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 分而治之

作者︰江山不落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當然,做到「族教分離」和「政教分離」的同時,如果通過經濟條件的改善,使原本相對固化的民族流動起來,看到外面的世界,通過更多的交流,會更容易體諒他的公平仁愛之心,也會對這個政策更多一份理解、減少一分阻礙。

宗教,從貧窮和愚昧中產生,也必然隨著文明進化程度的發展而少了賴以依附的土壤。文明,包括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正是相對應最好的解藥。辦法就是發展經濟和教育。

抓住了這兩條,就抓住了解決民族問題的根本。

所以張漢卿對此下了很大功夫,也相信他的這一番苦心很能被中|央理解,更憑奉系在中|央的影響力,而且也是歷史的大勢,便很莊重地說︰「當然。

考慮到甘肅面積太大,不易管理,擬拆分為青海、寧夏和新的甘肅三省。新成立的這些省份將會把一些少數民族聚居區劃為自治的縣、旗,讓這些民族都有機會參與政|府的管理。」

之所以寧夏沒使用自治區這個稱號,實在是張漢卿受夠了後世混亂的區域劃分方法︰區可以很大——同省級的自治區,也可以很小——市轄區,行政級別從省部級、正廳級、副廳級、正處級不等,不理解中國的行政制度的人,會被繞暈。

漢字博大精深,除了這個字,真沒別的可以取代的?張漢卿就忽然有個強烈的想法︰真不好取代,那就不要取代。現在,就定義區與縣為平級,它只是城市人口達到一定比例的改稱就好。

寧夏本來是很小的一塊,但是張漢卿因為不準備恢復內蒙古的建制,便把阿拉善盟劃歸于它。由于阿拉善作為一個蒙人自治盟歸寧夏省管理,從而遠比正史上的寧夏回族自治區要大許多。從此後,寧夏與綏遠、察哈爾、熱河並稱「塞北四省」。

通過這種方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雖然免不了還會有沖突,但想讓某一個巴掌就能拍起獨立的風潮,首先就要看其它更弱小的民族干不干。而如果哪一方罔顧弱小民族的利益,作為更強大的政|府就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強力干預…

在張漢卿的設想中,在合適的時候取消蒙古自治省的叫法而變為完全意義上的中華民國一個省,而在其下屬行政機構中間,則可以適當地根據情況成立一些行政級別類似的地、市、自治盟和自治州。這樣,至少在中華民國子一級行政機構中,永遠沒有「自治省」這一名稱出現。而作為自治盟或自治州存在的地區,影響就小多了,基本上也難攪起什麼波浪來。

加為自治這個叫法,還在蒙古建立自治省的時候,張漢卿就不喜歡,不過礙于形勢而被迫所為。在他看來,自治其實是對分離傾向的縱容。

要說滿清對中國做得最有意義的一件事,也許就是改滿洲和新疆為省了。民國之初改(外)蒙古為省,采取的就是大焙爐的哲學,不過可惜的是這個爐子沒有燒好。究其原因,張漢卿認為還是當地民族佔據人數優勢的原因。

當身邊都是同一民族,就極容易產生認同感,也就極容易抱團對外,連漢人自己也都還有省籍的排斥問題呢。

但是當其它民族的人數到了一定比例,例如10%以上,它就自然要求獲得政治上的話語權,也不得不考慮到這種訴求。所以解決民族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雜居。這個既是對策,也是歷史的必然。像後世交通發達時代,社會流動性極高,一國之內的少數民族總能永遠居于一地?這個說法是錯誤的。

等到這個時候來臨,只要國家能夠順勢利導,讓各民族能夠達到雜居、通婚、一起生活,就是民族真正平等之時。有時候,我們政|府的一些做法,就是在無時無刻提醒著別人︰注意民族問題,你的民族是和別人不一樣的!

比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這也罷了,還要指名道姓地告訴人家,這是某某族自治區、州、縣,真怕它沒有外心怎麼著?還有,都是生活在這塊土地上,憑什麼要把區域冠以某個民族的名稱?這不是無形中制造一種強者心理嗎?

