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 我要的不是盡力而為,是保證做到!

「什麼?去日本?」听到這個消息的徐慶冬立刻目瞪口呆,「你有日本親戚?」

「沒有啊。」曹志強搖搖頭,「我根正苗紅,土生土長,哪有日本親戚。」

「這,這不可能啊?」徐慶冬皺眉,「你沒有東洋親戚,你怎麼能去日本?」

「多稀奇?」曹志強笑道,「沒有日本親戚,就不能出國了?」

「這不可能啊。」徐慶冬繼續皺眉,「沒理由啊,沒親戚,你怎麼出國?」

的確,這時期,還沒有自費出境游的概念,只有因私出境的概念。

就算因私出國,也是今年才有的概念。

然而,雖然在1983年,也就是在今年三月份的時候,國家剛剛開放了政策,普通人也可以自費因私出國,但這種自費因私出國也是有條件的,僅限于有海外親屬的人。

如果你沒有海外親屬,同樣是不能自費出國的,你有錢也不行。

所以,曹志強如果沒有日本親戚,此時是不可能自費去日本的,就算去日本留學,也沒那麼簡單,除非偷渡。

但曹志強是不可能偷渡的。

沒別的原因,就是不劃算。

因為此時的偷渡是犯罪,基本都是一去不回,而曹志強在國內混的這麼好,怎麼可能干這種事兒?

當然,也有一些別的辦法。

比如在深圳,此時就有一些專門做幫人出境的黃牛,可以通過在香江認假親的方式,幫你辦私人出境,可這種方式只針對南方極少數地區,是買通了當地的外事辦,睜眼閉眼,且基本也是一去不回的那種,同樣不適合曹志強。

曹志強的戶口在京城,他此時要出境,只能在京城所在的外事辦,去辦理出境事宜,不可能去深圳辦理,除非他先遷移戶口去深圳。

等等,除此之外,也不是沒有出國的辦法。

或者說,有個更方便的方式,可以更加輕松的出國。

忽然,徐慶冬眨了眨眼,恍然道︰「哦,懂了,你不是自費出國?你,你是公費出國?」

「哈哈哈!」曹志強笑著點點頭,「然也!」

沒錯,曹志強下個月的日本行,還真就是公費出國,或者叫因公出國。

其實這時期的國內,普通人出國真的難。

就算今年開通了因私出境政策,普通老百姓可以出國。

但一來限制條件很苛刻,必須海外有親戚,手里還得有錢;二來名額有限,不是你想出去就能出去的。

所以就算是曹志強,他哪怕再有錢,想要走因私出境這條路,至少在今年,基本等于不可能,因為他不符合有海外親屬這個條件。

然而,如果不是私人出境,變成因公出境,因公出國,那就不一樣了。

簡單來說,在這個時期,如果你以國企或者機關事業單位的名義,想要公費出國考察、或者洽談業務等原因,是可以出國的,但要以所在單位的名義,去當地的外事辦,經過一系列繁瑣的申請跟審核。

