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武裝游行敗家法

「那……那可是要……很多錢的……」鎮長慌了。

洛丹倫的確有馴養獅鷲的習慣。

獅鷲飛得很快,完全可以滿足時間上的需要。

問題這種獅子身體、巨鷹腦袋、長著一對九米翼展大翅膀的中型猛禽不好馴養不說,還非常花錢。一只獅鷲在連續飛行的高體力消耗狀態下,一天至少要吃兩百斤肉。

如果是遍布森林的山區,還可以玩放養,讓獅鷲自行捕食。

早已大規模開發,到處是耕地的斯坦索姆高山盆地,這種放養就是坑了自家的農民。

一個俯沖,一頭牛就沒了。

如果不賠償,或者進食時被農民打擾的獅鷲傷了人,下面還不鬧翻天?

就算斯坦索姆這樣的大城,也僅僅豢養著不到十只獅鷲,以作緊急聯絡之用。平日不光要長期跟獵戶收購肉食,還要有一個專門的農場養豬牛羊。

若是戰斗型的獅鷲,必須讓獅鷲生撕獵物進食,保持其凶性。

還要配專門的獸醫、馴養師和清潔工。

請注意,是一個飛機點要配一組人。

活月兌月兌的燒錢大戶!

自家主子為了吃異地美食,就搞出這事?

巴瑟拉斯粗略地說出所需的金錢後,本以為麥當肯會知難而退,誰知道「啪」地一個響指,立馬有兩個僕人將一大箱阿拉索金幣抬進來。

麥當肯悠悠地︰「這里是一千金幣,不夠獅鷲就去找鷹巢山矮人買,甚至簽長約雇佣矮人的獅鷲騎士也可以接受。」

全場死寂一片。

好幾個人看著那一箱金幣,無法自控地在瞬間露出貪婪的目光。

別笑,就算在天朝,十幾億人當中,又有多少人真正見過500萬軟妹幣的現金?

想到這麼一筆巨款,居然是要拿來吃掉,好幾個人眼角抽搐,心髒狂跳。

大家都知道自家公爵是典型的紈褲子弟,一直都挺敗家的,比如寵信安娜絲塔麗男爵夫人,給了她好多金錢賞賜,讓這個拜金女得以買各種豪華的黃金首飾。

但這麼敗家法,公爵家也挺不住啊!

巴瑟拉斯嘴巴蠕蠕地︰「公爵大人,身為你最忠實的僕人,我有義務提醒你,您的領地一年的進賬差不多就這個金額……」

這不是瞎扯。

在人類世界普遍以農耕為主的當下,沒什麼工業可言。地處高山盆地當中的斯坦索姆領,別看領土面積足足有4萬多平方公里,領內低產的梯田較多,糧產真是不咋滴。

光靠糧產,給工具人發工資都不夠。

幸運的是,領地內有好幾個富瑟銀礦。

這玩意鍛造,珠寶,附魔,工程學,煉金等行業都用得上。

這種礦石可以煉出相當堅硬的瑟銀錠,很受鐵匠歡迎。可謂是高端武器的必備。更不用說伴生的奧術水晶了。

這個時間點,還沒有人意識到這種低幾率伴生的神秘水晶的真正用處。

從掌控斯坦索姆家族開始,麥當肯第一時間就注意到這些收入——尼瑪的,小爺我不使勁花,豈不是有盈余!?

麥當肯一擺手︰「別小看斯坦索姆家族2000年的底蘊啊!」

得!

你都說到這份上,誰還敢嗶嗶?

這里的漿糊規矩就是——當一個大貴族跟封臣大談自家族歷史的時候,就意味著他不想跟你談了,你接受命令就好。

斯坦索姆家族現在就是某人的一言堂,上無父母,旁系分支很不巧地在幾年前被巨魔殺光了。

正當眾人以為這就是麥當肯胡鬧的結束,一個更加夸張的議題被拋出來了。

「我要去打獵……咳咳,巡視自己的領地!」

各路大貴族都有守土職責,沒有國王允許,是不能離開自己的領地。

巡視領地這種事可以說正常,也不正常。

作為洛丹倫最大的幾個貴族,他出巡能簡單了事嗎?

上頭一句話,下人跑斷腿。

說的就是這碼事了。

麥當肯一個出巡命令,頓時將整座城堡搞得雞飛狗跳,用的理由同樣冠冕堂皇鑒于大陸南部暴風王國遭到千年一遇的巨魔侵襲,本公爵有理由相信一場涉及人類生死存亡的全面戰爭即將來臨,所以即日起要巡視各領地。

嗨!

單單一個打獵,能花多少錢?

肯定是武裝游行才燒錢啊!

50名公爵直屬的全副武裝的騎士,帶著一、兩百號騎士扈從和騎士學徒,這里就300騎了,還不算備用的馬匹。

算上馬僕等下人,五百人妥妥的。

單單有騎士,沒步兵怎麼行?

200身穿精鐵鎧甲的劍士安排上,再來400長槍兵。

最後算上管後勤的雜役,一支1600人的大部隊組建完畢。

浩浩蕩蕩是肯定的,更難得的是,現在不是戰時,封臣沒義務響應領主的戰爭召喚。按照老規矩,戰時公爵要響應國王的號召,下級封臣要響應公爵的號召——劃重點!所有武器、馬匹、彈藥、干糧都特麼自備,不然給你封地是干啥的?就是給人養人和搞裝備的。

封臣打仗基本沒啥好處,除非是國戰搶到了地盤或者打下了城市,可以混到戰利品。

此時國王沒放‘穿雲箭’召集封臣們戰斗,那麼武裝游行當然是公爵買單!

「我已經發出邀請給莫格萊尼公爵和阿比迪斯伯爵,一同狩獵,千萬不能失了我們斯坦索姆家的氣勢!」

「是!」下面一堆工具人氣勢如虹地大聲回答。

整個斯坦索姆城堡,像是被捅的馬蜂窩,一大群人跑來跑去,把工具人一號巴瑟拉斯給忙壞了。

斯坦索姆領和平太久了!

周邊國家多半有著各種各樣的小問題,洛丹倫領內真的沒有大規模戰斗的機會。唯一可以稱得上是問題的,就是斯坦索姆領地東面150公里的山區,有一個名為爛苔的巨魔部族。

不出征,咳咳,打獵,都不知道,原來領地的軍備差到這個地步。

畢竟和平時期誰給你天天穿著二十斤鎧甲站崗?

劍士的劍倒是保養得挺好,問題出在護甲上。

無論是步兵的鑄鐵護甲還是槍兵的皮甲,都不是什麼耐保存的玩意。

鑄鐵會銹蝕,皮甲會開裂,破到一定程度,那就是廢物了。

巴瑟拉斯本以為領主會大發雷霆的,誰知道麥當肯面(心)無(中)表(狂)情(笑)地簽字,讓他換新的,然後將他打發走。

哈哈!

搞美食哪有燒軍火燒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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