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4章 新婚姻法背後的較量

作者︰江山不落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溥儀被押回來後一直呆在秦城監獄,對此婉容很是擔心︰曾經的大清皇帝,如今的階下囚、被輿論認為向日本人出賣祖宗的漢奸或滿奸,生命朝不保夕。她這位皇後,該何去何從?

自從溥儀決定去大連,她就在心理上與之決裂了。在張漢卿的燻陶下,她深刻地認為︰無論有什麼樣的政見、想法、利益,出場國家都是不齒的、不可原諒的。但是好歹是多年的名義夫妻了,她在成婚後溥儀對她的好,她一直無法忘記。

因為「復出」後收拾局面的忙亂,張漢卿一直沒顧得上這事。如今政工制度已經開始實施,國會在眾議院的選舉也必將水波不興,他又開始有時間了。這不,政工制度頒布的當晚,他就來到婉容的住處。

這是一個臨近清華園的兩層小樓,原本就是張漢卿作為人質時的小窩。在進入北京後,這里就被一直封存起來,似乎準備百年之後用作「少帥故居」向公眾展覽。好在張漢卿沒那麼奢侈,況且人還活著,搞這些東西做什麼?

得知婉容有孕,他一直處在欣喜中。原來不是自己沒用,而是于一凡、谷瑞玉她們踫到的時機不對。不過也要努力了,身為中|央要員,一舉一動都體現著國家的意志,如今也很難太大張旗鼓地去天津找谷瑞玉、去《現代快報》找于一凡了。

至于梁青竹,他已經不能用語言來形容他的痛苦。無它,《中華民國新婚姻法》頒布了。

講起來,這部法律還是在于一凡的推動下完成的。與之前對一夫多妻制的最大不同是,它肯定了對于各類子女權利的平等。

在古代,正妻生的孩子稱「嫡」,妾生的孩子稱之「庶」,連妾都不算的黑戶自然就是「私生子」了。盡管都是子女,在權利上可是大大有別。在財產繼承權上,嫡子具有先天的優勢。

男主外,女主內,家里所有的都是妻的,包括所有的孩子。無論嫡生庶生,都得管正妻叫媽,也就是所謂的「夫人」,妾生的孩子,管著自己的親媽也只能叫「姨娘」,這在《紅樓夢》里得到極大體現。

這個與現代文明不匹配的東西在五四運動後廣為詬病。由于女權被提出,提倡男女平等,所以妾生的孩子也應當享有平等的權利。新《婚姻法》比之舊法的最大不同,便在于此。

可是關于妾的身份問題卻沒能得到有效解決,因為在這個年代,有權有勢的男人娶幾個小老婆已經蔚然成風。

包括張作霖在內的中|央高級干部,除非他是作風新潮的或者留過洋的,基本上都有妻妾。像張漢卿,光正式的就有一妻四妾,梁青竹不知道怎麼算,還有盛愛頤、宋美齡、婉容不知道怎麼算。

也不是她們維護自己「權益」的問題,都已經成既成事實了,這個妾的身份到底怎麼算?

說起來,中國古代其實也沒有實行「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皇帝雖有「後宮佳麗三千人」,但是屬于「正妻」的,只有一個皇後。多出來的,不叫妾,叫妃。

不管叫什麼,對已存在的事物,就是法律,也講究個「不溯及以往」,所以新法也回避了這個問題「妾之問題,毋庸規定」。

原因便是這個尷尬的解釋︰「妾之制度,亟應廢止。雖事實上尚有存在者,而法律上不容其承認,其地位毋庸以法典及單行特別法規定。」其中心思想便是默認事實、拒絕評價。

但是民政局不好操作啊!新婚人員登記倒簡單,可是已經生活了大半輩子的妻妾同堂人家,這補證的事不好玩啊。不可以寫妾,總不能大家都是以妻的身份和同一個「夫」結婚吧?那叫重婚!

問題反應到上面,後來中|央政治局還為此開了一個會。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各抒己見,基本上沒什麼好見解。

俗話說「寧毀一座廟,不毀一樁婚」,妾作為一個身份已經存在許多年了,想一下子解決它,難啊!何況在坐的很多就是有許多妾的人,像張作霖就笑罵張漢卿︰「閑得蛋疼,來講這個事。」

就是在民間,也是一個很熱鬧的話題,在報紙上也進行了全國大討論,涉及了社會的各個階層。有學者認為︰廢除妾,此舉旨在保護一夫一妻制;有學者認為︰這給妻妾爭利埋下伏筆,是提倡妻妾平等的信號;有學者認為︰這是女性覺醒的標志,是女性地位提高的象征…

