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六章 結案

作者︰二子從周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蔡確得到陳安民的供詞,心中竊喜,掰倒宰相,名動天下的機會到來了。

與他一同審案的是御史中丞鄧潤甫,對蔡確的做法一直頗有微詞,如今蔡確卻興沖沖地跑來告訴他陳安民招供了,特意來約他一起去告訴趙頊。

鄧潤甫壓根沒有察覺到這是個圈套,對蔡確說,「未敢上殿」,勸告蔡確不要冒然驚動趙頊。

另一邊,鄧潤甫卻利用給趙頊講課的機會,控告蔡確在亂搞,借機告訴趙頊︰「相州獄甚冤,大理寺實未嘗納賂。而蔡確深探其獄,枝蔓不已。」

「竇平等皆朝士,榜掠身無全膚,皆餃冤自誣。乞早結正。」

恰好權監察御史里行上官均也上書,說竇平等人在御史台獄受到刑訊逼供。

趙頊「甚駭異」,所以當蔡確隔了一天來見趙頊,準備匯報陳安民招供不諱、宰相吳充涉嫌受請托一事的時候,行至殿門,被合門使告知,皇帝拒絕見他。

隨後,蔡確便接到趙頊手詔︰「聞御史台勘相州法司頗失宜,遣知諫院黃履、勾當御藥院王中正,據見禁人款狀引問,證驗有無不同,結罪保明以聞。」

這是大宋法律中,為防止出現冤案、錯案而設立的最後一道防線——凡是徒刑以上的刑案,在庭審結束之後,都必須啟動「錄問」的程序。

所謂錄問,就是由一位未參加庭審、依法不必回避的法官,核查案狀,再提審被告人,讀示罪狀,核對供詞,詢問被告人,所供是否屬實的流程。

然而官場套路深不可測,為了應對這一切,蔡確早就做好了巧計安排,設計了煙霧彈。

當趙頊派的知諫院黃履、勾當御藥院王中正前來復合錄問的時候,周孝恭、潘開等一干嫌疑人,除了竇平還在喊冤,稱原供狀內「十有八事皆虛」外,其余人等竟然全都服服帖帖。

黃履和王中正面面相覷,無論如何,都想不到是這種情況,爭議這麼大的案子,犯官們無論被問到什麼,竟然都唯唯稱是,這情況實在是罕見。

沒辦法了,只好驗看眾人的身體,因為鄧潤甫之前舉報說蔡確刑訊逼。

結果一檢查,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兒,「拷掠之痕則無之」,顯然,這些人並未受到嚴刑拷打。

鄧潤甫之前所說的,如今看來,完全是不實之詞。

所以當黃履和王中正錄問完畢後,回去向趙頊報告,說除了竇平,其他人等都沒有喊冤翻供,而竇平本人身上,也不見拷掠之痕。也就是說,鄧潤甫的話,有水分。

于是趙頊反過來開始對鄧潤甫等人生出不滿,認為他們在對蔡確造謠。

事情來了個大反轉,蔡確趁機哭訴,上書趙頊反告鄧潤甫與上官均,說他們明知陳安民有請求執政的情節,卻有意為之開月兌,又「恐臣論列,故造飛語以中傷臣」。

在最後那次錄問當中,二人又「意欲開誘罪人翻異,而罪人了無異辭」,陛下派遣的黃履與王中正,完全可以為臣作證。

于是趙頊以「奏事不實,奉憲失中。言涉詆欺,內懷顧避。」為由,罷了鄧潤甫的御史中丞之職,出知撫州;

以「不務審知,苟為朋附。俾加閱實,不知所言。」為由,罷了上官均的權監察御史里行之職,出知光澤縣。

蔡確卻因此再次獲得擢升,任命為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

而真相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呢?原來蔡確不簡單,他知道後面有錄問這道程序,所以,他隔三差五把這些人拖出來,進行錄問模擬考試。

如果有人翻案,對不起不及格,回去暴打一頓,繼續虐待,然後重考。

經過二模,三模,不停地來模擬錄問這套程序,最後陳安民等人都被搞出條件反射了,你再怎麼問,也不翻案了。

鬼知道你這是真的考試還是又是模擬?

