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鑽石灣屠殺(二)

作者︰望舒慕羲和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第二天早晨五點三刻。

冬季總是彌漫在孟加拉的薄霧還未完全散去,大順軍左翼縱隊的偵騎已經和那些穆思林輕騎短暫地交火了。

大順的偵騎一般都是七人一個小隊,他們的制式裝備,是一支海軍款的短管燧發槍、一支燧發短槍,一支長矛、以及一支騎兵刀。

這些偵騎一般都是良家子組成,因為這需要一定的自小培養的馬術。

和那些正規的農民出身、拉上戰馬訓練兩三年的正規列陣騎兵不同,偵騎需要很好的馬術。

當偵騎的最大好處,是可以搶到很多戰利品。

一般來說,對面的偵騎身上的東西不少。尤其是穆思林騎兵。

比如此時大順的這支偵騎小隊發現的對面的孟加拉輕騎。

一支塔瓦彎刀,可以賣一筆錢;一件可能破損的羊毛和綢布編織的緊身「奇希利卡多」布甲,也能賣一筆錢;身上的金銀首飾、會瓖嵌一些銀裝飾的蒙古款式的腳尖勾起可以勾住馬鐙的靴子……或者身上搶到的女人紗巾,等等,都可以賣錢。

這支偵騎小隊在南洋服役許久,對于這些穆斯林小地主或者小貴族身上的裝飾,非常了解。所以他們比較樂于砍人,運氣好有時候再拽個耳環、模個戒指什麼的,只要沒死,吃喝嫖賭一年的錢就出來了。

偵騎小隊的隊長看著對面淡淡薄霧里冒頭的六個騎兵,將嘴里嚼著的煙吐出來,露出來了亮閃閃的兩顆金牙。那是他在南洋的戰利品,從死人嘴里拔下來的。

檢查了一上的火槍,一起打過幾仗的伙伴也不需要什麼口頭的命令,搖晃了一下腦袋吹了聲口哨,便默契地心有靈犀。

他的鞋跟敲了一下馬鐙,小隊開始朝著對面慢跑過去。

對面的孟加拉輕騎也發現了他們,並沒有跑,而是也朝他們對沖了過來。

兩邊還有兩百余步的時候,他猛然提快了馬速,吆喝一聲,肩膀一抖,將掛在背後的海軍款短管槍向後折了一下,活動了一下肩膀,將長矛夾在了腋下,但是夾的並不緊,也沒有按照那些在他看來那些奇葩的操典規定的手肘要低于長矛卡在腰部、前臂要傾斜成什麼樣的標準動作。