這是于一凡給張漢卿的一個難題。

開始事實婚姻兩年多了,自己還不如黃婉清、谷瑞玉兩位姐姐。黃婉清的妾的身份是得到張家認可的,她也搬到大帥府、現在的中南海堂而皇之地與少帥生活在一起了;谷瑞玉在天津與張漢卿正式結了婚,雖然在時人心中她仍是妾的身份,但是好歹被承認。

倒是自己有點尷尬了。雖然大家都知道自己是張漢卿的妾,可是張漢卿因為種種顧慮,並沒有大張旗鼓地宣布,只是以事實婚姻來向外界告訴她的地位。這類似于婚外同居,前衛是前衛了,于一凡總覺得少了些什麼。

沒有名分倒在其次,沒有孩子便是問題了。無論是母以子貴或是子以母貴,前提是都要有個娃。這小妮子,要不是昨晚和他綿纏,自己還不知道,她原來是為了月復中的孩子預埋伏筆呢。

在經歷三年的無孕期,張漢卿似乎又開始高產了。知道婉容懷孕不到一個月後,于一凡也有了。只是她這一番努力只是為了她月復中還未謀面的孩子,這母愛來得有點太超前了吧?就是沒有這個法,哥還能虧了自己的孩子不成?他可沒有嫡庶之念,只要是自己的,絕對一視同仁。

對于一凡非要把法案變成文字,他只能苦笑。

體諒于一凡的一片心,他采取了暗中推動的辦法,所以這個不傷及任何人、但比之前有所進步的婚姻法很快出台了。對于妾的存在,它只是提到一句「毋庸置疑」外,還作了一個尷尬的保證︰「迨至今日,不溯及以前,只承認一夫一妻制為合法。」

那就是從此以後,想納妾的男同胞注意啦,法律已經不認可了。

這樣的話,張漢卿還有幾個身邊人需要考慮下。

對盛、宋兩位上海灘的名媛的安排並沒有影響,以她們的家庭地位,無論如何是不能公開地做他的妾的,所以這種名分要不要都無所謂。只是如何安排她們成為問題。

而對梁青竹,他就有些頭痛了。之前因為地位的顯赫,他一直不敢明目張膽地把她收于房中,現在這個法律朝野都在談,他就更不敢提這茬事了,但是朝野都知道!早知道在于一凡之後就把這事給辦了,之前在北方打打擦邊球還是勉強能行的,況且梁家老頭也同意的。

知道張漢卿痛苦的梁青竹反來安慰他︰「就這樣也挺好的,我不要什麼名分,我願意永遠成為在你背後的女人。」

從那時起,她就沒有再提起舉辦儀式的問題,這個問題在委身于張漢卿之後屢被她幸福地談及。

女人的寬容讓張漢卿反覺內疚,所以他在婚姻法中極力要求妾生子與非婚生子應該享有與嫡生子一樣的地位和權力,這是為梁青竹她們鋪一條路。

沒有名分,孩子將是她們未來唯一的慰藉。以他的地位,除非他同意,在中國沒有人有膽量娶她們;而以她們的家庭背景條件,她們也不會離開他另組家庭。

這個法律,對妾生子是一個極大的利好。雖然老媽地位待定,但是自子女起,地位與嫡生相同。而且它一個很大的進步就是提倡男女平等,其體現就是子女對遺產權的繼承具有相同平等性。

張漢卿對于兒女權利一事還是很開明的,三妻四妾已屬不該,妾的地位本來就差,再把她們的孩子分等分級,那真的是回到舊社會了,這不公平。

之所以對取消妾的身份的處理略有微辭,純粹是因為沒有妥善安排身邊人的緣故。但他不能否決——只要他願意,還是可以輕易做到的。

但他知道,這是于一凡利用其「中華婦女同盟會」會長的身份對自己與皇後的戀情不滿呢。整個新法的推動,都看得出她在背後搖旗吶喊,據說于鳳至等人都是全力支持的,要不然也不會這麼快進入立法程序。

他的態度,自然被攻擊他的人拿來大做文章,說他已擁有一妻三妾猶不滿足,還要在為繼續風流打伏筆,未免對妻子不忠。有人更歷數他的情史,抨擊他不尊重女性…

倒是曾經對張漢卿不滿的辜鴻銘跳出來為他說了話,贊他︰「又要忠,又要孝,又要風流,乃為真豪杰;不愛財,不愛酒,不愛夫人,是個新頭陀。」

這個人反對西學,也曾反對張漢卿,但在張勛復闢後被張漢卿力保。這件事也曾傳為美談,被認為張漢卿有容人之量。不過,他在這件事情上拱衛張漢卿,未嘗沒有為他納下幾房小妾的事解月兌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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