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一一章 南洋大開發(十)

作者︰望舒慕羲和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江蘇節度使對劉鈺的辦事能力還是信任的,知道劉鈺不是那種耍無賴的人。不可能說就為了辦今年這一件事,日後就不管了,假裝說說要搞青苗貸,結果人沒影了,第二年鬧出民變來。

真要搞出事來,他這個節度使就要當到頭了。到時候朝廷會怎麼看待這件事?是不是他這個節度使平債,導致的百姓借不到貸了?

如果劉鈺真的能搞青苗貸,當然就沒有這個問題了。

最難的也就是青黃不接的時候,熬過那段時間,基本也就穩定了。

無非就是朝廷的賑濟、蠲免,無法覆蓋廣大農村。說到底,還是得靠地方士紳承擔一些底層穩定的事,比如放貸。

是以朝廷在放貸問題上,根本硬氣不起來。大順律寫的明明白白,利率不能超36%,但實際上利率高的離譜。然而朝廷也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畢竟朝廷又不放貸款,青黃不接的時候借高利貸總比餓死強吧。

好死不如賴活著,晚死兩年是兩年。

只要可以確定劉鈺真的能在幾個縣搞青苗貸,而且資金絕對夠,那特事特辦就是小事。

官府出面干預,就說不準因為債務問題不放人,願意去南洋的通通帶走,債務不說取消,只說日後能還就還、還不上人死了那也就身死債消了。

今年等于就是賴賬了,以官方力量強制壓服。

「國公既若,我如何不信?今年的事,沒問題。只是不知國公這青苗貸,要鋪多大?」

劉鈺只說先在幾個縣試行,主要就是今年人販子收人的幾個縣先試著搞一搞。

「如今也只能在這幾個縣先搞一搞。錢這東西,物價平穩才有用。災年還是要看糧食、種子之類的。」

「這幾個縣,我有把握把糧食、種子都運進來。再遠的內陸縣,做起來就難了。」

「而且,下南洋才是治標治本之法,若離海太遠,遠行數百里,其中消耗的糧食也多。」

點了幾個縣的名字,既是今年的災區,也是距離海岸港口比較近的地區。

江蘇節度使頻頻點頭,心道錢和糧的區別,你就都想到了,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青苗貸不能只貸錢,錢這東西要是買不到米、種,意義不大,控制糧、種的人就會抬高價格把錢收到自己手里。

劉鈺又道︰「不但要有錢、有糧,還要有針頭線腦、鐵器農具等,都可以折錢借貸出去。這個諸位就不必擔心了,我在鯨海、文登那邊,搞過類似的東西,做起來不難。」

「但主要還得諸位大人的支持。若無你們的支持,日後難免會惹一些麻煩。這又不是在鯨海時候,我為節度使,一言堂。日後若出了麻煩,還望節度使給地方上打個招呼。」

江蘇節度使忙道︰「這倒好說。這青苗貸雖與官府無關、而且一定要與官府無關。但畢竟是利民之計,下官心里自有分寸。」

一邊應承著劉鈺,一邊心里想著,只要你這玩意兒別掛官府的名就行。

只要不掛官府的名,一切好說。到時候收不回來錢,你或是把人地佔了、或是把人妻女賣了,那是民間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官府來干這事就不好了。

反正你只要別讓明年青黃不接的時候鬧出事來,我這邊都好說。反正我是大順的節度使,又不是晚唐的節度使,干幾年就走了。

至于說你擔心當地豪紳使壞,那也大可不必。他們欺負欺負百姓還行,誰閑著沒事干動你的產業啊?這雖不是你軍政一把抓的鯨海,但秩序還是有的。

只是……

他又仔細看了看劉鈺,心道,只是,這下南洋真的就這麼賺錢?搞15%這種簡直和做善事施舍一樣的低息貸款,那南洋得賺多少錢才能補足這里面的虧空?

只听說他們好像要在南洋種地,種地也能這麼賺錢了?難不成……難不成興國公在南洋挖著金子了?若不是挖著金子,實在想不出怎麼能賺到錢啊。

他心里嘀咕,覺得是不是要派人去打听打听南洋到底是個什麼情況。

真要是足夠賺錢,自己也投一些才是。

然而,劉鈺並不是很在意賠了還是賺了,甚至也沒打算真的讓那些人還錢,包括將來做工還錢。

這當然知道這明顯是個賠錢的買賣。

而且是會賠的底掉的那種。

況他對這種賠錢維護舊制度的善舉向來嗤之以鼻。

只不過,來之前就存了殺人的心思,便要提前準備一手。既是那些人讓他一時不痛快,那他也只能叫那些人再沒有機會痛快或者不痛快了。

蘇北的種種問題,或者說那些制造問題的人,他要解決解決。

造反有造反的解決辦法。

制度內有制度內的解決辦法。

與其說這是個好心的青苗貸,不如說是一個想辦法讓權力下到縣鄉以內的間諜機構、調查機構。

既然前人智慧可以搞《流民圖》。

為何他就不能依照前人故智搞《劣紳譜》呢?

很多行為,即便是在大順,那也是重罪。

而且劉鈺把準了皇帝的脈。

既然皇帝花了幾千萬,準備治理淮河。能不能治好先不提,廢棄漕運又治理淮河,顯然是希望這里的統治能夠安穩下來。

想要安穩,就得動土地。

動土地,就得想辦法。

大順的根基是小農,這一點皇帝心知肚明。黃淮地區這塊帝國之癌,不是只靠治水能解決的,皇帝也清楚。

尤其是這里的兼並和士紳問題,因為天災、水旱等問題,比別處更嚴重的情況下。

怎麼解決?

