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開始 11月27日2021年下午

作者︰謎影夢蝶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你知道即使他再不著調,他也是對的。」它如機器般毫無起伏的聲音從播音器里響起。「執法人必須對權力負責。」

「法律是服務于被統治者,而不是統治者……」

我果斷按斷了播放器,然而播放器依舊不斷傳出它的聲音。

我狠狠的操起手槍給播放器來了幾下,可是它的聲音依舊是那麼平靜。

我知道它的聲音並不是來自播放器,而是來自我的鬧鐘。這讓我很煩,也讓我很難受。

我已經將它屏蔽掉了,我才是坐在駕駛位的人,它有什麼資格來評判我的行為。

看啊!听它的選擇,我馬上就要死了。

對,對,對,服務于被統治者。多好的雞湯。

那些統治者有的是利用漏洞的方法。

對,對,對,明奈是正義的,他是對的……當然他是對的!

可是他是對的,能救我的命嗎?

我要死了。

死亡其實沒有那麼可怕,但是等待死亡的這個過程 真的是太可怕了。

我根本無法知道蜂鳥將從哪個地方,哪個角落冒出來,哪個時間突然冒出來。就算他不行動,我卻要時時刻刻提心吊膽。最要命的是,這該死的疼痛……

啊啊啊!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就像時刻有一把大錘捶著我的脊椎,不斷地告訴我每根神經,我在一種絕對的痛苦之中。

好,好,好,既然他們都這麼想要我的命,那就來拿唄。

我就在這,在他的主場上。

只有我一個人,要我的命就來拿啊!

我看著擺在方向盤後面的小水杯,搖搖晃晃的水中,一條美麗的彩魚在渾濁的水中頑強活著。處境就像現在的我不甘心,但也只能身不由己的沉淪。

沒有證據,就不能采取行動,但見鬼的連鎖世界哪來的證據?尋常的路線只能讓我吃癟。居然是瘋子之間的對弈,那就應該用瘋子的手段,不是嗎?

這樣至少不會佔據劣勢。不違法吧。不違法不就可以了?

我現在就在最繁華的公路上,像蜂鳥的每個作案地點一樣,不夠隱蔽,能讓他獲得他所要的關注度,大大的滿足他的虛榮心呢。

來吧,來吧,我轉了轉手中從明奈哪順來的槍。

等等,我踩了剎車,在路旁靠邊停下。

我這是在干什麼?自暴自棄嗎?

我又模了一下手中的槍。我這這在干什麼?當演電影啊?來和蜂鳥決戰嗎?

自衛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蜂鳥根本就不會出現和我火拼。

真的,說實在的,像我這樣的人,一個無恥的求生者,我在意什麼手段?我要什麼正義,為什麼要偏偏跟他們硬?消失不就好嗎?

蜂鳥要殺的是我是嗎?那我就跑唄。

對啊!反正我也不確定這世界是不是真實的,何必為了虛實難辨的道義去賭命呢?

我做這些有什麼意義?去探索所謂的真相有什麼意義?

跑唄……

呵,又是逃避嗎?哪個我都一樣呢。

我真是一個惡心又墮落的人。

我不是第一次想逃跑了吧,但是……對啊,跑不掉啊!

不對,只是正常的方法跑不掉……

如果……用瘋子的方法呢?

奇妙,當我幾乎快要窒息的時候,這個想法冒了出來,一瞬間所有的痛楚都消失了。

或許是因為我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這個想法的可行性上。

我捂著心口,感受著它,同時回憶起我的恐懼。

如果我……取代他人的身份呢?

真的,我現在的存在並沒有任何屬于我的價值。

想起明奈最後的發言,真的,我身邊的人都沒有把我當成我。

就算我忘記了一切,就算我說改邪歸正,也不會有人相信我的,是吧?

是啊!他們到頭來其實沒有人信任我。那些陪伴與其說是保護,不如說是監視。

既然如此,反正最後也不能以真正的自己活一遭,反正以我的身份,我永遠都是這樣了。活的怎麼窩囊,我為什麼要做我?