可就算如此,其實也並沒那麼容易。

畢竟國企跟機關事業單位多了去,這時期只要是個領導,誰不想出國考察的名義,公費出境游啊。

因此,各地的外事辦,其實每年都能接到一大堆的出國申請,但真正能通過的,其實並不多。

也就是說,哪怕你是國企跟機關事業單位,你本身是單位領導,你的單位也有錢,那你想要出國的話,也沒那麼容易,不是你申請了就能出去,而是要經過層層考察。

首先一個就是政審。

政審就是查你身家清白不清白,看你是不是有一去不回,出國逃亡的意思。

政審不合格的,比如自己犯過罪的,直系親屬犯過罪的,當然都不許出國。

其次就是看身體健康。

嗯,這個健康呢,名義上是身體健康,要你沒啥疾病。

但這里其實還有個隱性條件,是看你年齡夠不夠大。

通常來說,在這個時期,三十歲以下,沒有特殊情況,都是不批準的。

因為這時期有個說法,是三十歲以下的年輕人不夠定性,見識到外面的繁華之後,很容易出國後就不回來了,尤其是出現過幾次年輕人因公出國後不回來的事件後,卡的就更嚴了。

所以除非你是翻譯人員、技術人員之類的特殊人員,或者級別跟職位足夠高,背景足夠大,比如高干子弟啥的,否則一般是不批準三十歲以下年輕人公費出國考察的。

以上兩個條件,其實對大多數人來講都好辦,真正難的是第三個條件,也就是要有國外相關單位的邀請函。

沒錯,至少在八十年代初,想要借著出國考察,或者業務洽談的名義公費出國旅游,還是沒那麼容易的。

通常來說,你得有國外相關單位的邀請函才行。

這個國外相關單位的邀請函,你還不能隨便什麼人都行,至少得是正規的,經過大使館認證過的國外公司或者團體,所發出的正規邀請函才行。

就是這個國外有關單位的邀請函,卡住了九成的國企事業單位,導致大多數單位都沒法輕松出國考察。

當然,到了八十年代中後期,或者說是一九八五年之後,這個條件就放寬了很多。

到了那時候,國外有很多公司專門做這個生意,專門以各種名義出邀請函給國內各個單位,邀請國內單位以公費考察的形式出去旅游消費,這就是後話了。

總之,在一九八三年,想要以國企員工的身份出國考察,還是相當困難的,因為審查特別嚴。

但公費出境再困難,也比私人出國容易的多,難度不是一個數量級的。

而曹志強呢,他偏偏就符合出國的條件。

首先,他是國企職工,而且掌握不止一家國企單位。

曹志強現在的職務很多,由上到下,分別是紅光機械廠三產辦副主任、紅光出版社社長兼總經理、華夏音像公司大股東兼總經理、紅光百貨公司大股東、紅光電影制片廠廠長。

除了職務之外,曹志強還有一個級別,那就是干部身份。

因為董書記早已用紅光機械廠組織部的名義,給曹志強辦了工轉干,成了一名23級的干部。

從級別看,曹志強的干部級別,只是23級干部,跟大學生剛畢業分配來單位的級別一樣。

但從職務看,曹志強的職務可就高多了,不但是紅光機械廠的高級領導,還是諸多下屬子單位的一把手。

這種職務跟級別不匹配,職務高職級低,或者職務低職級高的情況,這時期雖然不算特別普遍,但也有不少。

所謂職務跟職級掛鉤並行,那還是之後經過改革之後的事兒,具體來說,得九十年代後了。

這時期,國企單位的職務,主要是指領導崗位,確切的說是指你所擁有的權力,跟你的工資收入沒啥直接關系。

比如廠長,這就是個職務,並不是職級。

在這個時期,職務是你實際擁有的權力,而職級則跟你的工資直接掛鉤。

也就是說,職務跟職級是不一樣的。

好比一個廠長,別看職務權力很大,但如果他職級太低的話,完全可以出現工資不如一個普通六級鉗工的情況。

所謂的職務津貼,那得是1985年,經過第三次工資改革後才出現的情況,在1983年還沒這茬。

所以,曹志強現在別看高級職務一大堆,但這只能說他權力很大,能者多勞,可要具體說到他的級別,那還只是個23級的行政干部。

結果就是,他拿的工資,依舊是23級干部的工資,且甭管他個人掌握有多少單位,每個月都只能拿一次工資,不能重復拿。

換句話說,別看曹志強掌握好多單位,什麼出版社,音像公司,電影廠的,但他每月只能拿一個23級干部的工資,這個工資是由機械廠發,其他單位,比如出版社之類的,就不能再發工資了。

好在呢,曹志強並不是吃只工資的,他還可以吃股東分紅、稿酬分成、唱片分成,以及單位獎金。

什麼分紅分成就不說了,這個單位獎金,他是可以在手下各個單位重復拿的,因為獎金跟工資不一樣,不是嚴格按照你的級別來。

也就是說,如果曹志強他樂意,他每個月可以分別在紅光出版社拿一次獎金,華夏音像公司拿一次獎金,紅光百貨公司拿一次獎金,紅光電影廠再拿一次獎金。

獎金這玩意兒,真的就是單位領導說了算,跟職級是沒有直接關系的,主要看的是職務高低,以及單位效益好壞。

所以在工資改革之前,獎金這個玩意兒,就是最好的有益補充。

當然了,曹志強還不至于吃相那麼難看,沒必要從自己掌握的單位里都拿一份工資。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不拿獎金,一點不耽誤曹志強賺錢。

