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晉國最後的輝煌

作者︰湯加鹽大伯伯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在晉悼公整頓內政、加強實力、為爭奪霸權做準備的過程中,有一個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這個人就是魏氏家族的魏絳。

魏絳,姬姓,魏氏,乃魏準之孫,魏武子之子,出身于世家大族。悼公即位元年,為了拉攏強族,對世家子弟廣泛進行封賞,魏絳本人即在此時被任命為中軍司馬,負責執掌軍中法度,地位已經相當于趙盾時代的韓厥。

魏絳雖因家族關系而得以位列八卿,但在輔佐晉悼公期間卻是真正做到了以國家利益為重,殫精竭慮,積極為國君出謀劃策。魏絳最為後人所稱道的功績,主要有以下四點︰

一、執法嚴正,不畏權貴。

魏絳為人剛正不阿,執法十分嚴正,即使對貴族強家也是一視同仁,絕不姑息妥協。而為了做到公平、公正的執法,魏絳甚至將自己生死置之度外。

晉悼公即位之後的第四年,召集諸侯會盟,一則是借以炫耀晉國的武力和地位,二則也是試探諸侯對晉國的態度,為稱霸中原做準備。而悼公的弟弟楊干卻無視法紀,肆意擾亂悼公隨行儀仗隊伍的行列。魏絳身為中軍司馬,為了嚴明軍法,在諸侯面前不墮晉國國威,冒死當眾處決楊干的駕車之僕。此舉雖使魏絳聲名遠播,為其贏得了清廉剛正之命,但卻使晉悼公大為惱怒。悼公認為魏絳是借侮辱楊干來侮辱自己,其行為是對國君的「大不敬」,因而不顧眾人勸阻,堅持要將魏絳處死。

而魏絳也早已做好就死準備,執法完畢後即上書向悼公陳述行刑理由,說「軍師不武,執事不敬,罪莫大焉」,表明自己身為司馬,平日管理不嚴,才會導致楊干這樣擾亂軍紀的行為出現,自己理應對此事負責;但諸侯會盟之時,若不以國家利益為重,枉縱楊干之僕,只怕引來諸侯嗤笑,不利于晉國日後爭霸。魏絳同時表明,自己未能盡職盡責整頓軍紀于前,折辱公室貴族于後,願一死以謝罪。晉悼公在讀完魏絳的陳情書後深感愧疚,匆忙之間赤足奔于朝堂赦免魏絳,事後又專門設宴向魏絳賠罪。

二、深謀遠慮,力主和戎。

殺楊干之僕這件事令晉悼公充分認識到了魏絳的賢德和能力,不久即攫升其為新軍將佐。也正是在新軍將佐的任上,魏絳向悼公提出了「和戎」之策,這可以稱得上是其政治生涯中最大的貢獻。

戎狄與晉國相鄰,多次侵擾其北部郡治,成為晉國重要的禍患之一,也是晉悼公南下爭霸的重要障礙。而魏絳以前,晉國處理與戎狄關系的方法一向是與其進行戰爭,而從無「和戎」之說。

因而最初魏絳向悼公提出「和戎」之策時,悼公並不能理解這項計劃的積極意義,反而拒絕說︰「戎狄無親而貪,不如伐之。」魏絳並不氣餒,從國家大局出發,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有理有據地向悼公說明了「和戎」五點好處︰

第一,「戎狄薦居,貫貨易土,土可賈焉」,戎狄為馬上民族,以游牧為主,因而輕視土地,重視財物。晉國可以利用戎狄的這一特性以財物向其換取土地,從而擴大晉國北部邊界。

第二,「邊鄙不聳,民押其野,穡人成功」,與戎狄的連年戰爭導致晉國北鄙農事荒廢,人民也十分疲敝。而與戎狄修好,則人民自可安居樂業、回歸土地,農業生產就可以得到保證。

第三,「戎狄事晉,四鄰振動」,戎狄歸降晉國,諸侯必然要受到震動,如此則晉國的國威必將大震。

第四,「以德綏戎,師徒不勤,甲兵不頓」,消弭戰爭,既可以休養軍隊,也可以節約保存戰爭物資。

第五,「鑒于後羿,而用德度,遠至邇安」,魏絳從歷史出發,以史為鑒,認為只有以德服人,才能真正長治久安。

晉悼公也終于被魏絳說服,命令魏絳為使者出使和戎。八年之後,晉與戎狄之間便做到了和睦相處,邊境之間也幾乎再無戰爭,晉悼公南下爭霸也解除了後顧之憂。

三、領兵作戰,居功不傲。

魏絳除了執法剛正、深謀遠慮之外,還是一位難得的將才,領軍作戰多有功勞︰《左傳》載魯襄公九年(公元前564年),魏絳與趙武率師斬行稟;十年(公元前563年),與士魴戍梧及制;十三年(公元前560年),佐欒將下軍救寺;十八年(公元前555年),與欒盈以下軍克寺。雖然現在因為史料缺失而無法得知其行軍布陣的詳細情形,但卻可以從「魏絳多功」的評語中想見其赫赫戰功。