所以張漢卿決定,將來在定義省一級民族自治區域的時候,只要某民族的人數沒有達到全區域總人口的一半,就絕不能以民族區域名稱冠之,如現在蒙古自治省,完全是因為蒙古人佔了絕大多數的原因。等到蒙人佔比小于一半之時,就是自治省取消之日。

小一級的區域倒可以規劃民族自治州、縣等。但是同樣地,當少數民族的人數少于全區域總人口的一半時,國家將撤自治之名而變成完全意義上的行政單位︰市、縣。即使在少數民族人口佔多數的區域,如果其中的某個民族沒有佔到少數民族的多數,只能冠以自治州、縣的名字,而非某某族自治州、縣。

這有點只許官府放火、不許民間點燈的意味,他們張氏父子能夠獨享東北這塊寶地,當初就是靠著「自治」的名義,這個,他自動地遺忘了。

但是偽君子不如真小人是真的。在各民族區域,我可以在某些時候給予適當的政策優惠,但這只能理解為政|府的照顧而不是理所當然。中國政|府向來就是太在乎面子上的好看,結果是讓一群不知感恩為何物的東西動了歪腦筋而天天嚷著要向獨立、要自由,甚至演變成為恐怖|分子和分裂組織,讓熱臉貼到了冷上。

目前所能做的也就于此,民族宗教的事情很復雜,但只要秉持一個「民族平等」的政策和違法必究的法制精神,在經濟條件不斷改善後,深層次的民族融合一定會到來。

像蒙古的叛亂,不就被他用強力手段予以平服了嗎?事實證明,破壞民族團結、搞分裂祖國的,也就那麼一小撮人。這些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不足以震懾群宵,不殺不足以推行「民族平等」的大局。叛國罪都是一樣的,為什麼單單對某一民族大開綠燈?那才是真正的民族不平等!

當然,在少數民族聚居區,特別是青海寧夏這些地方,漢人的比例並不大。在某種意義上說來,他們才是真正的「少數民族」。不過,漢民族想融入當地主要生活圈子還是比較困難的,其實到後世也是如此,這里有宗教的原因,也有歷史的原因。

最大思維里,張漢卿只能讓一小撥心懷叵測的人在地市一級地方政|府里打轉。把他們分散到不同的省份,甚至不同的地區之後,就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他們的力量。

只要他們在行政上無法抱成團,政|府再嚴厲打擊一些非法的、非正式的組織,分裂勢力很難掀起什麼浪潮、也很難造出什麼聲勢來。以後,還有異地為官制度、陸續成立各級常委會等對權力進行約束,除非塌方式反對中|央,張漢卿有種種手段因應。

黨內可以皿煮集中,民族問題一樣可以這樣做啊。

「我已經提議馬麒先生為青海省長、馬廷勷先生任寧夏省省長。作為西北地區最重要的甘肅省長,我已經推舉由馬福祥先生接任。」張漢卿大拋橄欖枝。

前兩馬上任沒有意外,因為他們一向在該地區有傳統的影響力,換作別人很難壓服得住。但是在回民人數並不多的甘肅省,張漢卿讓出省長之位,而且又給了一個回民擔任,就很讓人感嘆——少帥說了半天民族分裂的危害,他就不怕三馬重新聯合起來重新形成一個抱團的集團?

不用奇怪,張漢卿胸有成竹。

首先,以三馬的影響力,沒有人能夠在他們不同意的情況下輕松地發號施令。與其讓他們做地下皇帝,不如把他們的力量擺到明面上——他們好歹還是中|央委任的官員,中|央正式的命令他們無法拒絕——若是在私底下,他們有很多辦法讓它成為一紙空文。接下來的一些政令會推行得相對順利些,只要不涉及到其根本利益。

其次,按照軍政分離的原則,他們成為省長,就意味著同時必須放棄在軍中的影響力。沒有武力為後盾,張漢卿可以分分秒秒拿了他們。有西北人民軍強勢存在,這些地方武裝和派別的殘留和影響,將會在很短的時間內退出舞台。

最關鍵的是,成功地穩定蒙古局勢的蒙古自治省省委書記王樹翰正在來往蘭州的路上。他將在張漢卿組建的人民黨西北局中擔任行政委員會主席,與王以哲一道成為張漢卿在政治上的左右手。

因為以東北一隅控制西北多有不便,「國統會」也很難有效行使權力。在此情況下,極容易出現有實力的割據勢力,再說西北本來就有割據的傳統。所以在征得張作霖同意後,王樹翰擁有臨機處置的權力,足以對各省形成有效的監督。

所以,張漢卿敢于放棄到手的軍政大權就不為奇了。那時的關內,仍然停留在督軍兼省長的「慣例」之中,根本沒有奉系治下之開明。之所以說「讓」,就是因為如果換作別人,張漢卿這陝甘巡閱使兼甘肅督軍的職務,一定會再兼上甘肅省長的。

這次分省,比正史上整整提前了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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