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一章 里病外治(六)

作者︰望舒慕羲和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聚集在海邊小鎮等待著命運降臨的新英格蘭人,還有將近一千。

這群人中的治安官,羅伯特‧丹尼斯,正在盡可能安撫這些人,並希望從人群中尋找幾個能說會道的,去和那些所謂「被復仇沖昏了頭腦而毫不理智」的阿卡迪亞人,進行交涉,允許他們撤回新英格蘭。

羅伯特‧丹尼斯,是典型的軍功地主,其實普魯士也有和他一樣類型的人,只不過普魯士叫「容克」。

長子繼承,次子參軍、打仗、殺人、獲封土地。標準的軍國那一套。

正所謂,一步快、步步快。像是羅伯特‧丹尼斯這種人,先走一步,這時候是治安官,那麼基本上他的後代就能混到加拿大的頂層圈子。

比如他的曾孫,是加拿大總理羅伯特‧博登。最出名的事跡,就是作為加拿大總理,參與一戰,並隨後血腥鎮壓了一戰結束後赤旗遍地時蔓延到加拿大的工人運動。

不過現在嘛,英屬加拿大還並不存在,他這個早期的「開拓者」,此時也只是個上尉,作為安納波利斯山谷地區的治安法官。

鑒于之前他參加了喬治湖之戰,因功受賞,得此地的一大片土地。

在隨後的阿卡迪亞人大驅逐後,又從新英格蘭招募了一些農民來此常駐。

應該說,這些人過了兩年「好日子」。

土地是耕地。

房屋原本就有,把人趕走之後入駐即可。

最鬧心的水利設施和灌既堤壩,這里之前也已經建造了不少。

總之,鳩佔鵲巢,肯定是比自己搭巢要舒服。

只不過,也僅僅是兩年的好日子。

算到現在,也就兩年時間,阿卡迪亞人在大順的支持、和法國正規軍的幫助下,回來了。

不但回來了,居然還有些不可理喻地非要復仇。

有句話講得好,要麼不作惡,要作惡就要斬草除根。

隨著大順參戰,法國在北美抗住了,那麼斬草除根已不可能。于是,既做了惡,又沒有做到斬草除根,那麼報復隨之而來也就是必然之勢。

像是羅伯特‧丹尼斯,這屬于是軍事貴族,雖然是比較低級的軍事貴族。他既參加過戰爭,也參與過屠殺和驅逐阿卡迪亞人,若是被人殺了,這就屬于願賭服輸,倒也沒啥。

只不過,其余的那些定居者、遷徙者、或者叫開拓團成員,就有些過于悲哀。

簡單來說,屬于是被侵略者奴化後的一群人。

這些從新英格蘭跑來的,來此耕種的,大部分是愛爾蘭人。

1609年,英國全面入侵了愛爾蘭,隨後便是一場殖民和「人要換種」的活動。

大量沒收了愛爾蘭地主的土地,成為英國國王的土地。

然後再讓地主過去,然後將北愛爾蘭的土地,承包給大商人、大地主。

每個大地主、大商人,都可以承包3000英畝。

而鑒于那時候英國人口稀少,缺的是勞動力而不是土地,所以每個承包北愛爾蘭、阿爾斯特地區種植園的地主,需要容納至少48個信新教、效忠國王的英國佃戶或者蘇格蘭佃戶。

大量的愛爾蘭人被剝離了土地,甚至當佃戶都沒資格。

而開發北愛爾蘭的種植園,是需要錢的。種小麥,那也叫種植園,並不是只有種甘蔗種棉花才叫種植園。

伴隨著北美的開發、弗吉尼亞公司種糧食破產後該種煙草開始賺錢後,北美殖民有利可圖。

資本是有腿的。

是投資北美種煙草呢?

還是投資北愛爾蘭種麥子?

而英格蘭人、蘇格蘭人,也是有腿的。

同樣是面對招工。

是去比他媽英國還陰冷的北愛爾蘭、阿爾斯特省?

還是去北美?

于是,那些拿到土地的大地主、大商人,肯定希望英國這邊放開禁令啊︰原本的禁令,是禁止愛爾蘭人當佃戶。

現在,既不讓愛爾蘭人當佃戶,而能當佃戶的都往北美跑,我花了大筆錢在阿爾斯特、北愛爾蘭弄得地,難道我自己種嗎?

沒有佃戶,地主吃屎?

沒有種植園奴工,種植園主吃屎?

