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帶我走,我就做你的女人

就這樣,曹志強用盡量壓低的聲音。

配合著吉他的伴奏。

把《好想愛這個世界啊》這首號稱是轉為抑郁癥患者而作的神曲。

在這個十八線開外的小縣城的醫院病房里,為了一個剛剛自殺未遂的,名叫青紅的女孩子演唱了出來。

這也是這首歌,在這個世界上的第一次出現。

雖然听眾只有一個,不過曹志強覺得,這已經足夠了。

一曲終了之後,青紅忽然主動問︰「唱的真好,這叫什麼名字來著?」

曹志強笑了笑道︰「歌曲的名字叫《好想愛這個世界啊》。」

「這真是你寫的?」青紅又問。

曹志強笑著點點頭︰「如假包換。」

「沒想到你這麼厲害。」青紅道,「你這首歌的水平,不比港台歌星差。」

「港台歌星?」曹志強微微一笑,「不是我吹,現在的那些港台歌星啊,真要到了現場跟我比,沒一個能打的。」

這倒不是曹志強說大話,而是真的。

因為曹志強不光有頂級吉他技能,還有金嗓子天賦,再加上後世的知名歌曲,現在的那票主要靠翻唱歐美跟東瀛的那群港台歌手,還真沒一個有比的上他的。

哪怕是蔡琴跟鄧麗君來了也沒用。

不過很顯然,青紅並不懂里面的門道,只以為曹志強在吹牛,所以忍不住還是抿嘴笑了起來。

曹志強連忙道︰「你看,你笑了!你笑起來真好看,應該多笑一笑才對啊。」

一听這話,青紅咬嘴低頭,似乎有些害羞︰「謝謝你。」

「沒什麼。」曹志強道,「能看到你笑,我這首歌就值了。」

青紅再次抿嘴一笑,然後忽然抬頭問︰「你是不是喜歡我?」

「啊?」

曹志強一愣,一時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這個,那個,嗯,其實你誤會了,我只是,只是適逢其會,樂于助人……」

「你能帶我走麼?」青紅又問,「帶我走,我就做你的女人。」

曹志強眨眨眼︰「啊?你說什麼?」

青紅表情嚴肅,定定的看著曹志強道︰「我說,只要你肯帶我走,帶我離開這個地方,走的遠遠的,我,我就願意當你的女人,決不食言。」

曹志強略微一皺眉,放下吉他道︰「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知道。」青紅點點頭,「我是認真的。」

「能說說為什麼嗎?」曹志強問。

「沒有為什麼。」青紅轉過頭,重新看著天花板,兩眼無神的道,「我就是,不想留在這里了。」

曹志強想了想道︰「你都不熟悉我,就要我帶你走?不怕我把你給賣了?」

「你不會。」青紅扭過頭,看著曹志強微微一笑,「雖然我不熟悉你,但我知道你是好人。」

曹志強立刻皺眉沉下臉︰「胡說八道,我可不是好人!我是壞人,你看錯人了!」

青紅再次抿嘴一笑︰「就算你是壞人,就算你把我賣了,我也認了,不會怪你。」

頓了頓後,青紅繼續道︰「而且,不管你把我怎麼樣,都比讓我繼續留在這里好。」

曹志強皺眉︰「那你爸媽……」

「別告訴他們。」青紅連忙搖搖頭道,「不要告訴他們,我們跟小珍一樣,偷偷的走。」

略微一頓後,青紅繼續道︰「我知道你能做到,你,你的話,你肯定能做到的。」

曹志強想了想,然後深吸口氣,嚴肅的看著青紅道︰「你確定麼?」

青紅點了點頭︰「我很確定!」

「不後悔?」

「不後悔!」

听了青紅的話之後,曹志強再次做了個深呼吸。

然後鄭重點頭道︰「好吧,既然你主意已定,那我就帶你走,咱們悄悄的去北平,誰也不告訴,可以麼?」

「當然可以。」青紅笑了,「這就是我想要的!」

「不過。」曹志強道,「帶你走可以,但以後你都要听我的話,可以麼?」

「當然。」青紅面無表情的道,「你帶我走,我就答應做你的女人,既然是你的女人,當然要听你的話。」

「我不是那個意思。」曹志強搖搖頭。

「青紅你放心,我不會趁人之危,也不會逼你做我的女人。

我的意思是,帶你走可以,但這一路上呢,你要听從我的安排,受我的管束。

不能我帶你走之後,你再不听話的私下亂跑亂來,這樣的話我可不干。

因為那樣的話,你會有危險,我既沒法跟你家人交代不說,還會內心有愧,覺得是我害了你,懂我意思麼?」

「你放心好了。」青紅道,「只要你帶我走,我會听你話,不會亂跑亂來的。」

略微一頓後,青紅又輕輕道︰「而且,我相信你不會害我,听你的話,應該沒錯。」

曹志強沒好氣的反問︰「我不會害你?你哪來的自信?」

青紅略微一愣,然後再次抿嘴一笑,低下頭道︰「因為,因為你剛剛給我唱歌的時候很有感情;還因為,因為那天你握住我手的時候,很用力很用力,你很擔心,我,我能感覺出來。」

