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二百一十三章 公權不可私相授

作者︰指雲笑天道1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王妙音冷冷地說道︰「失敗者的宿命,逃不月兌的,就象你們這百余年來奴役和殺死敗在你們手上的人一樣。如果大晉給你們慕容氏的燕國所滅,那現在就是輪到我們跟那二千多給擄去的百姓一樣,縱使為奴亦不可得。慕容蘭,認清現實,才是談判的基礎。」

劉裕嘆了口氣︰「妙音,你應該知道,我想要建立的國家,就是一個沒有死亡和奴役,沒有壓迫的世界,公權力的使用,是為了造福于民,而不是用來害人。慕容燕國做這些事,是因為他們崇尚暴力,野蠻殘忍,強大時去欺負別人,弱小時給人所滅,如果我們今天因為滅了國就要去奴役別人,那弱小時給別人奴役難道就是理所當然,報應不爽?那我們整個人類文明的進步,體現在哪里?」

王妙音咬了咬牙︰「弱肉強食,這是不變的天道,劉裕,你改變不了。」

劉裕搖了搖頭︰「我們漢人之所以比四方的蠻夷更進步,讓他們仰慕,不是因為我們的武力比他們強多少,而是因為我們的文化,物產遠遠強過他們,而這個文化,不是因為我們讀書習字,而是因為我們有仁義這個說法,換言之,我們自周以後,就慢慢地廢棄了那種把人命當成畜生一樣,可以隨意殺戮的做法,人祭人殉這種事也慢慢地為人所不齒。」

「在春秋的時候,打殺奴隸,主人是不用負責的,但到了戰國秦漢開始,哪怕是自己的家奴,隨便地打殺虐待,也是官府要去處理的,當然,你們可以說很多時候這些處理只是走個形式,做做樣子,但這畢竟是國法明確規定的犯法行為,是國家層面上認為的犯罪,這個說法,你們同意嗎?」

劉穆之正色道︰「你這個說得不錯,殺人是犯罪,犯法,哪怕是自己的家僕,現在大晉也是這樣,總的來看,從有文字紀錄的古代到現在,我們中原華夏是變得越來越仁義,文明,而擺月兌那種野蠻,殘忍的做法,比如處刑方式也從殘虐肢體的各種酷刑,肉刑,變成了流刑,徒刑,笞刑這種不傷人肢體的,即使是大闢死刑,也是開始用斬,絞這種方式,不再是以前的那種車裂,剁成肉醬這種可怕的刑法。」

王妙音澹然道︰「但對謀逆之類的大罪,仍然是嚴刑峻法,就象桓玄,即使是死了,也要梟首于市,懸首大航以警示天下。對于掀起判亂,禍及天下的亂臣賊子,用重刑沒什麼問題。」

劉裕點了點頭︰「但總的來說,我們的世人,朝代的刑法是越來越仁義,文明,殺人不過頭點地,以暴制暴,不是根治之策,這就是我們這次出師以來,即使對于敵方士兵的尸體,也不會搞什麼京觀,虐殺之類的做法。」

慕容蘭冷冷地說道︰「就在今天,你們還經常搞梟首軍前這樣的做法呢,也不是什麼仁義手段吧。」

劉裕嘆了口氣︰「以後這些做法也要慢慢地阻止,戰斗中打紅了眼,有時候要誘敵,一時情緒失控下做這種事,也是情有可緣,這就需要我們這些將帥,還有朝臣從軍法上來控制這些暴行了。不過,我說了這麼多,只是想表達,生命是可貴的,有尊嚴的,犯罪之人,敵國將士,可以殺,可以罰,但不必通過這種虐殺的方式。自古以來,我們是變得越來越仁義,而不是越來越凶殘野蠻,所以,在繼承權這個事上,我們也應該相應地變化,不要拘泥于古法。」

王妙音沉聲道︰「血緣繼承總歸是比以力奪權更好的辦法,這正是我們的祖先們經歷千百年的紛爭後得出來的結論,你現在也拿不出個更好的。人人平等?你也只說了這只是希望和機會上盡可能的平等,要你現在去跟個小兵一樣平等,你願意嗎?現在為什麼不是在打掃戰場的小兵坐在這里討論這些事情,而是你呢?」

劉裕微微一笑︰「妙音,你難道忘了嗎,你我剛結識的時候,我劉裕不就是一個小兵嗎?在君川之戰,淝水之戰的時候,身為小兵的我,不也是在戰後做打掃戰場的事嗎?而論功行賞,確定戰後處置的這些大事的,是坐在帥台上的玄帥,謝琰,劉牢之他們在討論的,不關我事,對吧。」

王妙音一時語塞,一邊的劉穆之說道︰「這就是你說的,機會平等,人人都有從小兵靠著軍功殺到大帥的可能?」

劉裕正色道︰「是的,也是當年國難當頭,世家子弟不堪重用,要組軍御敵,才輪到我們這些鄉巴老莊稼漢有了出頭的機會,你們說,如果都是血緣繼承,今天還有我們在這里的機會嗎?」

說到這里,劉裕看向了王妙音︰「如果當年不是前秦入侵,如果東晉還是能跟以前一樣混日子,也就不會有北府軍,如果不是有組軍御敵,給我們這些農夫們建功立業的機會,那你還會有機會結識我這個三屆武魁首,成就一段姻緣嗎?大晉南渡近百年,真正有胡虜南下滅國風險的也就前秦那次,如果不是我們正好生在了這個時代,我這樣的人,我的北府兄弟們,豈會有出頭之日?」

王妙音幽幽地嘆了口氣︰「上品無寒士,下品無高門,這是幾百年來的富貴法則,但確實是有問題的,裕哥哥,我也知道這有問題,應該改進,所以讓人有機會立功,得爵,有可能升入上層,這個我從來不反對,但你也要想想,這步子是不是邁得太大了,一步登天,那就是綱紀無存,如果得了權力連自己的子孫後代,親戚家人都不能照顧到,那這個權力,又有何意義呢?」

劉裕哈哈一笑︰「妙音啊,又回來我們剛才說的那點,如果是家產,那你給兒孫,給親朋,都沒問題,但那是公權力啊,是要管理,統制從幾百人到幾百萬人,幾千萬人的權力,是管理他們的身家性命的權力,這些權力,隨便地交給自己的兒子,孫子,兄弟,哪怕他們並不具備這種管理能力,你覺得這樣也沒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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