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利器〔上〕

作者︰蘇醒滴神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紅果森林是一片巨大的森林,森林外圍的結滿了紅彤彤的果實,果實清脆可口,是一種十分好吃的食物。

擁有了這片森林,就等于擁有了吃不完的果子,擁有了輕而易舉就能獲得食物的手段,不用擔心饑餓,可以讓人活命。

在隊伍時代,這片森林一直幾個強大的隊伍爭奪的對象,為了紅果,這幾個隊伍打生打死,都想驅趕其他隊伍獨自佔據這片森林。

後面隊伍時代結束,部落出現,這些隊伍無法對抗人數上佔優的部落,于是紅果森林里面的幾支強大隊伍,放下仇恨,開始互相通婚,結合起來建立了一個部落。

這個部落就是紅果部落!

紅果部落佔據紅果森林,吃飽不是問題,導致這個部落人數超越一般部落的三倍,達到了一萬多人,是大陸上頂尖的部落之一。

部落有四個首領,每個首領都是萬里挑一的戰士,擁有強大的力量。

四大首領力量強大,使用的武器木棍比其他人更粗更長,穿著的草衣草裙也更加精致美麗,還帶著人骨頭串成的項鏈,是頂尖的統治者。

他們具備強大的統治力,具備強大的威懾力,是部落最高決策者,一言可以決定部落任何人的生死。

阿布納就是部落是三首領。

此刻,黑夜來領,紅果部落的火塘上升起巨大的火焰,不斷有部落的子民將柴火倒進火塘,維持火種不滅。

阿布納則愜意的用木棍穿著兔子肉,放在火塘邊上烘烤,得到一塊香噴噴的兔肉。

作為首領,他經常能夠吃肉,對于烤肉這種事情,把握的十分完美,兔肉外焦里女敕,香氣撲鼻。

附近,一群伺候他的子民,不斷吞咽口水,卻不敢多看烤肉一眼。

肉,對于每一個部落來說都是奢侈食物,尤其是兔肉。

兔子作為百獸的一種,速度飛快,想要抓住兔子,就得需要好幾個強大的部落勇士,不斷追逐兔子,直到兔子沒有力氣,才能捕獲成功。

獲得的兔子,連勇士們都只能分到一小塊兔肉,其余部分都必須得上交給首領享用。

勇士的待遇都只能如此,何況最普通的部落子民,作為部落的普通子民,哪怕樹上的紅果多得掉落,腐爛在地,也不能去吃哪怕是一口。

紅果屬于四大首領以及部落勇士,除了勇士們可以盡情吃紅果外,沒有首領的命令,其他子民每日的紅果被限制的嚴嚴實實,吃不飽,但不會餓死,處于半飽吊命的程度。

首領心情好,就會賞你幾個紅果吃,勇士們心情好也會賞賜你果子,但一般情況下,部落的子民每日都只有固定的果子。

作用這片森林的巨大部落,坐擁無數紅果的紅果部落,子民們的生活一直都是如此。

除非你為部落,哦不對,除非你為首領做出巨大貢獻,讓你成為勇士,你才能月兌離最底層的苦海,擁有吃不完的紅果。

否則,哪怕樹上果子掉落,哪怕果子腐爛,你若是偷吃哪怕是一口,都會被活生生打死!

而成為勇士的最基本條件,就是獵殺三只兔子,或者一匹狼,等一些百獸給首領。

這就是紅果部落自建立起來,就留存至今的規則。

部落的一切都是首領的!

除非成為勇士,否則就是奴隸!

而作為最底層的部落人類,在首領烤兔肉的時候,千萬不能盯著兔肉多看一眼,否則就會被首領挖去眼珠子,更甚者會被殺死,頭顱獻祭給父神,軀體則賞賜給勇士們當做食物烤著吃。

所謂部落,跟隊伍時代沒有任何區別,只不過由隊長統治隊伍一切,變成了幾大首領統治部落的一切而已,甚至統治力度更強!