曹志強張了張嘴,然後搖了搖頭︰「那你肯定是誤會了。」

「誤會就誤會吧。」吳青紅抬頭看著曹志強道,「總之,你帶我走,我就是你的了!」

曹志強想了想,點點頭︰「好吧,我帶你走,只要你听話就行。」

吳青紅展顏一笑︰「好啊,我一定听你的!」

曹志強笑了笑,站起來道︰「那首先,你在這好好歇著,別亂跑,我去通知你媽媽,帶她來這里看你。」

「啊?」青紅一愣,「可是,可是你剛剛不是說,要悄悄帶我走,誰也不告訴嗎?怎麼還讓我媽來?

「別急。」曹志強微微一笑。

緊接著,曹志強彎下腰,在她耳邊輕聲道︰「青紅,私奔這件事得從長計議。

如果我現在帶你走,他們肯定知道是我干的。

我是有正經單位的人,他們一旦報警,很快就能查到我的單位,進而找到我。

所以,你要想避開你父母,悄悄跟我遠走高飛,不被你父母找到,我們就得好好計劃一下。

比如說,我先假裝離開這個城市,讓大家都不再關注我,然後過兩天,大家都放松警惕的時候,我再偷偷回來帶你走。

這樣的話,就算你失蹤了,一時半會也沒人會懷疑到我身上,不會通過我,而輕易找到你,你看如何?」

「好主意。」青紅點點頭,「這主意好,我听你的。」

曹志強笑了笑,把吉他拿下來,放到病床旁邊的地板上︰「這算是我的信物,我把這個留在這里,你可以放心了吧?」

吳青紅看了看曹志強遞過來的吉他,抿嘴一笑,抬頭對曹志強點點頭︰「我放心,不過,你把這個留在這里,合適麼?」

「當然合適。」曹志強一邊給吉他裝進袋子里,一邊道,「我要出去辦事兒,還要先離開這里,這個就暫時留在這里吧。

回頭我走了,你只要看到這個,就等于看到我,就不會胡思亂想,以為我不要你了。

總而言之,我不在的時候,你千萬千萬別亂來,不要再玩割腕自殺了,要真出了事,我,我會心疼的!」

吳青紅雙手攥緊,臉色有些發紅的低下頭,小聲道︰「你,你放心好了,我不會做傻事的,不會了。」

「那就這麼說定了!」說完這句,曹志強把裝進袋子的吉他放在病床斜對面,然後就要轉身離開。

可吳青紅忽然道︰「等等。」

「嗯?還有事兒?」曹志強扭頭道。

吳青紅抿了抿嘴,用眼楮看了看放在床頭櫃上的那件羊絨大衣︰「你的外套,穿上再走,外面涼。」

曹志強愣了愣,扭頭看了看那件已經被雨淋濕的外逃,然後笑著搖搖頭︰「算了,外套都濕透了,我不穿更方便,不如就一起留在這吧,見衣如見我。

行了,你好好休息,不要胡思亂想,我走了,一會兒就帶你老媽來看你。」

再次一笑後,曹志強就走出了病房。

出病房後,曹志強匯合了在外面抽煙的王師傅,重新坐車離開。

是的,曹志強沒騙青紅,他是真的打算帶青紅離開這里,真的打算帶她私奔。

因為他知道,青紅繼續留在這里,只會讓她的抑郁癥變的更加嚴重。

只有離開了這個讓她傷心的地方,讓她去一個陌生的,沒有人認識她,尤其是沒有父親與小根的地方,才能有一個更加健康向上的新生活,也才能讓她擺月兌抑郁癥的魔抓。

至于讓她做自己的女人嘛,這個事情可以再議,至少目前來說,他暫時還沒這個想法。

不是曹志強為人多麼正派,或者不喜歡趁人之危這些理由。

開玩笑,曹志強最喜歡趁人之危了,畢竟這可是曹家的真傳啊。

不想趁機讓青紅做自己女人的原因,其實很簡單,歸納起來就倆字——可憐!

