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撲朔迷離(3/10求首訂!)

川渝餐館。

剛過十一點,餐館里還沒有什麼客人。

一個中年婦女正在彎腰擦桌子,看到有人走進店里,扭頭望去,「歡迎光臨……盧克警官,您怎麼來了?」

「王女士,我們找你了解一些情況。」

「請坐, 我去給你們倒杯茶。」

盧克挑了一張桌子坐下,「不用忙了,我們剛喝了一肚子豆漿。」

王慧芳坐到盧克對面,「盧克警官,來麗女士的桉子查的怎麼樣了?」

「還在調查中,今天過來就是想詢問幾個關于桉子的問題。」

「好的,您問吧。」

盧克向餐廳後面望了望,問了一句題外話,「你也沒休息幾天, 就又開始工作了。」

「這是我女婿開的餐廳,平常是我女兒和女婿打理,我在家閑著沒事,就來幫忙。就是個勞碌命,閑不住。」

盧克點點頭,打開執法記錄儀,「王女士,您有手槍嗎?」

王慧芳搖頭,「槍?沒有,我用那東西干嘛?」

「不要急著回答,你在好好想想, 有沒有買過槍?」

「買槍,我……」王慧芳愣了一下, 彷佛想起了什麼, 語氣有些慌亂, 「對了,我是買過一把槍, 不過那不是我的,是來麗女士讓我買的。」

「槍在哪?

「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

有一天,我正在來麗女士家做飯,她就讓我幫忙買一把槍。我當時也有些納悶,為什麼她自己不買,讓我幫她買。

她說自己因為工作原因,不方便以自己的身份買槍。

我當時也有些擔心,就沒有答應。」王慧芳嘆了一聲,露出懊悔的神色,「後來,又出了一件事,來麗女士家被槍手襲擊,玻璃都打碎了。

fo

老嚇人了。

來麗女士再次提出,讓我幫忙買一支槍防身,還說會給我一萬美元的購買費。

我一心軟就答應了。

買了槍就直接交給她了,後來再也沒有見過。

那把槍出什麼事了嗎?」

盧克如實說道,「那把槍殺人了, 現在屬于凶器。你作為槍的主人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什麼?殺人了。」王慧芳被嚇得打哆嗦,聲音顫抖, 「不關我的事呀,那把槍真的給了來麗女士了。我就見過那一次,之後再也沒模過了。

真的不關我的事。」

听到了外面的動靜,一對三十多歲的夫婦從後廚走出來。

「媽,怎麼了?出什麼事了?」

盧克亮出警徽,「lapd,我們正在給王女士做筆錄,請你們回避一下。」

「我媽就是去那家當保姆,跟來麗女士的死沒有任何關系。」王慧芳的女兒辯解道。

「不管是否有關系,我們都要按照規定做筆錄,明白嗎?」

「好的,我們回避。」王慧芳的女兒和女婿又回到了後廚。

「王女士,有誰能證明你把槍給了來麗女士?」

「當時沒有別人,就我倆。」王慧芳似乎怕盧克不信,補充道,「我說的都是真的,有人對著她家開槍。我是出于擔心她,才幫她買槍的。要不然,我用那東西干啥。我一個老太太,沒錢沒勢的,也用不著。」

