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6 和親之禮

作者︰燻香如風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皮毛奇珍,可用在春臘二賜時,賞賜家臣爵民。寶石用來打造各種首飾、器物、或用作研杵。牛羊十萬,群羊九萬。公母各半,試著產女乃。

駿馬和奴僕卻是關鍵。

劉備看中的正是這些活物。

駿馬交由西林牧民飼養。數萬奴僕放歸邑中,皆以劉為姓。烏延號稱汗魯王。邑中胡民曾稱劉備汗大人。可汗一詞雖還未取代單于。顯然在胡語中,也已常用。

如今皆稱主公,便是漢化使然。總歸是一個意思。

數萬奴僕中,老弱佔了一多半。青壯亦有數千。先組建家庭,娶妻生子。平時割草喂馬,充作民兵訓練。待戰時,再募為騎兵不遲。

別說貌美,但凡長相算是周正的鮮卑女子,皆在臨鄉各城內。西林邑中剩下的,多寡顏少色,姿容粗陋。然頗能生養卻也是特長。再者說,平常人家能勞作生養才是首要。至于相貌,其實並不太看重。須知,便是中年婦人,手腳利落性情溫順者,亦能買到十萬錢。足見西林邑中女子有多珍貴。

劉姓胡人在邑中自成一脈。不分烏桓、雜胡、還是鮮卑。

很讓劉備奇怪。

換句話說,跟隨劉備的胡人,竟超越了血緣和部落。反而遵從于姓氏。感覺像是胡化的家長制。劉備細想,許是部落向農牧轉變的開始。

西林邑中有十萬胡族,數萬良駒。待大利城建好,一萬套具裝鎧亦不是問題。一旦有變,劉備一聲令下。便可輕松募集一萬鐵騎。交由趙雲、太史慈、黃敘等人統帥。必定所向披靡。

歸義王比劉備想的蒼老許多。

一頭灰白相間的鶴發披肩,鷹目勾鼻。身材並不雄壯,甚至有些孱弱。然而精神卻異常矍鑠。仿佛一頭隨時都會斷氣的雪原老狼,卻總能熬過最殘酷的凜冬。所有以為他會先死的人,皆死的比他早。

這是劉備的第一感覺。

即便在炎炎夏日披著厚厚的熊皮大氅,劉備都覺得他的身體是涼的。

然而。每當他提及自己的孩子們時,總會用一股無法掩飾的溫情,從冰冷枯骨內慢慢溢出。

這是位極為內斂的老王。

劉備舉爵︰「有幸認識您,大王。」

歸義王亦笑著舉爵︰「得婿如此,老夫才是三生有幸。」

劉備咧嘴一笑︰「我比大單于如何?」

歸義王微微一頓,跟著言道︰「你比他強壯,年輕,健康。」

劉備輕輕點頭︰「關外故土,我必收回。」

歸義王亦點頭︰「那時,老夫若還在世,定為賢婿披荊斬棘,當一馬前卒。」

劉備在心底嘆氣︰「草原英雄何其多。」

歸義王亦嘆息道︰「人生在世,短短數十載。便是長壽,亦不過百年光陰。漢家卻綿延四百年。遙想四百年前,冒頓單于滅東胡,征樓煩,稱霸草原。四年前,大單于檀石槐南劫漢郡,北拒丁零,東擊夫余,西退烏孫,完據匈奴故土,東西萬四千余里,南北七千余里。到如今,我與賢婿對面而坐。兩位草原英雄皆已身亡,而漢庭猶在。草原比漢庭少了何物?」

見劉備不語。歸義王輕輕放下御賜酒爵,又道︰「兩百年前,西羌乃是漢庭生死大敵,如今羌亂亦漸平息。听聞西羌乃炎帝後裔。故而老夫以為︰‘強者不能與敵,便與強者為伍’。」

《後漢書‧西羌傳》︰「羌乃三苗,姜姓之裔」。上古時,炎帝與黃帝結盟。並嫁二女與黃帝。從此中原大地,皆是炎黃子孫。

歸義王之心,劉備明白了。

便不再言語試探。心懷敬畏,頻頻舉爵。不覺已大醉。又強撐起身,恭送歸義王上車,目送其駛出宮城。

公孫氏出來攙扶。劉備輕輕掙月兌她手,連著後退半步。站穩後,沖公孫氏長揖及地。

公孫氏這便伏地回禮。

再抬頭,劉備目光清洌如水︰「草原女子,命運多舛。萬望夫人善待。」

「妾知也。」

再抬頭。只見,立于東殿二層大平座上的副伏羅氏,已淚流滿面。

劉備笑著揮手,眉宇盡是陽光明媚。見他立足不穩,公孫氏輕輕上前,扶住肩膀。

副伏羅氏急忙拭淚,伏地行禮。

再起身,劉備已靠著公孫氏酣睡。

劉備覺得。

公孫煙、公孫嵐合二為一後,自己難在公孫妍手下,走過三合。

一流和絕頂,差距就是這麼大。

一覺醒來,神清氣爽。

公孫氏已先起。這便命人端來熱水,為劉備敷面醒酒。

整理好儀容,又恭送劉備前往正殿,與眾家臣早堂堂議。

臨鄉官吏普遍一日三餐。若遇夜宴,便是四餐。早堂商議不完的事,劉備便會設宴,主臣同殿而食。待午堂時,再接著議。

許多家臣與劉備少時便已相識,相處日久,其樂融融。

最近最大的事,自是御賜和親。

只是娶妻和納妾的禮數,皆無法用于如夫人。

還需結合草原胡人的風俗。故而許多細節,皆要商議。婚期臨近,汗魯王和歸義王已住進臨鄉蕃邸。繡衣吏日夜守護,生怕有半分差池。若一個不留神,讓心懷叵測者有機可乘。結親變成了結仇,豈非不美。

終于,趕在婚期前三日,商定全套禮數。

婚禮舉辦地,也從樓桑搬到了臨鄉城。

改迎親為送親。由歸義王和汗魯王將兩位如夫人送到宮門。再由劉備迎入。

《三國志‧魏書‧烏丸鮮卑東夷傳》︰「其嫁娶皆先私通,略(掠)將女去,或半歲百日,然後遣媒人送馬牛羊以為聘娶之禮。婿隨妻歸,見妻家無尊卑,旦起皆拜,而不自拜其父母。為妻家僕役二年,妻家乃厚遣送女,居處財物,一出妻家。故其俗從婦人計,至戰斗時,乃自決之。」

意思是說。烏桓夫妻,先自行私通。半年後遣媒人送馬牛羊以為聘娶之禮。男方帶聘禮來到妻家,卻並不能舉辦婚禮,而是來當牛做馬,在妻家住下。不管是妻家什麼人,每天早上都要去挨個行禮。卻從不給自己父母行禮。起早貪黑,當牛做馬兩年後,男方便可光明正大的娶妻回。妻家亦會準備非常豐厚的嫁妝,且所有家當皆由妻家包辦。

結婚後,所有家庭事務全由妻子決斷。但有一點例外。當烏桓遭遇紛爭時,丈夫可自作主張。

看似蠻荒粗鄙。細想之下,似乎和現代婚俗很像啊。

先自由戀愛,再同居試婚半年。若相處的來,便去女方家提親。任勞任怨,當牛做馬兩年。若此時還能忍受,便可真正結為夫妻。

嗯……

好像,有些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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