對面的孟加拉騎兵手里也是夾著長矛。

此時偵騎小隊隊長的眼中,已經沒有了別人,只有對面的這個孟加拉騎兵。

馬匹開始加速,在兩人相距約莫五六十步的時候,原本夾在腋下的長矛,被他舉了起來。

左手松開了韁繩,只要雙腿控制馬匹,變成了標準的雙手持槍姿勢。

對面的孟加拉騎兵顯然有些慌張,但他終究沒有做出雙手持槍的姿勢,而是硬著頭皮,將長矛斜著指向了大順這個偵騎小隊長的面部。

雙馬交錯的瞬間,小隊長舉矛一撥,隨後手臂一收一刺,在瞬間刺中了對面的臉。

身體下意識地向側面以傾,避開了對面被他隔開後偏離了方向的長矛。

已經在身後的敵人落馬,他收起了長矛,控著韁繩,準備繞圈子重新沖擊,听到了不遠處傳來的槍聲。

他也順勢把長矛丟在地上,從側面的捆扎袋那拔出了手槍。

在拔出手槍的時候,他的心情挺不是滋味的。倒不是說因為殺人,他嘴上的金牙都是從死人嘴里拔的,殺人這種事對他而言已經毫無內心波瀾了。

只是握著手里的短槍,感嘆著自己這批人的時代過去了。

他們或許是大順最後一批職業武士,或者叫良家子小地主職業兵了。

除卻那種重甲單手持槍沖陣的,實際上此時大部分的騎兵單手持槍的原因,很簡單︰因為馬術不合格,馬上武藝這種東西,已經沒幾個人練了。

他生在那種典型的「列侯」良家子家庭,大順的列侯不是爵,類似于老戰士、老五營。自小騎馬,騎了十多年,可以隨意地雙手持槍、松開韁繩、只靠雙腿和腰月復控制馬匹。

然而,並沒有什麼卵用。

大順組建的一些騎兵營,沒幾個能雙手持矛的,甚至很多可能都是流民或者農民里招募的。

指望他們用雙手持槍,那幾乎是不可能的。

就像是最簡單的回馬槍斜下刺這個動作,他玩起來,靠著雙手持槍,簡直不要太簡單。

而朝廷訓練的那一批正規的槍騎兵,壓根不存在雙手回馬刺的能力。

他們倒是也能回馬刺,按照操典訓練,要分為右側刺、左側刺,每種刺法都有標準的分解動作。

第一步,標準腋下夾槍姿勢。

第二步,腳踩住馬鐙,大腿用力,身子略微戰起。

第三步,槍尖向下,身體繼續站起。

第四步,利用站起來的高度,將長矛的槍尖由下繞圈,手腕翻轉。

第五步,矛身依舊在腋下,脖子右擰,持矛手腕與左耳平齊。

第六步,扎。

第七步,收槍,待收槍完畢後,雙腿卸力重新坐在馬鐙上,繼續保持腋下持槍姿勢……

左側刺,也是差不多七八個分解動作。

那些可能之前壓根沒騎過馬的騎兵,不需要雙手松韁的能力,按照這種分解步驟一天一天地訓練,一樣也能達成回馬刺的效果。

問題的關鍵在于便宜,培養一個這樣的騎兵,需要一匹戰馬、三年軍餉伙食,就可以完成編隊作戰,而且效果非常好。

他們未必適合這種小隊對抗的偵查、襲擾、偷襲、放火等行動。

但排隊沖鋒的時候,1000個礙于馬術只能單手持矛的騎兵,和1000像是他這樣的自小訓練的武士地主,其戰斗力基本持平。

這不是他一個人的問題,或者說這不是大順這邊的特有問題,而是一種在全世界範圍內普遍的武士階層落寞的問題。

包括這些孟加拉騎兵,曾經莫臥兒時代的精銳專職馬上武士,已經退出了歷史舞台。現在的大部分騎兵,都是些莫臥兒巔峰時候的三流騎兵,地方貴族的下屬騎兵的水平。

他爹當年也參與了西北的戰爭,那時候準噶爾人等蒙古人的馬上武藝,也已經不行了。一大堆用火槍的,很多都是騎馬機動下地作戰的火槍手;還剩下的那些,也是回歸了前朝中後期蒙古人的水準,忘記了長矛的馬上武藝,只會用馬刀和短弓了,一些使矛的也都用短小的類似鉤鐮槍之類的東西了。

甚至于……大順在開國之後,連前朝那種專門遴選弓馬嫻熟之輩的武舉都取消了。

只不過他爹是個老古板,家里祖上是靠馬上武藝搏的出身,于是一輩輩傳下來。到了他這一輩,依舊接受了嚴格的馬上武藝的教育。

然後,他就不得不想到自己的兒子——壓根不學了。不是不學騎馬,而是壓根不去下苦功去學那些精湛的解放韁繩的馬上武藝了,轉而反問他︰爹,你武藝這麼好,怎麼只有軍餃軍勛而無實職呢?連個營長都當不了,我學這些何用?若倒退數百年,或可為校尉、散騎、部曲,甚至搏個將軍,現在卻不過是個只有勛而無實職的大兵……

時代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

這是個工匠、手工業者等傳統中產,逐漸被工人和機器毀滅和取代的時代。也是他們這樣的殺人「工匠」們逐漸被廉價的、批量的、不會雙手松韁的、批量沖鋒的農民訓練的騎兵所取代的時代。

剛才的沖鋒,他只是感慨于,連這些穆斯林武士的武藝,也都降成了這樣。連刀盾、雙持、或者雙手矛都不會的騎兵,也能來當精銳偵騎了……

不能說叫兔死狐悲,只能說,這是一種很悲哀的時代感嘆。

他想,或許,我們這輩人,是天朝最後一批還會玩騎射連珠、左右開弓、雙手持矛等馬上花活的人了……這世道啊,真的是變得太快。

心里這樣感慨著,手上去熟練地把只需要一只手持握的手槍,壓在了自己拉韁繩的左腕上,快速繞到一個準備逃跑的孟加拉騎兵的側面打了一槍,用鉛彈而不是騎射飛羽把他射下馬。

然後很嫻熟地把手槍插了回去,抽出馬刀,彎著身子在那個落馬的孟加拉騎兵的腦袋上來了一下。

六個孟加拉騎兵都被砍死或者射死了,他們也沒留活口,這不是戰略偵查,不用留活口。

點了小隊里兩個沒負傷的人的名字,叫他們越過前面那片樹林繼續看看,戰利品會按照規矩給他們留一份的。

然後自己跳下馬,和手下們一起翻撿這些孟加拉騎兵的隨身物品,尋找耳環、銀子、寶石或者紗巾之類的東西。

搜刮完戰利品,把對面的馬也收攏了後,這幾個人便點了支煙,準備去前面接應一下。

然而才跑了兩步,就听到遠處的樹林那邊,傳出來幾聲槍響。隨後之前去前面的兩個騎兵從樹林中出現,一邊縱馬一邊將手里的旗幟快速搖晃著。

「騎兵!他們的騎兵主力!」

小隊的隊正看出了旗幟的意思,卻沒有立刻跑,而是帶著人集結之後,親自去看了看,這才開溜。

…………

六點一刻。

大順軍的左翼開始為展開作戰做準備,不過他們並不著急。

那些府兵線列兵,只是調整了一下縱隊的位置,確保可以方便地組成錯落的方陣。

而那些用膛線槍的散兵,和騎炮以及跟隨的6斤榴彈炮,還有那個爪哇軍鎮的職業募兵們,則依靠他們平日的高強度訓練和南洋一些小國的實戰,進行了一場在二十年前的歐洲戰場看來不可思議的機動。

膛線散兵散開半圓形的圓弧陣,在炮兵的前面,完全不需要列陣整隊,松散無比地以圓弧陣掩護後面的炮兵。用一種遠勝列陣線列兵的速度,將18門騎炮和6斤榴彈炮,部署在了可視範圍內孟加拉人可能發動進攻的側面方向。

後面是以縱隊行進的南洋軍鎮的募兵。

孟加拉的騎兵已經開始動了。

膛線散兵得到的命令,是四百步的時候自由射擊。

被散兵掩護的炮兵得到了命令,是近距離發射霰彈。

軍鎮的步兵連隊,則是組成橫隊,持續射擊,把這些孟加拉騎兵逼得轉彎,往側面的縫隙里繞。

那後面,是按部就班部署了營連位置的抽丁的線列兵,和炮兵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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