但難得的是,魏絳雖在晉國的對外征戰中立下赫赫戰功,但卻不居功自傲,情願為他人副手,多次將戰功拱手讓人。這雖然是魏絳謙遜有禮的作風使然,但客觀上卻也有利于保持晉悼公諸將領之間的和諧,最大程度上削減了因為內訌而造成的國力衰退。

四、居安思危,如履薄冰。

魯襄公十一年(公元前562年),宋、齊、晉、衛等十二國聯合進攻鄭國。鄭國國君恐慌,因而命人向十二國中最為強大的晉國求和。在晉悼公的授意下,其他十一國也停止了對鄭國的圍攻。鄭國國君為了表示對晉國的感謝,派人贈與悼公大批禮物,其中包括歌伎十六人、樂師三人,以及兵甲齊備的兵車一百乘。

晉悼公非常高興,以「樂之半」賜魏絳,並說︰「子教寡人和諸戎狄以正諸華。八年之中,九合諸侯,如樂之和,無所不諧,請與子樂之。」晉悼公時年未滿三十歲,而八年之中,已九次與諸侯會盟,風光程度可謂一時無二,因而難免生出驕縱之心。

而魏絳則敏銳地覺察到了悼公驕傲自滿的苗頭,雖辭謝再三之後不得不將禮物收下,但卻正色勸誡悼公說︰「夫樂以安德,義以處之,禮以行之,信以守之,仁以厲之,而後可以殿邦國,同福祿,來遠人,所謂樂也。《書》曰︰‘居安思危。’思則由備,有備無患。敢一次規。」(《左傳‧襄公十一年》)魏絳此段話,意在警告晉悼公,晉國現在雖國勢強盛,但要時刻思考到危險,只有這樣才能時時做好防備,避免禍患的發生。

晉悼公在听完魏絳的告誡之後,深以為愧,更明白魏絳時時刻刻都牽掛著晉國國君和百姓的安慰,因而此後對其更加敬重。

觀魏絳一生,自其以家世列卿以來,兢兢業業,小心謹慎,對悼公忠心不二,在晉國中興霸權的過程中立下了汗馬功勞。他最終因功改封在安邑(今屬山西運城),死後謚號曰「莊」,後世也因此多稱其為「魏莊子」。

晉悼公由雒邑回國承襲晉侯之位時,年僅十四歲,然而其從國境走入國都,從國都進入朝堂的每一步都走得從容不迫,既沒有對于君位的迫切渴求,也沒有對權臣世家的屈節奉承。可以說,十四歲的公子周在晉國朝堂上的首次亮相十分精彩,有力地震懾了群臣。

其後,晉悼公更是憑借其過人的政治天賦和敏銳的政治觀察力,在內憂外患的形勢下為晉國開闢出了一條稱霸之路,成為晉國霸業的中興者。而悼公即位之後,著手處理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整頓晉國內政,改變晉國自靈公以來已經持續二三十年的混亂局面。

晉悼公在內政方面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任用百官,起用賢良,黜免不肖。

悼公甫登國君之位,便大刀闊斧進行人事改革。首先,悼公「逐不臣者七人」,將夷羊五、長魚矯等逢迎諂媚、導君為亂的亂臣賊子以及在厲公討伐三郤的行動中協助長魚矯的力士清弗魆(《史記》作胥之昧)等人,或驅逐于他國,或斬首于當街,一則顯示自己的政治傾向,表明自己治理國家的決心,二則也是向中行偃、欒書等舊臣示好,為進一步鞏固國君的地位尋找外在支持。

而在黜免不肖、肅清朝綱之後,悼公還注意選拔賢良,鼓勵臣下選賢進能,以便為己所用。悼公在位雖然只有短短的十五年,卻真正做到了「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使官員各盡其能、各安其職︰他任命魏相、士魴、魏頡、趙武為卿;提拔荀家、荀會、欒、韓無忌為公族大夫,使他們傳授諸卿子弟以恭、儉、孝、悌的德行;讓士渥濁擔任太傅之職,使其沿襲士會甄定的法度;右行辛被授予司空之職,以士芳原定的法度作為準則;軍政方面則由弁糾、祁奚、荀賓等人負責。

二、恢復世家大族的地位,鞏固晉國公室的統治基礎。

晉國內的社會問題在晉厲公時期就已經十分突出,至悼公即位初期則已瀕臨崩潰邊緣。而晉國當時王權衰微,悼公若要解決這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就必須依靠諸卿士大夫的勢力,以擴大公室的統治基礎。

而在晉國統治集團內部長期的爭斗中,許多強家大族沒落了。為此,悼公廢止了晉國自靈公以來打擊強族的政策,在世家後代中選拔人才,使其忝于公卿之列,從而保證了這些家族對悼公的絕對忠心。