均田太嚇人。

但劉鈺負責找罪狀,到時候控訴一番,告發幾千人,來一場牽連甚廣而又在大順之內名正言順的大案,解決掉皇帝花了幾千萬兩治淮之後想解決的土地問題,皇帝自會支持。

既然文字可以為大獄的名目。

那麼自然也可以有別的名目,興起一場大獄。

理由總能找到。

關鍵就在于皇帝的態度。

如果皇帝自己的心態半死不活,就徹底放棄黃淮區了,那無論怎麼做都沒意義。

既然皇帝投進來這麼多錢,皇帝肯定也想解決黃淮地區的諸多問題,只要把握準這一點,就可以興起一場大順建國以來最大的大案。

甚至,可能到時候皇帝還巴不得劉鈺「深知朕心」,搞出這麼個大案子呢。

劉鈺也算過時間。

松江府等地的十一稅改革,穩定下來大約要四五年時間。

挖通淮河、解決漕運、徹底廢漕,大約也是四五年時間。

南洋漕米可以穩定供給、可以保障足夠的安全,也大約是三四年時間。

一旦松江府等地的十一稅改革結束,淮河基本挖通了入海口、漕運徹底廢掉、南洋米已經穩定的時候,就可以引爆這樁案子。

趁著劇烈的變動,完成兩淮地區的稅制改革。靠類似文字獄的手段,弄出個劣紳案,連抓帶殺加牽連,一次性搞掉幾千人在歷代王朝的大案里也排不上號。

而且到時候,皇帝手里捏著「大義」——朕真不是為了土地問題辦他們啊,也不是為了打壓豪強辦他們,更不是為了黃淮穩定辦他們。

朕是因為他們逾制、僭越、傷人、私刑、強搶佃女、以佃為奴、強佔土地、超利放貸等等原因辦他們的。

對劉鈺的「道」而言,這也是為後續的松蘇區工業發展和南洋開發,提供一個穩定的人口後方。

這幾年搞青苗貸,賠錢肯定是賠錢的。

但運氣好、若是沒有太大的天災、淮河能基本解決水患搞出灌溉區、南洋米能夠穩定的話,賠也就賠個四五年。

四五年後,賠不賠的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土地只是重新分配一下,瓦解黃淮的地方豪強地主,並沒有觸及土地的所有權法變更。

該私有還是私有;該能土地買賣還是能買賣。

每年重新一無所有的小農數量,依舊足夠松蘇工業區的工人需求和開發南洋的人口運載量。

大順想要走工業化這條路,和英國肯定要有區別的。

英國是可勁兒圈地制造勞動力,大順則是要盡可能困住農村不要搞出太多「勞動力」——在工業能力不足以承載那麼多人口之前,英國圈地流落城市的那些人,在大順有另一個叫法︰流民、起義軍主力。

按照那套圈地的廉價勞動力的說法,明末大起義的時候,勞動力絕對廉價,都不用給工資,給頓飯就能干活。問題是就把現在的英法荷普等全加起來,吃得下明末一個河南省的「廉價勞動力」嗎?

有多大的碗,吃多大的飯。

即便兩淮重新小農化了,每年新破產的人,也足夠用了。

當然不能指望兩淮作為消費市場。

農民對土地愛的深沉,一旦有了希望,一定會想辦法攢錢買地,而不是迅速消費。

青苗貸之前在民間的深入,佃農在獲得土地後也會盡可能積攢現金準備買地,這就使得依托南洋、松蘇手工業區的紙幣,完全有機會通過青苗貸機構的存在感,迅速深入到兩淮地區。

稅制改革,增稅降攤派,會讓地價增高。地價因為增稅降攤派,以及小農負擔減輕而升高,會讓土地年收益率下降。土地年收益率下降,資本才容易往工商業上跑,而不是瘋狂買地。

有些事,也真不能怪地主商賈。極端情況下二三兩銀子買一畝地,收六八斗米的租,將近40%的年收益率,傻子才投工商業、傻子才買英國那種5%年息的國債、傻子才投倫敦東印度公司11%的固定年息回報呢。

單是這兩點,之前賠的那些錢就不算賠了。

哪怕是單純的商業角度,這也是大賺,以紙幣取代貴金屬,紙幣大量流通,作為發鈔行的股東,會賠嗎?

一旦信譽建立起來,以南洋、松蘇為根基,以兩淮農民為蓄水池,紙幣就可以適當超發,盤活經濟,盡可能減輕對歐美白銀的依賴。

反過來,朝廷的漕米,改為稅銀買辦,朝廷也不用擔心收上來紙幣花不出去。

因為紙幣最先流通的地方就是出漕米的南洋;而漕米稅銀最多、繳納紙幣最多的地方,又恰恰是蘇南地區。

這樣一個稍微畸形點的、以大順定都京城但京城不是經濟中心而導致的循環就算搭起來框架了。

至少紙幣朝廷也能收、也能用,剩下的那就好說了。

如此,劉鈺完全沒必要真的要求那些下南洋的百姓,在給種植園主還完了船票錢之後,再給自己還債。

看上去他就是個冤大頭,做善事。但他不覺得這個是做善事,而覺得辦個大順第一大案,株連幾千人,解決黃淮農奴化問題,才算是個善事。

不管是江蘇節度使,還是黃淮都督,都沒法想到劉鈺動了殺心。他們要麼覺得劉鈺純粹是惻隱之心發作、錢多的閑的;要麼就是覺得南洋真能賺大錢,這要是能不賠,定是挖到金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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