被一群神經病追殺不說,正義那方對我也沒多少信任……

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跑呢?

該怎麼跑呢?

我的腦中突然冒出一個想法,回答了我的問題。

為什麼不殺人呢?

殺人?

獲得死者的身份,冒充他們繼續生活。

對啊,寄居蟹可以不斷尋找寄居的殼,我為什麼不能?

只要冒充別人就可以忘記自己。我就不會再見到它,我也不會听到這些詭異的幻想,我不用擔心他人的評價。我將會是我;我可以是任何人;以他人的身份延續我的生命。

果然啊!我還是我啊!

最後選的都是逃避,是嗎?

反正那麼聰明的它都選擇了逃避……有這先例,我選擇逃避有什麼不對嗎?

看啊!不管怎麼努力本性都不會改變。反正怎麼努力也不會有什麼改變。

變的只會是外殼……大家都是包著外殼生活的人。

我為什麼不能包上他人的殼?

我出現這個想法的一瞬間,我的大腦就回饋給了我無數種實行的方案,每個步驟,每個細節都是那樣的清晰。

我看了一下旁邊。

我現在開車跑到車站,隨便找一個陌生人,只要積極親近了解她,我就可以代替她的身份。

這不難。這很簡單。

對,接著是銷毀現在對身份,再代替她的身份。

這里距離車站大概有十分鐘的路程;我馬上就可以行動。

找一個來這座城市,愛說話的陌生人。這個要看運氣,要找一個人際關系少的人,像我一樣消失了也沒人在意的人。

等等,這不容易找嗎?

只要我替她交稅,回信息,工作……一切都在互聯網上,臉可以偽裝,聲音可以偽裝,只要目標選好,並了解好,誰會發現頻幕那頭換了一個人?

至于了解一個愛說話的陌生人,只要套話夠快,大概半個小時就可以了解個大概……只要知道她愛不愛面對面社交就夠了。至于剩下的信息,手機里的記錄都會告訴我,不是嗎?

得到信任後,殺死她只需要五分鐘。

然後將她尸體搬到車上,將手槍用安全帶綁好,偽裝成被劫持的假象。

然後呢?

我突然玩失蹤,無論是出于懷疑還是關心,他們總會來找我的。等我完成這一切,大概一個小時。

一個小時足夠了。尤其是對于我這種危險人物,一個小時的時鐘足夠他們派人來搜索。我開的是明奈的車,他的車上有定位儀,他很快就能找到我。

就算沒人來找我,我看著來來往往的車輛……那更好,反正也不需要他們當證人。

我到時候可以假裝急中生智主動去撞路障,然後副駕的尸體會因為沒系安全帶被慣性扔出玻璃。

然後我可以趕快跳下起,模起手槍將其擊「斃」。不過,那時的我已經化妝成了死者的模樣,而死者在被我殺死以後便毀了容顏,只要身材與我相仿……哦,不對,不需要身材與我相仿,直接來一陣爆炸。

我假裝我好不容易才月兌離危險就夠了。

殺死自己的身份……

而且我的動機也可以被解釋。大家都知道我情緒激動,都知道蜂鳥要殺我,都知道我「瘋」了。反正他們都不信任我,反正他們都覺得我是罪犯。既然如此,為什麼不利用他們的不信任呢?

但……我該如何洗白自己的新身份呢?

雖然一般警察不會刁難受害者,但……

要不我干脆不現身,利用爆炸將尸體毀了來個死無對證,在讓車沖下水中。尸體目擊證人們看到就可以了,警方只要拿到證明這輛車但駕駛者是我的證據就足夠了。

然後我以無辜者的身份繼續活下去。

讓一個人天衣無縫的消失,代替我消失……

天哪!我被自己腦中突然冒出的想法和近乎周全的計劃給嚇到了。

我為什麼突然出現了這種想法?為什麼?!

如果這只是突然闖入的想法,那為什麼會如此詳細?就好像……就好像這是一種來自肌肉記憶的本能。一種已經設定好,並被不斷強化的神經回路再次被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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