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名牌自卑,出賣尊嚴

「你欠的錢應該已經還完了吧?那為什麼還在繼續做這行?」

女孩笑笑,她的笑容里面沒有嘲諷,沒有太多的感情,更多的是滿不在乎。

「是還完了,可是還完了日子也得過下去啊。靠著我爸媽一個月給的那點生活費,我連包包和新衣服都買不起。找他們多要一點錢……我爸是工地搬磚的,我媽給別人洗碗,他們掙的都是血汗錢,我不想吸她們的血。雖然在你看來,我可能很髒,但是我總覺得我比一些啃老吸血的人還是要強一點的。」

實際上王磊很想說,假設你父母看到你靠著出賣自己的身體賺錢,怕是恨不得你啃老。

但是他說不出口。

因為理是這個理,說出來只會激怒女孩。

女孩繼續道︰「我室友隨隨便便一件衣服幾百塊,我的一櫃子衣服加起來才有她一件貴。每次我和她一起出去,我都覺得自卑。」

王磊生前家庭並不富裕,在他看來,父母供他當音樂生,就是一件很奢侈的事了,那些奢侈品,他是想都不敢去想。

當然,他也看不出那些東西哪里好。

十幾塊的衣服不是一樣穿嗎?

何必花那麼多錢去買一個代替品呢。

至于名牌質量好,可以穿很久很久的說話,抱歉,他實在不喜歡穿一件衣服很久,不喜歡丟掉就是了。

在王磊看來,所謂的名牌效應,實際上都是經營出來的,是別人附加上去的價值。而大部分名牌實際上的價值,是對不起它的價格的。

王磊忍不住道︰「就算你喜歡這些東西,你總可以自己做兼職賺錢吧?」

女孩像是听到了什麼笑話︰「做兼職?說真的,先生你做過兼職嗎?發傳單的話,一個小時大概十塊錢,就算一天發滿十個小時,也就一百塊。何況發傳單可很少要長期工,一般就雇佣你幾個小時。去食堂做兼職就更加不用說了,它最大的優點就是管飯,但是一天也十五塊,十五塊呵呵,能做什麼?去快遞站兼職能稍微貴一點點,但是有就一點點,貴不到哪里去。」

王磊最近上網比較頻繁,對現代社會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他曾經在網上看到過一句話——二千塊請不了一個農民工,但是可以請一個大學生。

現在的大學生真的是泛濫,找不到工作的很多很多。

有時候,大學生甚至自帶嘲諷的意味,有點像是古代除了讀書什麼都不會的窮秀才。

他們肚子里面文化多,但是沒有用。

尤其是在大學期間找兼職的,他們就是最廉價的勞動力。

女孩像是講述別人的故事一樣,毫無波瀾,毫無感情,像是一個不合格的轉述者一樣繼續道︰「而來這里,躺一躺,就當作了一場噩夢,就能有三百塊。生意好就賺的多,生意不好,平常也能休息。」

女孩說的輕描淡寫,卻是完全拋棄了羞恥和自強。

只不過,也是,借過高利貸的大部分人金錢觀都會崩壞。

你讓他們去廠子里面上班,一天工作十個小時,一個月就拿那四五千工資,他們怎麼可能願意?

就算能找一份穩定的,朝九晚五的輕松工作,他們也會嫌棄收入太少,影響了自己的生活質量。

當自身能力和貪欲,期望不匹配時,這個人就很容易走上極端。

就像這個女孩,她作為大學生,會不知道賣Y違法?不可能。

但是,有人說過,真正能暴富的辦法都寫在刑法上。

女孩願意為了更多的錢觸犯法律,出賣自己的尊嚴和人格。

並且將不啃老最為最後一張遮羞布。

說真的,在正式听女孩故事之前,王磊還產生過一絲幻想——那就是這個女孩是被強迫在這里工作的,而自己能救她。

就像古代為妓女贖身,拯救她們的公子哥一樣。

在「乞丐可能比你還有錢」這個說法廣為流傳之前,很多人看到街邊的乞丐祈禱,都會給點錢,他們知道起不了大作用,不能幫助其月兌貧,只是安撫一下自己的良心。

而王磊要是因為自己的良心,強行帶走女孩,女孩估計也並不會感謝他,說不定王磊現在帶走她,她轉背就回來了。

但是,讓王磊坐視不管也不可能。

如果是在現實中,倒是好解決,直接一個報警電話舉報聚眾嫖娼,自然會有警.察叔叔來幫忙教育教育女孩告訴她何為法律神聖不可侵犯。

可是這里是鬼屋第十三層,要是真的有警.察,那才是來了鬼了。

一樓,慕柯正在被捏腳捏得很舒服。

一開始是疼的,但是捏著捏著發現是真的帶勁,有一種打通了任督二脈的酸爽感覺。

最重要的,自己不需要付錢,白嫖,唉,真香。

就在慕柯正準備閉眼好好享受時,一個人越過她,走到了新的負責接待的工作人員面前,沖她挑了挑眉︰「老一套。」

這個足浴店並不正經,所以這個所謂的老一套估計就是老顧客來照顧特殊生意了。

引起慕柯關注的也不是這個,而是這個人赫然是之前和屠夫有所交流的小販。

屠夫可能是這一層的BOSS,但是小販也不能完全排除嫌疑。畢竟,他也是二次登場了。

「喲,大善人今天又來照顧我的生意了啊。」接待小妹明顯和小販認識,一邊說著,一邊帶著他上了二樓。

「大善人?這是諷刺嗎?」慕柯總覺得,這句似乎是夸獎。

可是,購買貓肉,然後制造成生骨肉的騙子,怎麼可能是個大善人?

慕柯心念一動,一個紅色的紙人從背包里面爬了出來,以一種極快的速度跟著他們上了二樓。

紙人速度極快,大部分人只覺得有什麼紅色的殘影從自己眼前閃了過去,根本看不清,就算有人目力極好,看清了,大概也會當成自己眼花了。

畢竟,你和別人說,你看到紙人跑了,跑得還挺快。誰信啊?

慕柯的紙人跟著上了二樓,結果還沒有來得及跟上兩人,傾听她們的對話,就听到了警笛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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