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賣掉小說版權

于是乎,負責人對曾賢的印象那是相當的好。人帥心善還有才,問題是對方還只是個十四五歲的少年。

這樣的曾賢,能用天才來形容了。

最後在得知曾賢想出版小說之後,硬是給愣了一下。

「你寫的什麼題材的小說?」

負責人問道。

「穿越加上現代言情。」

「可以先給我看看嗎?」

這就是有熟人的好處,負責人當面看稿,不用回去等。

曾賢從包里拿出準備好的五萬字的稿子交到負責人手上。

「一丁同學,我丑話可是要說在前頭的,內容沒意思我可是不會出版的。」

「那是當然!」

曾賢理解,這是人家該有的職業道德。

不愧是在出版社工作的人,一目十行簡直就是基操。僅十分鐘,五萬字的稿子就給看完了。

不過從負責人的表情上能看得出來,他對後面的情節很感興趣。

「一丁同學,你包里還有稿子嗎?」

我今天只帶了這些。

負責人顯然有一丟丟的可惜,這是因為他太想知道接下來的劇情發展了。

「沒想到言情小說還可以這樣寫,僅僅前面這五萬字就出現了兩個反轉,太有意思了!」

「所以,您的意思是我的小說可以出版了,是嗎?」

「那是當然,你現在寫了多少字?」

「預計一百萬,二十萬字一本,現在手上正好夠第一本,剩下的每三個月交一次稿子,這樣行嗎?」

「當然可以!你明天就把稿子都送過來,還有你的證件,我今天就讓人把合同擬好,具體條件咱們到時候再談。」

曾賢點頭。

朱辰倒是沒想到曾賢的小說竟然真的能過出版,曾賢也沒想到會這麼順利。

「一丁,你剩下的稿子在哪里?」

「在學校!」

「明天我送你去學校拿稿子,再去出版社」

「謝謝姐夫!」

要說朱辰這個人相當不錯,曾賢的事情他都是親歷親為。明明可以讓家里的那位游手好閑的項北方幫個忙的,但可能是知道項北方他那人的德行。就算項北方主動提出去接曾賢,朱辰都沒同意。

這天晚上曾賢打算在喬家過夜,現在對于他的存在,別說喬家人已經習慣了,就連這巷子里的鄰居也已經習慣了。

一開始大家倒是都在後面議論,說喬三麗還沒成年就談男朋友,什麼難听的話都說過。後來知道曾賢救過人上過報,如今又是大學生,現在大家說的都是喬三麗如何如何眼光好,喬祖望如何有福氣等等。

這天晚飯時候,曾賢將自己寫小說的事情跟大家說了說。

喬祖望倒是不大感興趣,全程沒發表任何感言。反應最大的是一直喜歡看言情小說的喬四美,吵著說要當他的第一個粉絲。

在得知他的小說過陣子就可以出版的消息之後,所有人都傻眼了。

「你這小子,還真是喜歡悶聲干大事啊!」

喬祖望這下笑得合不攏嘴。

寫的書能夠出版,這說明他以後就是作家了。自己的女婿,不僅是醫學院的學生,還是作家,自己頭上的光環又多了一圈,能拿出去吹牛的資本又多了一層,能不高興嗎?

「姐夫,你的作家名是什麼?」

「奇點!」

「這名字還挺特別的,姐夫,到時候你出了名,可得給我簽上幾百張。」

「你是想拿出去賣吧!」

喬三麗說一語點破。

「姐,你是不是住我肚子里了?」

大家哈哈大笑。

喬二強現在在一家飯店當打雜工,晚上回來的比較晚。當他半夜模著黑回到堂屋的時候,開燈那一下被躺在鋪上的曾賢嚇了一大跳。

「二哥,你回來了!」

「原來是你啊,嚇死我了。」

喬二強拿著衣服去外面洗漱,回來跟曾賢躺在一張鋪上,重重嘆了口氣。

「二哥有心事?」

曾賢被他吵醒,現在也沒了睡意,干脆跟喬二強聊了起來。

「沒有!」

「還在想你師傅嗎?」

「沒有,我已經把她放下了。」

曾賢知道他這是口是心非,于心不忍,提醒道︰

「我今天在城南菜市場听到有人叫一賣菜的女老板為馬素芹,不知道是不是你師傅?」

自從上次那次事情之後,馬素芹就跟她男人提出了離婚,現在喬二強跟她在一起也沒有什麼不道德的。

喬二強立刻坐了起來,激動問道︰

「真的嗎?」

「反正我听到的是這個名字,那女的身邊還帶著一個幾歲的小男孩。」

曾賢點頭。

喬二強激動的睡不著,干脆坐到院子里面去了。等天一亮,他就出門去了城南菜市場,在那里,他的確找到了日夜思念的馬素芹。

曾賢吃完晚飯,帶著喬三麗一起去項家找朱辰。

朱辰不是第一次見喬三麗了,見到他們在一起並沒有覺得驚訝。倒是這次放假回來的項南方,昨天听朱辰說曾賢寫的小說要出版之後,心里對這個比自己小兩歲的少年愈發的有好感。

現在看到他身邊站著一個漂亮的女孩子,而且兩人舉止親密,一看便知道他們之間的關系,瞬間一股失落之感襲來。

「一丁,這是你女朋友吧!」

項南方到底還是很有教養的,有客人前來必禮貌相待。

「南方姐,這是三麗,我女朋友。」

兩人互相打了招呼,項南方又對曾賢說道︰

「恭喜你了一丁,以後我是不是要叫你王作家了?」

「南方姐見笑了!」

簡單寒暄之後,幾人便坐著朱辰的車離開了項家。

從這里到學校再去出版社,單趟就花了兩個多小時時間。出版方給出兩個方案。一個是一次性買斷這本書的版權,另一個是根據書本銷售拿份額,當然這兩個方案與影視之類的版權不沖突。

曾賢選擇了第一個。

按長遠算肯定是第二個比較劃算,但問題是他在這里的時間是有限的。再一個是他現在就急需要錢,一次性拿到一筆錢才好干別的事情。

按照曾賢的意思,這本書預計一百萬字,分五次出書,這一次交二十萬字,之後的每三個月交二十萬字。

負責人把這些都寫進了合同里面,最後以三萬元買下了這本書的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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