沒得辦法,誰是統治階級誰說話好使,那就只能放開北愛爾蘭的佃戶限制,允許愛爾蘭人當佃戶。

顯然,這麼一放開,愛爾蘭人在北愛爾蘭人的數量開始恢復;蘇格蘭英格蘭人在北愛爾蘭的數量減少。

于是,可想而知,反抗也就開始。

反抗,被殺。

被殺,繼續反抗。

一波一波又一波,殺到最後,北愛爾蘭徹底奴化,南愛爾蘭則頂住了,由此埋下了日後愛爾蘭南北的差異和分裂。

而同樣的,因為之前大量的蘇格蘭人,進入阿爾斯特種植園,和愛爾蘭人進行了通婚,產生了蘇格蘭—愛爾蘭一系。

眾所周知的因素,1714年開始,蘇格蘭那邊的斯特亞特家族完犢子了,迎來的是漢諾威一系的新教家族。

這些蘇格蘭—愛爾蘭人,再度不受待見。

二等人、三等人,實在混不下去了,那也繼續往北美跑。

1714年之後才跑,說句難听的,吃屎都趕不上熱的。

1714年的時候,大量的地主、商人、土地投機商、先去的一群人,已經把北美東海岸十三州的地,能圈的都圈成私有的了、能佔的也都佔了。

于是,這才有了北美的「游騎兵」、「邊疆人」、「和印第安人邊境摩擦」的主力,是所謂的「蘇格蘭盜馬賊和愛爾蘭羊倌」。

包括十三州建國之後,漢密爾頓收酒稅,第一波重拳出擊,出動15000軍隊鎮壓的那群人,實際上都是這一批人。

簡單來說,他們在愛爾蘭,是被人奪了土地、或者被強制遷過去的佃戶,地都被搶走了。

等到了蘇格蘭英格蘭合並,又成了三等人,基本等同于大順的「無資格科舉」的政治地位。

換個王系之後,混的更慘,只能往北美跑。

跑到北美,發現好地方都被人佔了,都被私有了,沒得辦法,繼續往邊境跑。

也就是這群人,在阿卡迪亞人被驅逐後,他們是最樂意來的。因為但凡在東海岸有個百十英畝土地,誰肯舍家棄業的往苦寒之地跑?

迅哥的話,用在他們頭上,也真的契合︰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怯者抽刀,向更弱者。

比如賓夕法尼亞州的帕克斯頓男孩,他們基本都是這些蘇格蘭愛爾蘭人,實際上就是奴化政策成功後的新教愛爾蘭人。

印第安人真的是在賓州和他們和平相處,千余里外的地方在打仗,和賓州一點關系都沒有。

這幫子帕克斯頓男孩,趁著過年晚上,去把人印第安人的村子給屠了,說是要「未雨綢繆,萬一將來這些印第安人也反抗呢」?

賓州的人要弄死他們,因為賓州還有很多印第安人部落,貴格會是和平主義者和印第安人簽了互不屠殺的條約。

這群帕克斯頓男孩,組織了軍隊,一波都沖到了費城了,要土地。

結果也真的就是費拉不堪,被人講了一通什麼「私有土地不可侵犯、圈地是合法合理的、你們不要違背法律和永恆公理」的屁話,就慫了,散了,被說服了。

有一說一,真要說有什麼民族性、文化傳承什麼的話,北美這群種地的,真的是慫的一批,和東邊帝國的那群種地的,完全不是一樣的戰斗力。

現在種地的、邊境人、後期的紅脖子,這個男孩、那個男孩,這個守護者、那個誓言者,真的是一脈相承。

欺負弱者,一個個嗚嗚喳喳,可勇 了。剝個印第安人的皮啊、毆打一下黑奴啊、給混血人弄焦油和羽毛啊,可擅長了。

真到見真章的時候,要干大事、面臨真正強大敵人的時候,費拉不堪。

紐堡兵變,都他媽的確定不發軍餉了、說好了的退伍金不發了、說好了的沒收地主土地補償也沒了,這還不直接嘩變、兵變,竟然散了?

謝司起義,已經土地兼並到那種程度了,見到官軍一去,連打都沒打,直接跪了。哪怕是宋江呢,還知道個招安之前得殺人放火啊,哪有官軍一到打都不打直接跪的道理?

威士忌酒稅起義,聲勢浩大,已經聯縣聯州了,正規軍一到,還沒等打呢,先把頭領獻出來了。

這份這個男孩、那個男孩的紅脖子傳統的費拉不堪,一直傳承到國會山事件,都沖進國會山了,依舊還是慫。

所以,這群人就是欠教育。

這是病,得治。

怎麼治?

讓邊疆外的敵人,比地主和土地投機商更可怕、比貴族國王大土地囤積商更可怕,他們就知道該打誰了。

這就叫「因材施教」。

敵人還是那群阿卡迪亞人。

只不過,真正的「可怕」,並不是靠個人的勇武、個人的勇氣、個人的復仇信念,去單打獨斗。

真正的「可怕」,靠的是紀律、陣型、團結、听指揮。

當然,這是戰略上的可怕。

而現實的感性感知上,安納波利斯山谷的復仇屠殺,無疑給這種戰略上的可怕塑造了一個基礎。

雖然劉玉用法語歌告訴阿卡迪亞人了,要「要懂得怎樣斗爭!赦免那些悲慘的人們。讓真正的敵人後悔拿起刀槍」。

他們唱歌倒是唱,但是顯然距離真正理解這句話,還有很長一段距離。

反正殺也殺了,事兒就別浪費了。

大順這邊派到加拿大的人,倒是未必能想這麼多。

但是,大順之前剛在直布羅陀用鑽天猴燒了鎮子,把經歷過恐懼的英國兵俘獲後,都出于「仁義」給送了回去。

效果顯著,英國也沒出現「同仇敵愾」的情緒——買官制、團長所有制、賊配軍、拉壯丁醉漢入軍、士兵窮的在北美扛活卷的北美勞工怨氣沖天的軍隊,怎麼可能會有「同仇敵愾」的這麼高級的東西——反而是產生了極為嚴重的恐戰、尤其是恐防守戰的情緒。

大順派到加拿大這邊的人,都是經歷過直布羅陀之戰的,主將陳青海更是往倫敦送戰俘以恐嚇的直接負責人。

由是,大順這邊邊做了個好人︰這些親眼目睹了安納波利斯山谷復仇的人,就別殺了,送回去吧,幫著宣傳宣傳,也有利于「讓他們後悔拿起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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