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二百二十三 集體農莊

蘇詠霖端著飯碗,一邊扒飯一邊和民工們就他們感到煩惱的小事進行交談。

這邊說說,那邊說說,不斷轉換關系到他們切身利益的話題上,一會兒就和一伙民工打的火熱。

民工們完全不木訥,他們很開朗,很有的說,有些甚至可以算作話癆,嘰里呱啦講個不停,但是講的內容還真是有些東西。

蘇詠霖和他們談起了農業生產的事情,談起了國家稅收政策的事情,談起了農會組織和農會干部的事情,還有集體農莊的事情。

乍一听上去這都是小事,只和他們個人產生一些聯系的小事情,可真要搞起來,那絕對是大事。

就比如集體農莊的事情。

集體農莊目前還不是一個全國性質的政策。

最開始,集體農莊只在燕雲地區的中都周邊劃定試驗區,搞集體農莊的試驗,規定試驗期是三年,看看結果如何。

後來因為黃河工程區出現了農業用勞動力和工程用勞動力之間的矛盾,且農會組織無法解決,蘇詠霖就決定在黃河工程用工地區也實行集體農莊政策。

大家的土地一盤棋,一幫人外出做工,一幫人下地,改變原先的小農生產模式為集體生產模式,農莊會組織勞動力按計劃統一耕種每一戶人家的土地。

輪到分配的時候,就根據一套比較復雜的計算方式,大家按照所得工分分配農業生產所得,公開公平公正,童叟無欺。

一開始對于這個計劃,燕雲地區的農戶們是一樣的感覺。

他們不太理解,感到疑惑,懷疑朝廷是不是要把給他們的土地收回去,變成朝廷的而不是他們自己的土地,對此有較強的抵觸情緒。

蘇詠霖要求地方各級農會組織和復興會分部成員全面下鄉,對農民們好言好語苦口婆心的勸說,講述集體農莊的優點和分散生產的小農經濟的缺點。

把該說的都說了,說明白說透徹,至于農民是否願意加入集體農莊,則完全按照自願原則來,不準強迫,不設定kpi,完全遵從農民個人的意願。

因為這套體制設計出來的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解決國家建設初期的工程與農業生產之間的矛盾,至于改變農業生產屬性還有以集體力量抵抗自然災害的準備,這些都是之後的目標。

最直接的擺在台面上的矛盾就是地方用工和農業生產之間的矛盾,農民想要兼顧工程和土地的難以調和的矛盾。

為了解決這個矛盾,所以搞出了集體農莊,具有針對性意義。

為了讓農莊內留下來的勞動力全心全意耕種大家的土地,就不能使用簡單的分配制度,而要創造一套全新的工分制度來分配所得。

這樣可以避免他們對自己的土地精耕細作,而對他人的土地草草了事。

一旦發生這種事情,集體農莊可以說是基本告吹了。

蘇詠霖不打算使用強制手段要求農民全部支持加入集體農莊,因為他很清楚這對于農民來說本來就是一種未知的挑戰,有極大的風險。

最開始勝捷軍打土豪分配土地的時候,蘇詠霖還沒有規定土地國有制度,燒毀原有地契發給土地所有憑證之後,在實際操作之中允許農民自由買賣土地。

這一點也是蘇詠霖的實際體驗。

他在南宋的時候家中廣有土地,他和農民接觸過,知道農民的普遍想法。

直接告訴他們土地公有,你們只有土地使用權、但是國家會保障你們的土地使用權這種話在他們听來就等于土地不是我的,而是你的。

在農民看來,給他們使用完全不算什麼,他們現在也有土地的使用權,只是沒有所有權。

而所有權最大的象征是什麼?

可以自由買賣。

允許他們自由買賣土地才能讓他們真切的感覺到土地是自己的,要是不準自由買賣土地,那麼土地就不能算是他們自己的。

這和過去的那幫地主老爺們和官老爺們的做法沒什麼不同。

土地依然不是我自己的。

說不定今天你一句話這個土地是我的,我傻傻的努力耕種,那明天再一句話,這土地連帶土地上的收成就都不是我的了。

那我還要費心費力伺候土地?

直接擺爛才是最好的。

要不要支持你們也就成了一個很值得商榷的問題,盡管你們的所作所為很友善。

但是土地不是我的啊!

我要土地啊!

古代農民群體普遍有短視的特性,看得到且只看得到眼前的好處,土地如果不是他們的,那麼他們就沒有生產積極性,也就不會支持蘇詠霖和勝捷軍了。

所以在勝捷軍後期和光復軍時期,蘇詠霖已經在紙面上設定了土地國有制度,但是在實際操作層面依舊是允許農民自由買賣土地且官方不進行干預。

這一點一直到明國建立之後的如今也是如此,實際上農民依然可以自由買賣土地,以此維持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以實現明國龐大的恢復發展需求與軍事需求。

只有加入集體農莊之後,農民個人的土地才變成集體所有,才不能任由私人隨意買賣。

在這樣的前提下,讓農民感受到土地屬于他們,農民為了保護自己得到的土地財產,才會拼了命的生產、拼了命的支持勝捷軍和光復軍。

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革命教育,砸碎他們心里的枷鎖,讓他們發自內心的認同勝捷軍和光復軍,才真的讓勝捷軍和光復軍與農民綁定在一起,成為了真正意義上的農民子弟兵。

農民們也始終維持著對蘇詠霖的高強度支持,有極高的生產積極性與活躍性。

有這樣的前提,蘇詠霖和勝捷軍才能在最初的革命行動中度過最危難的一段時間,獲得足夠的糧食和兵員支撐,成功站穩了腳跟。

而為了始終保證這一政策的積極性,抑制其負面作用,革命宣傳和把地主掛上東南枝的實際操作就有著非常重大的作用。

復興會的基層組織也在這一時期對土地買賣進行了十分嚴格的監視,對各地區土地買賣的趨勢進行統計分析。

若是發現某個地區的土地交易頻率超乎尋常的高,他們就會去看看這一地區是怎麼回事,是誰導致的土地交易頻率如此上升。

不過好在大部分地區的地主階級被鏟除的比較徹底,農民們又剛剛翻身,普遍沒什麼錢,土地買賣情況比較簡單好控制。

尤其是在洪武三年四年大清洗運動之後,地主階級被成建制的徹底消滅,大明國內各地方土地交易幾乎停滯。

在這樣的情況下,蘇詠霖開始試推集體農莊政策,打算試試水,看看農民在實際困難面前會不會想要做出改變。

一旦他們接受了,集體農莊政策確立了,那麼實際上也就完成了從土地私有到土地公有的轉變,土地公有制也就不再是紙面條款了。

農民們熟悉這個和徭役一個種類的工程制度,不覺得奇怪,甚至覺得做工是天經地義的。

只是明國治下這個工作不僅管飽飯,還給工錢,算是雇佣,比之前連飯都管不好的徭役要好的太多太多,所以農民們很難割舍這個不僅吃得飽也吃得好還有錢拿的工作。

有肉吃,有錢拿,切切實實的好處非常吸引人。

但是同時他們也不能割舍土地上的工作,不能不種地,種地才是他們的主業,不種地就沒有糧食吃,就沒有安全感。

兩難的問題擺在面前,他們很難選擇。

而恰如其時的,大明國給了他們一個選擇。

集體農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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