不拿我當人看,那我就讓他們好好看看,他們最看不上的人,能做出來什麼事兒!」

「所以我就把砒霜,下到飯菜里,看著他們,一點一點的吃下去,看著他們毒發的時候,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他們活該,活該!」

紅玉瞪著猩紅的雙眼,哈哈大笑了起來,「活該!不拿我當人看的人,拿我當玩意兒的人,都活該!」

「哈哈哈哈,活該!」

紅玉此時,又哭又笑,如瘋癲了一般。

這哭聲,笑聲,喊聲,在整個空曠的大地上回響,尤其在這夜里,帶著淒厲和蒼涼。

衙差們皆是有些唏噓,唏噓這馬員外一家並非傳聞之中良善,唏噓這紅玉也是在狠毒,只是唏噓歸唏噓的,殺人犯就是殺人犯,手上染了那麼多血,尤其是還有無辜人血的,都是惡人。

眼下事情已經清楚明了,丁高昌冷漠的看著形同瘋婦的紅玉,抬了抬手,「帶走。」

已有衙差走上前,將紅玉連拖帶拽的帶走,也將方才紅玉放在坑中,還來不及掩埋的東西一並都帶走。

一樁案子,可以說已經有了初步的決斷。

雖說往後需要做的事還很多,但此時,物證已在,紅玉也已經承認毒殺,剩下的不過是例行公事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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