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華夏宏圖

田五第一次換錢,換回來了洪武當10文的大錢五萬多枚,還有皮錢(地方鑄錢)總共二十多萬枚。

單純從數量就能看出,溢價就在這些錢幣的銅含量里頭,這也是鑄幣成本體現的地方。

明代鑄幣,同唐宋時期的法子都差不多,還是采用的澆鑄的法子。

不過較之唐宋時期,  明代鑄幣的工藝,確實進步了一些。

可是奈何地方鑄錢,都是往量大便宜這兩個點造,使得明代銅錢市場非常混亂。

等到張璁發現這個問題時,他也沒有辦法解決,只能官府鑄造一批好錢,規定一兩銀子兌700文。

即便是改革之舉,也打不住成本,  弄出個這麼低銀銅比,  結果就是地方又瘋狂的仿造,劣錢再度沖擊了這批新錢。

到頭來朝廷也扛不住,只得不了了之。

好在張居正改革,弄了個一條鞭法,核心就是官面上,承認了白銀的流通作用,在此基礎上,對稅制進行了調整。

所以當顏政看著換回來的錢時,他差點就要躺在錢堆里了,這種感覺太爽了。

就好比你家里有台印鈔機,沒錢了就去用六毛一度的電印出來,偏偏所有人都認你的賬,搶著要來用人民幣換你的錢。

這種米國行為,  真是用上一次就上癮了!

他二話不說,直接簽署命令,讓第一造船廠再造一條類駁船。

用駁船運輸銅錢過去,每一趟都能獲利頗豐,這種買賣豈能不加大去做?

與此同時,他下達了命令,讓造船廠再造一條長征級。

現在已經有了兩個干船塢和一個簡易船塢,可以同時建造兩艘船,還能滿足船只修理的需求。

接下來的造船廠,顏政打算放在竹塹,那邊是個深水港,船塢隨便整。

…………

讓人抬著兩框換來的銅錢,顏政得意洋洋的來到鋼鐵廠。

他笑呵呵的對鐵木針說︰「將這些銅錢都融了!」

鐵木針二話不說,立馬讓人弄來一個粘土坩堝,開始了熔錢。

望著銅錢慢慢變樣,鐵木針突然就心疼道︰「神子,這些錢不是鑄好的銅錢嗎?怎麼融掉?」

顏政笑道︰「融了重鑄啊!這些銅錢都是明國樣式,咱們要的是東蕃樣式!」

鐵木針懵逼了一下,思索一陣後說︰「有道理,這是把明國的銅錢,變成我們自己的銅錢!」

顏政點了點頭,望著坩堝里的銅錢都融化後,  他下令道︰「加鉛吧,加鉛後攪拌一下,然後等待就行。」

鐵木針照做,等里頭鉛的含量增多後,由于鉛的密度比銅大,所以開始了沉底。

這種做法,將劣錢中本就含量更高的鉛給融走,而錫液也在這個過程中,緩緩浮起來。

假如慢慢的等這些銅錢融化分層,那麼將是一件繁瑣的事情,但這麼一操作,這個過程被加快。

有點類似于澄清的作用,中國古人也很早就掌握了這種技術。

富商們收上好錢融掉,就是用這種法子,他們用融出來的銅,鑄錢或者造成銅器,都能獲利頗豐。

而顏政此刻,也在厚顏無恥的進行著這種操作。

甚至未來,還會出現互相融錢的情況!

顏政的東蕃銅錢流過去,富商便宜弄來皮錢這種劣幣,換成這種含銅量更高的東蕃好錢,融掉得到銅後,拿去制造銅器。

而東蕃收到劣幣,又將其融掉,靠著成本優勢,又將其鑄成銅錢,拿去漳州套購物資和換錢。

這其中的關鍵就是鑄錢成本和含銅量,如果折算的話,相當于顏政一直能以更少的銅,造出比大明更好的銅錢!

生產力在這其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等顏政三台、十台鑄幣機一開,大明市面的劣錢,將被良幣重新驅逐。

屆時將出現劣幣更加貶值,而東蕃銅錢也貶值的情況,那些好錢反而也會開始喪失市場。

這是一場金融戰!由于傳播不便,幅員遼闊,可能最初只對沿海地區產生重大影響。

但長期來看,這極有可能對大明產生非常深遠的影響。大明將成為歷史上第一個,在貨幣上喪失主權的朝代。

等融化完一坩堝後,顏政滿意的點了點頭說︰「就按照這個法子,將銅、錫、鉛重新融出來,然後再重新配料,弄成銅板,弄好之後就送去鑄幣廠!這件事交給戰俘辦,待會披個條子給你,你去找他們要100個戰俘,以後每次換回來的錢,都這麼處理!」

「還有,第四鑄幣機,開始建造到河對岸去,融錢和鑄銅板這個差事,也放到那邊去!」

鐵木針點了點頭,他知道這是在分散一些產能。

現在的莫城太擁擠了,莫城外也沒有規劃好,好在河對岸的土地,倒是預留下了不少。

…………

從鋼鐵廠回到紅房,顏政發現擴建的部分已經初具雛形。

他心情歡快了不少,鑄幣這事簡直是建國前的大明獻禮。

他笑呵呵的回到桌前,望著華夏憲法,現在終于加上了幾條。

這幾條都是關于制度的,不方便在這里詳細描述。

大概意思就是說,未來的華夏將是一個君主制憲的國家。

類似于二元君主制,立憲的前提下,君主權力大于議會,各種主要法令都要經其簽署,並且常有權委任國相和議員。

只不過各個機構,都被顏政進行了本土化的改名(防河蟹)。

制憲機構稱之為朝議院,享有立法權。

內閣則沒改名,依舊采用內閣,區別就是華夏內閣,不是後世的職能,而是類似于XXX常委。

然後又設有樞密院,這就是最高國務協商機構,類似于後世君主立憲國的內閣,享受的是行政權,受到朝議院的監督。

另有行律院,負責司法權,確定君權不能高于法權,同時加上一個特定條款,那就是君主可以行使特別法令,針對某些引起重大影響的案件,進行君權干涉和君權監督。

其實吧,顏政很確定這一套能行,原因不方便說,出處也不方便說。

再說了,實踐結果有問題的話,他還是可以行使君權進行修正。

說實話,寫完了這幾條之後,後邊的很多的條款,都只是附帶說明。

真正重要的,也就剩下如何闡述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這一點必須明確,還得說明清楚,華夏一族的概念。

首先人格平等、法律上平等,這是一定要做到的,但是這是華夏一族關起門來說的。

至于其他地區的人,沒有納入華夏一族之前,就享受不到這一條。

而華夏的君主,就是裁決這件事的唯一標準,未來顏政一句話,就能把某一個種族,打入華夏公敵的境地,也能一句話,讓一個種族,直接被納入進來。

這樣就能為將來的拓土墾殖,弄上一套冠冕堂皇的說辭。讓子孫後代能自信滿滿的說︰這個世界,本就是造物主賜予我華夏一族的,我們將文明傳播海外,我們掃清了一切落後愚昧,我們揚帆四海,只為了傳播華夏的福音,我們生來就應該享有最好的土地、最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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