因為曹志強完全掌握的單位,目前要麼跟曹志強個人是合資形式,要麼就是曹志強個人承包經營的形式,理論上講,那些單位的錢,都是他的。

首先是承包經營模式。

這目前是指紅光出版社以及紅光電影制片廠這兩個單位。

承包經營,是只要曹志強上繳一部分錢給上家,也就是機械廠,然後具體的經營跟管理,就跟機械廠沒關系了,賺多賺少都是曹志強自己的,是法律允許的那種。

畢竟公司法現在可還沒出台,所以那個承包經營,理論上跟你租賃經營沒啥區別,租賃期間賺多賺少都是你的,也基本不分什麼公私賬務,都是屬于承包人的。

其次是股份合作,合資經營模式。

這目前是指紅光百貨公司跟華夏音像公司這兩家單位。

這兩個公司,曹志強本人都有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是最大的個人股東,另外的股東就是紅光機械廠。

現在沒有公司法,但合資企業的有關規定是有的,比如公私合營。

像這種公私合營性質的企業,如果國企單位佔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那這就是國企,要按照國企性質來。

但按照公私合營的規矩,私人股東是要每年固定拿分紅的,這個分紅是按照企業利潤來算,利潤越高,分紅越多。

或需要問,曹志強干嘛這麼費勁,要搞合營公司?全都承包經營不好麼?

這當然不行,原因就是性質不一樣。

曹志強承包經營的單位,都是有審批特別嚴格,且有額外管理單位的。

比如紅光出版社,要受出版局的監管,而紅光電影廠,要受電影局的管理。

等于說,紅光出版社跟紅光電影廠,是跨單位模式,經辦單位是國企,管理單位是政府。

這種性質的單位,目前都是不能搞股份制,搞什麼公私合營的,所以只能是承包經營。

相反,紅光百貨公司跟紅光音像公司,這兩個單位就不一樣了。

先說紅光百貨公司,這個公司是紅光機械廠的下屬子公司,等于經辦單位是紅光機械廠,管理單位也是紅光機械廠。

紅光音像公司稍微特別一點,同樣是紅光機械廠的下屬子公司,然後經辦單位是紅光機械廠,管理單位卻是紅光出版社!

沒錯,目前像出唱片的音像公司這種單位,其性質比較特殊,定位比較模糊,其實只需要受出版社管理監督就行,不用非得什麼出版局之類的管。

所以,不需要政府直接監管的,就可以直接搞股份制,或者叫合營制,而需要政府直接監管的,就搞承包經營。

原因就在于,承包經營風險更大。

因為承包經營說白了,就跟租房一樣,單位還是人家的,只是暫時租給你用而已,人家啥時候不想租給你了,隨時可以收回。

相反,公私合營的股份制就不一樣了,股份是受法律保護的,而且以後等公司化改革了,隨時可以搖身一變搞成私人公司。

因此,但凡能搞股份制的,曹志強都是第一時間搞股份制,沒辦法才承包經營。

話說回來,現在的曹志強,是通過日本的佐田雅志,用他父親的公司,也就是佐田企劃會社的名義,給曹志強管理的華夏音像公司,通過日本駐華大使館,轉發了一份正式的邀請函。

這份邀請函,是希望讓佐田企劃會社,跟華夏音像公司的總經理兼簽約藝人阿強,以中日友好的名義,進行一次音樂方面的國際交流跟合作。

名義高大上,流程也符合標準,再加上曹志強跟京城的各個領導都比較熟悉了,通過朋友找找京城外事辦的人員,很容易就通過了申請。

現在,曹志強連護照都已經辦下來了,只不過出國也不是那麼容易的,就算手續一切妥當,也需要排隊,所以曹志強的出國時間,就定在了下個月。

這已經是很快了,還是找了熟人的關系。

要沒有找熟人,想要這麼快通過出國申請,下個月就出國,這絕不可能。

「總之,我下個月要去日本,這是計劃好的事情,不能更改。」

說到這,曹志強一臉嚴肅的看向徐慶冬︰「所以,我們一定要在這個月里拍完這部戲,至少有我出鏡的部分必須拍完,明白嗎?」

「這樣的話,只有二十多天的時間了。」徐慶冬一皺眉,「時間有點緊。」

「二十多天拍不完嗎?」曹志強微微一笑。

徐慶冬皺了皺眉頭︰「好吧,我盡力而為!」

「我要的不是盡力而為,是保證做到!」曹志強語重心長的道,「老徐,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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