所以當皇帝派人來真正開考的時候,啥都問不出來。

而且蔡確知道肯定會有人就此案打他的小報告。

這就需要讓趙頊判定小報告不真實。

怎麼做呢?

想要讓別人真話失去信用,最好的法子,就是在那人的真話里摻點假,讓整個真話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蔡確騷就騷在都用自己不開口,便讓鄧潤甫和上官均乖乖掉進自己的陷阱里。

原來那次鄧潤甫夜里在御史台听到的嚴刑拷打刑訊逼供,並非對竇平等人的訊問,而是蔡確故意放出來的煙霧彈。

他故意誤導了鄧潤甫,讓他以為是在拷打竇隻等人,其實是安排御史台官員審訊其他案子的犯人。

扳倒了身邊的絆腳石,樹立了自己的威望之後,蔡確開始對更多的「相關人士」動手了。

首先開始審訊「潘開行賄案」,逮捕了陳安民的外甥、大理寺評事文及甫。

文及甫恐懼,供認曾將大理寺復核相州案一事,稟告過他的岳父、宰相吳充,吳充也允諾,會關注此事。

這道供述,與陳安民的供詞一致。而且文及甫還供稱,曾囑托太常博士吳安持過問相州案。

緊跟著,蔡確對之前不支持工作的中書刑房檢正公事劉奉世也實施了逮捕,並恫嚇他︰大理寺的法官已供認受了你的風旨行事,你還不認罪?

劉奉世心里疑懼,稱自己的確曾經受到了吳安持的囑托。

劉奉世為什麼就會接受吳安持的請托呢?原來劉奉世以前供職于樞密院,當時是樞密使吳充的下級。吳充拜相後,便奏請將劉奉世調入中書刑房,任檢正公事一職。

而吳安持,正是吳充的兒子,前朝宰相王安石的女婿。

這就又抓到了一條大魚。

到這里,蔡確將目標鎖定在吳安持身上,奏請逮捕吳安持問訊。

但神宗皇帝顧及宰相吳充的身份,沒有答應逮捕,「特免追攝」,由制勘院「遣人就問」。

吳安持恐被逮系下獄,承認亦曾請托過劉奉世。

受牽連的還有前宰相韓琦之子,時任三司副使的韓忠彥。

因為當時朝廷為了照顧韓琦,特意讓韓忠彥知相州,方便照顧老父親,相州案的判決書上有他的簽字。

在蔡確的梳理下,案情變成了如下︰

陳安民在任相州簽書判官時,主審此案,判決失當;

又因害怕舊案被駁正,便向他的外甥、大理寺評事文及甫請托。

文及甫受陳安民之請,又轉托于他的大舅子、宰相吳充之子吳安持。

吳安持受托,囑咐跟吳家關系密切的中書刑房檢正公事劉奉世幫忙。

劉奉世復暗示大理寺法官裁定相州案並非失入殺人。

大理寺法官竇隻、周孝恭承劉奉世風旨,遂認定相州案的原判不存在過錯,駁回周清的質難。

事情經過和關系鏈條,完整了。

元豐元年五月,案子結案。

前檢正中書刑房公事劉奉世落直史館,免勒停,監陳州糧料院;

太常博士吳安持奪一官,免勒停,沖替;

殿中丞陳安民追一官,勒停,展三期敘;

三司副使韓忠彥贖銅十斤;

大理寺詳斷官竇隻追一官,勒停;

大理寺詳議官周孝恭、大理評事文及甫,沖替;

自余連坐者十余人。

宰相吳充因其子卷入案子而上表請退,闔門待罪者三四次,最後在神宗催促下才上朝視事。

而這個處分結果公布後,蔡確還不滿意,多次率領御史登對、上書,說對吳安持的懲處太輕。

蔡確之所以盯著吳安持不放,自然意在其父吳充。

然而就在蔡確春風得意窮追不舍之時,一封來自鄭州的彈章,讓事情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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