就魏氏而言,魏雖然因向晉侯求卿未得而頗多怨言,卻在晉國的對外戰爭中多次立下功勞︰郯之戰中,他隨從荀首效力于下軍,俘獲了楚公子谷臣,兵敗被俘、陷于楚軍的晉國重臣知罃即是用楚公子谷臣換回;鄢陵之戰中,他首戰告捷,親手射中共王的眼楮,致使楚軍方寸大亂,晉軍則乘機大敗楚軍;麻隧之戰中,魏雖未親身參加,但他的兒子魏相(呂相)卻立下絕秦之功。而公元前594年,秦國趁晉景公滅濉、國內空虛之際,大肆侵晉,領軍拒敵于輔氏從而保證了滅濉的成功的正是魏頡。

因此晉悼公即位後,對魏氏家族進行了封賞,魏相、魏頡兩人被封為卿士,魏悼子的兒子魏絳更是被提拔為中軍司馬,魏氏的家聲再度顯赫。

趙氏家族自下宮之難後便被降為罪人,在韓厥力請之下,景公才應允由當時年僅十余歲的趙武(趙文子)作為趙氏之嗣,以備宗廟祭祀之事。而悼公之時,趙武年紀漸長,才能也逐漸顯露出來,悼公于是任命趙武為卿,命其佐新軍。趙氏家族的中興由此開始,其後趙武更是由八卿之末逐漸執掌國政,為晉楚弭兵之盟作出了重大貢獻。

而對于擁立悼公有功的欒氏、中行氏兩家,悼公一方面以「弒君犯上」的罪名將欒書罷免回家,一方面卻又提拔欒書的嫡長子欒為公族大夫,授予其下軍將之職,欒糾(一名弁糾)也被任命為御戎。中行氏一族,荀家、荀會被任命為公族大夫,荀賓則擔任戎右之職。

至于範、韓二族,在欒書、中行偃殺君更立的過程中采取了不合作的態度︰厲公死于獄中後,欒書「召士,士辭;召韓厥,韓厥辭」。悼公為了取得這兩大家族的合作,先是任命韓厥為中軍將,使其代欒書之職,後又提拔其長子韓無忌為公族大夫。範氏家族的士魴(《公羊傳》作士彭,士會子彘恭子)和士渥濁也分別被提拔為了卿和大夫。

三、改革賦稅制度,減輕農民負擔。

由于多年的對外戰爭以及統治階級奢靡享樂的作風,晉國國計艱難,經濟凋敝,再加上賦斂制度十分嚴苛,導致民不聊生。悼公即位,大力提倡節儉之風,對統治階級的奢靡行為予以懲罰,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人民負擔,緩和了社會矛盾。

第一,悼公下令廢除公私債務,並從公府中拿出糧食布帛組織販賣,救助災荒,對鰥寡孤獨之人也予以補助;第二,他制定新的賦稅徭役法則,減輕賦稅比例,命令官府不得侵佔農時,不得在農耕收獲之時征調民夫,保證了農業生產;第三,嚴禁奢侈浪費,下令減縮公私支出,並對世家大族興建土木的行為加以約束;第四,放寬山野水澤樵采漁獵的禁令,令山民農人可以依法各取所需,使得「公無禁利,亦無貪民」。悼公的措施極大地改善了下層人民的生活,也使國家的府庫逐漸充實。

四、推行法制改革,整頓軍備,提高晉國軍事實力。

悼公之前,晉國的君主也曾經推行過法制改革,例如晉景公為了加強公室地位,削弱卿大夫的地位,就曾下令廢除趙宣子之法而命士會重修法典,但是因為政策太過強硬、改革力度過大,遭到強族的頑強抵抗,因而以失敗告終,導致公室的地位更加卑微。而晉悼公為了減小改革阻力,采取了更加溫和的手段。他命士渥濁為大傅,命其重修範武子之法。法典實施之後,晉國國內的政治局面得到了徹底改觀。

而在軍制方面,晉悼公合並原來的上、中、下、新四軍為三軍。軍隊中大量的冗官閑職被裁除,而重要部門則加強了領導,如取消卿的御戎,戰時以軍尉代理,國君的御戎則由戰時臨時任命變為常設之職。除此之外,悼公還在各軍之中分別設立司馬、軍尉等職務,加強對軍隊紀律的管理。他還十分重視戰馬的馴養,專門設立了乘馬御一職。

經過改革,晉悼公真正做到了「廣舉不失職,官不易方,爵不逾德,師不陵正,旅不逼師,民無謗言」(《左傳‧成公十八年》)。晉國也初步具備了南下與楚國爭霸的實力,並在後期的晉楚爭霸中始終掌握著主動權,形成了「晉三駕而楚不能爭」的局面。

二十六歲而稱霸中原,創建了晉國自文襄盛世之後最為輝煌的局面,這也無怪乎後人將悼公視作文公之後晉國最偉大的君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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