唯一的改變,大概就是統治者不再是由至人擔任,沒有血脈之分,大家可以互相結親,一定程度上不再天生尊貴,算是這些年部落唯一的突破。

阿布納取下兔肉,緩緩將兔肉放在嘴里咀嚼,良久才吞進肚子里,他享受著周圍族人尊敬而懼怕的眼神,內心舒緩無比。

夜色降臨,火塘里的火焰燃燒,庇護紅果部落不被黑夜里殘余的部分怪物襲擊,它是那麼的炙熱,那麼的明亮,簡直是世間最完美的物品。

「火焰可真的美麗啊。」阿布納感慨道。

「用火焰烤肉,肉的滋味也是那麼的讓人沉迷。」

「對,也不知道那個什麼天陳部落,是怎麼發現的火種!」有個勇士接話道。

「呵呵,前些年,他們想用火焰,就讓我們加入他們部落,成為他們的子民,簡直可笑。」

「的確搞笑,若是他們敢不給我們火焰,我們就去搶他們的,搶其他弱小部落的,我們不可能加入其他部落,不可能成為其他部落的奴隸!」

周圍傳來部落勇士們的嘲諷︰「這個天陳部落簡直不知好歹,要組成什麼國家,那也是他們加入我們紅果部落,成為我們的子民,憑什麼我們成為他們的子民?」

「就因為這火焰,就想讓我們放棄我們的地位?我們在紅果森林的一切?愚蠢至極!」

阿布納笑道︰「我們紅果部落是最強的,我們擁有強大的勇士,擁有最好的木棍木棒,佔據富饒的紅果森林,我們統治這一切!」

紅果部落的勇士們露出猙獰的笑容︰「我倒是想去天陳部落,看看可不可以掠奪他們的東西!」

「他們除了火焰,也不知道有沒有其他好東西!」

「他們肯定不是我們紅果部落的對手,在我們面前他們就像可愛的小兔子,只能倉皇逃命!」

在火塘的周圍,堆積了一堆堆高高的頭顱,作為奉獻給父神的禮物,獵頭方面,紅果部落自然不會落下。

這些頭顱堆,都是每一年獵頭計劃的殘留品,是部落強大的象征。

任何其他部落,望見這些高高的「人頭觀」,恐怕都會驚嘆不已,感慨紅果部落的強大。

在這個時代,人頭觀象征部落的強盛,敵對部落都會以人頭觀判斷一個部落的強大與否,判斷是否可以進攻某個部落!

阿布納拿起一個紅彤彤的紅果,這個紅果格外爆滿,散發著果實的清香,是最高權利的象征,因為只有首領才配吃這種最好的果實。

其他部落子民,怕是一輩子都吃不到這種好的果子!

他喃喃自語道︰「改天我們派勇士去天陳部落看看,若是他們有好東西敢不給我們,那我們就對他們發動獵頭,獻給頭顱給父神!」

「哈哈哈。」周圍的勇士們笑的格外猖狂,他們身上佩戴著骨頭花鳥裝飾品,身上散發著野性的狂歡。

一陣風吹過,火焰高高卷起,人頭觀在夜色之下,顯得格外恐怖,紅果部落的勇士嘻嘻哈哈,坐在人頭觀下面,大口吃著紅果。

離著人頭觀越近,地位越高!

而一群普通部落的子民,則遠離人頭觀,在火焰的旁邊,面色低沉,流著口水,肚子咕咕叫,只敢偷偷看著首領和勇士們把他們垂延已久的紅果咬上一口,就丟棄,而他們卻不敢撿破爛的紅果,只能干流口水。

紅果啊,象征著權利,每個人都想撿起來咬上那麼一口,它的味道是那麼的迷人,除了權利最頂級的人,大部分人無福消受。

「只有我這樣子高高在上的統治者,才配吃這種果實。」

阿布納是部落時代權利最高的統治者,就在他將要把口中最美味最爆滿的果實咬上一口的時候,

意外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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