沒錯,曹志強只是單純的可憐青紅,只是單純想讓青紅擺月兌悲慘的人生而已。

或者說,讓青紅擺月兌那個悲慘的結局,是曹志強青少年時代的一個怨念。

沒有機會跟能力就罷了,既然現在有了機會跟能力,他當然要完成這個心願。

哪怕這麼做,有點聖母嫌疑,他也在所不惜。

其實說白了,什麼聖母不聖母的,歸根到底,不還是一種自嗨跟自我滿足嗎?

拯救青紅的過程,讓曹志強很滿足,還有一種填補遺憾的感覺,這就足夠了。

說白了,幫助青紅的過程,讓曹志強很開心,很滿足,也很享受,並且也真心希望青紅能獲得幸福。

就好像看電影,希望主人公獲得美滿的結局,看到這里就很開心一樣。

這,才是曹志強做這一切的動力跟動機。

至于別人怎麼想,那他就不管了,也懶得管。

而且,帶青紅私奔,帶她遠走他鄉,進而讓她獲得幸福,想想就帶感啊。

之前的人生里,曹志強還從沒帶著妹子私奔過呢,這次正好順便圓了這個夢了。

不過,就算要帶青紅私奔,曹志強也不可能不管不顧,想一出是一出的就帶她跑,他可不是呂軍那個坑貨。

呂軍帶著小珍私奔,就是一時沖動而已,根本沒多做考慮,既沒有長遠規劃,也沒有維持生活的能力。

在電影里,小珍為何後來被找回來了?還不是因為倆人私奔上海之後,都只顧著玩,不管賺錢,然後等呂軍帶出去的錢花沒了,倆人生活沒了著落,這才重新回來的嗎?

由此可見,真正的私奔,光有動機跟想法是沒用的,你還得有私奔的能力。

最關鍵的,你得有錢。

沒錢的私奔,只是一地雞毛,如果不能克服困難,早晚還要回來。

就好比青紅,她早就想反抗父親了,卻一直反抗不了。

為啥反抗不了?

還不是因為青紅沒有經濟能力麼?

要是青紅能自己賺錢了,她就有了反抗父親的能力,自然就不會回來了。

在影片中,青紅父親為啥要阻止青紅去工廠實習?為此還找老婆給她開病假條?

就因為吳澤民很清楚,一旦吳青紅去工廠實習了,就會有收入,而且還會住工廠宿舍,會月兌離他這個父親的掌控。

而吳澤民不想放開青紅,尤其怕青紅跟小根在外面繼續搞在一起,所以才做了這樣的決定。

也就是這個做法,讓青紅更加郁悶,不惜以絕食抗議。

可曹志強可不一樣,他要錢有錢,要能力有能力。

他要是帶青紅私奔,絕對不會虎頭蛇尾,一定會讓她過的好好的,也會給他安排的好好的。

不過,曹志強帶青紅私奔,也有問題。

最大的問題在于,他是有跟腳的,不像呂軍那個無業游民,無牽無掛的很難找到。

曹志強是有正經單位的,如果青紅失蹤了,青紅父親懷疑到他頭上,再順藤模瓜,一定能找到他的。

當然了,曹志強也不怕他們找到自己。

青紅已經十九歲了,是成年人了,如果是她自己的意志出走,那就不存在拐帶一說。

所以說,曹志強並不怕青紅父親報警,因為這本就不是犯罪。

實際上,一旦青紅失蹤,曹志強從沒想過讓青紅父母懷疑不到他頭上,也沒想過讓青紅父母找不到他。

他帶青紅私奔,只是想能盡量減少青紅父母找到自己的時間,以及增加他們找到自己的困難。

不為別的,就是想讓青紅父母,尤其是青紅父親多難受一會兒,長點教訓。

畢竟青紅會變成這個樣子,吳澤民這個父親的責任,至少佔了八成。

雖然吳澤民也是好意,但他的好意,在青紅眼中看來,卻相當抵觸跟厭煩。

因此,帶青紅私奔,讓吳澤民多難受一下,長一個教訓,讓他明白自己錯在哪兒,最好不過。

要知道,就算吳澤民懷疑到曹志強頭上,可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曹志強估計已經跟青紅在北平了。

吳澤民想要驗證自己的懷疑,只能去北平看看。

可問題在于,從這去北平的火車票可不便宜,至少得花他們一兩個月的工資。

而且去北平的距離很遠,這一路上可不是一般的遭罪。

曹志強可不相信,青紅父母能坐的起飛機。

唉,為了青紅,我可真是操碎了心。

要不是看在你長得漂亮,還是我曾經逝去的青春之一的份上,我,我才不管你呢,哼!

7017k

溫馨提示︰方向鍵左右(← →)前後翻頁,上下(↑ ↓)上下滾用, 回車鍵:返回列表

投推薦票 上一章章節目錄下一章 加入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