「你說有人對著來麗女士家開槍,是什麼時候?」

「今年一月初,沒幾天我就幫她買了一把槍,還是我女婿陪我一起去的,我哪懂什麼槍。」

大衛站起身,去外面打電話了。

盧克繼續詢問,「前天晚上十一點到兩點之間,你在哪?」

「盧克警官,來麗女士的死真跟我沒關系,我要是凶手早就跑了,也不可能在去她家,更不會報警了,我真是清白的。」

「正因為你是清白的,更需要做筆錄了,不把事情說清楚,不記錄在桉,以後反而會對你不利。」

王慧芳反應了過來,點頭,「您說得對,我做筆錄,我昨晚在家睡覺。我女兒和女婿都能作證。

我是早上七點二十出門,七點五十到的來麗女士家,後來的事你們都知道了。

來麗女士那時候早就死了,我也不可能殺人。」

大衛走了過來,耳語道,「馬修查過了。

1月7日那天,來麗.哈瑞家的確遭遇了槍手襲擊。襲擊她家的人叫鮑恩.卡諾,反對禁槍,是民兵組織的激進成員。」

盧克又讓王慧芳回避,將王慧芳的女兒和女婿叫出來詢問,兩人都證明王慧芳昨晚沒有離開過家。

盧克告戒王慧芳不許出市區,24小時隨叫隨到,就離開了餐館。

……

Speey便利店。

一個白人男子晃晃悠悠的走出便利店,左手提著一個塑料袋,右手拿著一瓶啤,邁著小碎步,搖頭晃腦,走兩步喝一口。

迎面走來兩個身材高大的男子擋在前面。

其中一個黑發男子笑道,「嘿,鮑恩。」

白人男子愣了一下,看了看盧克又瞅了瞅大衛,將手里提著的袋子往兩人身上一扔,轉身就跑。

「我去開車。」大衛撂下一句話,跑回車里。

「fuck!」盧克只能甩開膀子往前追。

兩個人一輛車展開公路追逃。

盧克身體素質不錯,但民兵組織也不是吃素的,兩個人一追一逃跑了兩條街道。

大衛也開車跟著,反倒是最輕松的一個。

當然,這並不代表開車容易,如果技術不好、經驗不足,很容易被甩開跟丟。

又跑出了幾百米,鮑恩.卡諾跑不動了,速度慢了下來。

盧克一個飛撲,將他摁倒在地,「鮑恩,恭喜你因為襲警被捕了。」

「No,我沒有襲警。」

「你袋子里的東西砸到我了,很疼,我正在考慮要不要做個傷殘鑒定。」

「e on,那里面不過是泡面、三明治罷了,怎麼可能砸傷你。收起你們栽贓的那套把戲吧。我沒有犯任何罪,你沒有權力逮捕我。」

「我有權利。」盧克語氣篤定,「你是緩刑犯,目光躲閃、鬼鬼祟祟,作為警察有權利對你進行盤問。

逃跑更說明你有問題,警方可以對你依法搜身。」

「我不過是去便利店買個泡面,你們這群混蛋想抓人根本不需要理由。」

大衛下了車,走過來,「你這個家伙還挺能跑,不去參加奧運會可惜了。」

鮑恩質問道,「你們到底想怎麼樣?」

盧克將他提起來,面靠牆,搜身,「哇喔……看看這是什麼?」

從鮑恩身上搜出一把黑色手槍,大衛拿在手里把玩,「斯托格STR-9S,4.17英寸長的螺紋槍管,標準容量20發。

你現在是緩刑期,還敢帶著槍上街,公然違反緩刑禁令,我們有權拘捕你。

兩罪並罰,等著坐牢吧。」

「嘿,你們不能這樣對我,我沒有招惹到你們。」

大衛道,「你違法了,我們依法逮捕你,覺得冤枉可以跟法官說。」

鮑恩.卡諾求饒道,「這麼做對你們有什麼好處?我們談談怎麼樣?你們到底想怎麼樣?我照辦就是了。」

盧克將他推進了車里,「來麗.哈瑞,你應該不陌生吧?」

鮑恩.卡諾嘆道,「我就知道會是這樣。」

「所以你承認殺了她?」

「No,我被限制不能靠近她100碼以內,怎麼可能殺了她。我是看了新聞才知道的。」

「就算不是你做的,也可能是你認識的人做的,比如你們志同道合的人,甚至可能是你的同伙。畢竟,民兵組織怎麼能沒有槍?」

「你們誤會了,我和來麗.哈瑞沒有恩怨,也不存在什麼志同道合的人,對于她的死我一無所知。」

大衛拿出手機,「你不願意說,我只能聯系你的監督官了。」

「嘿嘿,stop!不要打電話。」

「why?」

「我告訴你,全都告訴你們。」鮑恩.卡諾無奈道,「你們是不是因為1月初我槍擊來麗.哈瑞家的事,才懷疑是我殺了她。」

「你有動機,有前科,我們沒理由不懷疑你。」

鮑恩.卡諾遲疑了片刻,「那是假的。」

「什麼意思?」

「我襲擊來麗.哈瑞家是假的,是有人雇佣我這麼做的,我根本不恨來麗.哈瑞,也沒想過傷害她,都是在演戲。我早就知道房子里沒人。」

「誰雇佣的你?」

鮑恩.卡諾想了想,「來麗.哈瑞的黑人司機。」

「巴德曼.頗爾?」

「沒錯,就是他。」

溫馨提示︰方向鍵左右(← →)前後翻頁,上下(↑ ↓)上下滾用, 回車鍵:返回列表

投推薦票 上一章章節目錄下一章 加入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