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奇葩的國家

monsoon公司太高調了,在加上某些人的暗中推波助瀾,已經嚴重影響到大象天氣這邊的利益,大象天氣就準備反擊了。

文明的世界,需要用文明的方式。

大象天氣開始搜集證據。

證據的搜集其實是比較困難的。

要麼證據來自于內部,大象天氣這邊能通過收買內部人士或者其他的方式,拿到monsoon公司內部的一些重要證據,來證明monsoon公司竊取大象天氣的天氣數據。

不過這一點比較困難。

無論是大象天氣還是母公司超群集團都好,幾乎沒有投資過天竺,在這個國家的影響力非常低下。

不同于漂亮國,雖然超群集團跟漂亮國的關系算不上很友好,但說實在的,超群集團在漂亮國的影響力,都遠超天竺國。

超群集團一直以來,對天竺國有一種敬而遠之的心態。

不能說是敬而遠之!

應該說

這種心態來自于其掌控者吳思源。

因為吳思源認為,天竺國是一個只能用奇葩來形容的國度。

超群集團在其國內業務發展蒸蒸日上之後,一直有聲音說要走出去。

走出去,吳思源並不反對。

這是他擴張自己影響力的一個好途徑。

不過對于超群集團內部一些人說是要重金投資天竺國的建議,被吳思源斷然否決了。

超群集團這些戰略分析人士認為投資天竺國的原因很簡單。

天竺國人多,將會超過華國,是未來的人口大國。

最重要的是,其人口結構要好于現在的華國,年輕人比率居多。

這就是人口紅利。

超群集團的戰略分析人士認為,現在的天竺國就是20幾年前的華國。

投資天竺國,就是投資未來,將會有夸張的回報。

沒看到華國的大米公司,在天竺國都投下了重金,將天竺國當成其股價起死回生的一個重要戰略區域。

天竺國說要推行天竺制造,大米公司就千方百計說服其零件配套公司,進入天竺國。

2014年,大米進入天竺國市場。

7月份進入,而當年10月份,大米手機在天竺就已經賣出去了50萬部。

到了2016年3月份的時候,大米在天竺國推出赤米3,截止至當年9月,赤米3售出230萬部,平均每7秒售出1部。

同年12月,大米在天竺智能手機市場上升至10.7%,排名第二,營收突破10億美金,首次實現盈利。

而到了2017年的時候,大米取代了三星,成為天竺國市場份額最高的智能手機。

2018年,大米手機在天竺國出貨量4100萬部,營收229.7億人民幣。

2019年第三季度,大米手機在天竺國出貨量1260萬台,而同年國內智能手機出貨量為970萬台,天竺國成為大米手機出貨量最高的單一市場。

大米在天竺國的銷量,是這些年來提振大米股價的重要因素。

有了大米手機在天竺國的打樣,國內很多手機廠商也紛紛出海天竺,並在天竺國取得了不錯的成果。

超群集團的戰略分析人士就是拿這個例子用來說服吳思源和集團內部的其他高管。

有不少的高管在高層會議上表示,在國內市場傾向于飽和的情況下,可以少量投入資金試水天竺市場,就算投資失敗了,虧損也不會嚴重。

但這些建議都被強硬的吳思源否決了。

第一,超群集團的產品服務屬于中高端,而天竺國人均gdp低,不是他們的消費受眾目標。

第二,吳思源知道,天竺國這個國家和國民到底有多奇葩!

國際上有一個笑話︰

如果你在叢林中踫到一個天竺人和一條蛇,你先殺死哪一個?

答案是︰天竺人!

因為天竺人和天竺這個國家,擁有不可預測性!

不可預測性,就是不按常規出牌,這是典型的奇葩。

更為重要的是,這種無法預料,往往伴隨的是潛伏的殺心和無處不在的殺機!!

在天竺做生意,會踫到許多無法預料的因素,這就是現實的業務風險,關鍵是這種因素很難量化。天竺和天竺公司履約率低是國際知名的,就算是能量巨大的國際公司,在天竺這個地方,都經常弄得灰頭土臉。

比如說,沃達豐和長江合記就曾經因為一筆十幾年前的收購,先後收到天竺國政府的巨額罰單,

起因是這樣的,2007年,沃達豐作價110億美元從長江合記手中購買了和記愛莎67%的股權,從而將這個天竺國最大移動通訊商收入旗下,之後,沃達豐在天竺國順風順水發展得很好,到2016年用戶數量達到約1.3億。

當時,沃達豐是通過收購注冊在某個離岸島國上的和記愛莎的母公司來完成收購的。

然而就在九年後的2016年,天竺稅務部門向沃達豐集團的全資子公司開出1121.8億盧比(約合25.2億美元)的稅金罰單,說是大鷹國電信集團沃達豐必須為其2007年收購天竺移動運營商和記愛莎的交易,向天竺相關部門繳納資本利得稅25.2億美元!

先不說大鷹國是天竺國以前的宗主國,至今在天竺國仍然保持著很強大的影響力。

就說這些國際大財閥,雇佣那麼多法律專業人士和稅務人士,早就把各國法律的漏洞研究得明明白白,交易過程肯定是對法律帶來的危險性進行提前有效規避的。

在沃達豐收到天竺國這筆稅務罰款的時候,沃達豐集團是十分不解的。

沃達豐集團對外辯稱,由于這項交易發生在海外,不應該在天竺納稅,天竺應該以全新的方式重新解讀天竺稅法,而且,天竺還沒有因海外股權轉讓收取這種交易稅的先例。沃達豐集團稱很難理解天竺稅務當局尋求對此事進行處罰的邏輯,就連天竺稅務當局自己都將此案描述為測試用例,就是說沒有先例,也沒有法律支持。

雙方就這個稅務爭議的事情從2007年打到2020年,官司打到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再到最高法院,最後要打到國際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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