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九章︰陝西新政

作者︰崛起的石頭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諸位往日不都是信誓旦旦,一副要在承天門死諫的樣子嗎?怎麼,現在全都啞巴了?」

「西安四衛被革掉了,我們都是沒有官身的人了。」

西安前衛,衛治城中。

西安四衛都設在西安府內,一衛有足額兵力五千余人,為的就是有充足兵力包圍西北重鎮。

西安兵變,皇帝一怒之下革除西安衛,也就是說,等聖旨一到,他們穿著的這身官服就不再有用處了。

到那個時候,他們就全都是一介草民,任人宰割了!

「少在這里說這種話了,你不也是如此嗎?」一名衛所文官搖著頭,「皇帝聖旨已下,就連兵變都失敗了,除了等著聖旨,你難道還有其它辦法嗎?」

眾衛所文官,都是唉聲嘆氣,最開始說話那人便是陝西西安的兵備道宋由庚,他冷笑一聲,坐回位子上。

「既然事情都已經到這步田地了,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

「你想怎麼辦,別傻了,這些年,皇帝在承天門砍死的鬧事士子還少嗎?」另外一名文官說道,顯然是已經認命了。

說話的是陝西的分守道吳際。

有明一代,地方文官除了巡撫、知府、知州、知縣這些掌管文政的地位居高者,還有更多的低級文官。

這些低級文官,掌管著各地衛所甚至于官府的真正實權。

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撤銷行中書省,分天下為十二布政司。

各省中,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分別為最高行政、司法、軍事機構。

此三者地位平等、互不統屬。

除了三司的文官,數量更多的是各種「道」。

僅陝西一省,就設有近兩百多種道,例如分巡道、分守道、兵備道、督糧道、水利道…

其中,職權最大的當屬分守道、分巡道及兵備道。

後世崇禎年間,兵備道甚至起到代替武將調兵遣將、指揮作戰的功能,以文統武,正是這一時代的地方軍政管理特點。

一般來說,分巡道由按察使司副使或僉事兼任,其主要職責為負責監督及巡查所轄府、州、縣的官員吏治、官司案例等事。

分守道為永樂皇帝朱棣增設,將分巡道的職能大部囊括其中。

一般,分守道由布政司里參政、或參議兼任,分管轄區內諸衛所的糧儲、屯田、軍務、驛傳、水利、撫名等事,秩正四品。

分巡道、分守道自設立至今,都屬于派出機構,官制上不屬于常設,但又幾乎從明初以來一直存在。

所以,各道之間的職權與知府、知州等地方官員一直是糊涂賬,雙方都很不滿。

總的來說,名為「低級官員」的各道權利還要大于知府、知州,但是後者顯然政治地位更高。

至于兵備道,其權利就更高了。

現在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地方上生亂,統兵前往剿滅的不是衛所官軍,而是兵備道。

明代的兵備道,幾乎掌握了衛所武將全部的職權,可督管轄區內官軍練兵、剿匪、屯田、糧餉等各項重要軍事職能。

武宗年間,升天津兵備太僕寺少卿陳天祥,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督捕盜賊,加練新軍。

也就是說,武宗皇帝將天津兵備道提升成了軍事一把手,甚至比一省的「司令」職權都更重。

兵備道宋由庚冷笑,「你以為我和那些粗鄙的武夫一樣嗎,在承天門下殺士子可以,在衛所門外殺軍戶呢?」

「欸,是個高招啊!」分守道吳際豎起大拇指,眼楮亮了起來︰

「朝廷整治衛所,說是為了造福軍戶,要是在衛所門前大肆屠戮軍戶,只怕也無法向天下人交待。」

「就是不知陛下能不能退讓…」

宋由庚為自己滿了一盞茶,笑道︰

「本就沒指望陛下能退讓,只要取消革除西安四衛的旨意就行了,革了衛所,軍戶沒有飯吃,去鬧一鬧也正常。」

「你們大可以放寬心,這事無論如何不會查到咱們頭上,就算衛所真的被革,朝廷也不一定會取消各道的駐派。」

听見這些話,衛所的文官們都放心了

西安城內,原都司衙門。

朱由校雙手按在桌案上,看著那份八省聯奏,咬牙切齒道︰「傳朕的旨意,他們不是要請辭嗎?」

「凡是在奏疏上簽字畫押的,朕一概照準!」

接下來,朱由校要考慮的就是如何安頓衛所軍戶的事了,要知道,陝西都司下轄各衛的軍戶起碼有十幾萬戶。

十幾萬戶,那就是幾十上百萬的軍戶。

這些人不安頓妥當,轉眼之間就會是一場席卷全省的叛亂,時間不多,必須要在幾天之內,讓他們看見朝廷這次改革帶來的成效。

自從到了西安城外,朱由校就一直在考慮在陝西推行新政的事,到現在,也已經想得差不多了。

于是,招手示意隨軍的僉書官上前,說道︰

「朕下面說的話,每一個字你都要記好,錯了一個字,立馬給朕滾蛋,永不錄用。」

僉書官渾身一陣,連忙坐到另一副桌案後,拿起毛筆,一絲不苟的等著,可他等了半晌,仍沒見皇帝有話。

正在猶豫要不要抬起頭瞄一眼的時候,朱由校發話了。

「即日起在陝西推行衛所新政。

其一,清查陝西都司下轄全部三十三衛、所軍屯田畝,現有多少,遺漏多少,一畝也不能差。

侵佔衛所軍屯者,一千頃以下勒令歸還地契,一千頃以上五千頃以下,額外罰沒其家現有的一半土地及家財。

五千頃以上,一萬傾以下,額外罰沒全部土地及所有商貿鋪所。

一萬傾以上,抄家!

土地清算完成以後,全部軍屯劃為皇莊土地,將重新根據軍戶數量劃分每戶得到的軍屯數量。

其二,廢除陝西都司下轄衛所軍戶的世襲制度,準許軍戶子弟自由選擇去留,離開的人,核定其參軍年份,按月補足積欠餉銀,贈以回鄉路費。

留在衛所的官軍,核查其直系親屬,接至當地衛內,由朝廷按月給予銀、糧蔭賞。

除此以外,天啟七年內,將有後續參軍福利政策出台。

其三,嚴打掛名軍籍,驅使朝廷官軍行使私役行為。

嚴令所司加派人手,按照名冊,一個人名一個人名的逐個對比,各地東廠督辦司負責督辦,官員不盡心者去職。

凡發現有商人、軍官、官紳等無關子弟的,核定歷年餉銀,由地方官府討要回還,並發配充軍為役。

其四,免除陝西境內各衛、所,軍屯田稅三年,三年之後,以每一分屯田交納糧稅五石為定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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