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 南北榜案

作者︰青燈說書人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可最終,老朱這番妥協和好意,完全不被接受,也因此,老朱這才做出了直接讓北方士子考一場,然後從中擇選進士的操作。

首先第一點,南北榜案發生在什麼時間?是在洪武三十年。

前世的朱標,僅僅是看到這個年份,就已經察覺到了諸多不對。

洪武三十年,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時間點?這個時候,再說北方窮苦,戰爭頻仍,不合適吧?

而且,在此之前,都有北方士子上榜,怎麼,老朱執政三十年,北方這經濟是越來越回去了?

如此說法,不就是啪啪打老朱的臉,老朱做了三十年皇帝,北方比過往還要窮困,這用腳趾頭想都知道是不大可能的事情。

其次,老朱過世的時間是在洪武三十一年,就是南北榜案發生的第二年。

那麼就有理由推測,在洪武三十年的時候,老朱已然是到了遲暮之年,身上散發著沉沉暮氣,來日不多。

這樣的情景,是遮掩不住的。

故而,一些大臣們心中已然對老朱生出了輕視的心思,認為那時候已經快要死的老朱,掌控不住朝局。

而細究南北榜案發生的經過,則更加驗證了朱標的這一猜測。

南北榜案的開始很簡單,就是主考官劉三吾等人錄取的全是南方士子,隨後北方士子看到如此榜單,心中自是不滿,于是聯名上疏,認為科舉存在舞弊,主考官劉三吾偏私南方人。

此時的老朱也沒太將這件事當回事兒,就下令復閱落第試卷,並且明確提出增錄北方人入仕。

當然,在這其中,也是肯定了劉三吾的學術水平,並且表示相信劉三吾是不會做出舞弊這樣的事情的。

如此一來,這件事便算是皆大歡喜的解決了。

可是,總有人愛他麼作死!

老朱組建的十二人閱卷小組,經過快兩個月的復核,告訴老朱,北方士子寫出來的試卷文理不佳,並犯有禁忌之語。

以考生的水平判斷,所錄取的五十一人俱是真才實學,沒有絲毫的問題。

就這個理由,連他麼敷衍都懶得敷衍老朱。

什麼叫文理不佳?什麼叫犯有禁忌之語?

要知道在前世之時,沒有朱標干預的情況下,能夠參加會試的士子,那都屬于萬里挑一的,經歷了重重嚴苛的選拔,慘烈的淘汰,才最終有了參加會試的資格。

真要是文理不佳,犯有禁忌之語,這還能走到會試這一步?

要知道在會試之前,是鄉試,乃是由皇帝親自任命的欽差大臣主持,如果說這些欽差大臣們錄用的士子文理不佳,犯有禁忌之語,這不就是直接指責他們徇私舞弊,統統該被調查嗎?

如果說派去的一個欽差大臣犯這樣的錯誤,縱然令人覺得驚奇,但終歸還是在理解範疇以內的。

可是,派到北方去的欽差大臣都犯這種錯誤,這不就是按著老朱的腦袋狂抽?

而且,說這些能夠參加會試的北方士子文理不佳,犯有禁忌之語。實際上就等于在說,皇上,你看北方這些來考試的士子,都是傻逼,不錄取他們是應該的。

這簡直已經到了侮辱老朱智商的地步了。

最為關鍵的是,老朱都已經明確提出了要增錄北方士子,這都明說了,結果下面就拿出了這個理由來搪塞他,這把老朱當什麼了?

好,你既然非要頂著干,那老朱就讓你明白頂著干的後果。

復閱小組的成員侍讀張信被人告發呈送陋卷,故而受到懲處最為嚴重,直接被凌遲處死。主考官劉三吾被發配西北,而當時劉三吾已經八十五歲,這等年紀,可以說攤上這麼一個懲罰,活著比死了還痛苦。

除此以外,凡涉案官員,皆被嚴懲,或殺或被流放。

只有兩人得以幸免,而這兩人幸免的原因就是在復核試卷後,開列出的中榜名單當中有北方士子存在。

做完這些,老朱還不夠。

既然你們這些人徇私舞弊,那好,干脆就直接不帶你們玩了,老朱直接親自下場,舉行策問,重新錄取了六十一人,這六十一人全是北方人。

故而,這次事件最終被稱為南北榜案。

驀然間,朱標想到了一點其他的東西,老朱如此嚴懲,一方面是對于官僚試探的狠狠反擊,而另外一方面,恐怕就涉及黨爭了。

對于這一點,其實此刻朱標還是蠻有深刻體會的。

老朱希望臣子們彼此之間互相爭斗,但是,卻不喜歡黨爭,但凡有這樣的苗頭,必會狠狠受到老朱的打擊。

楊憲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

從前世之時大明發生的諸多事件,也可以看到這樣的一幕。

老朱誅殺胡惟庸,前前後後牽連數萬人,不就是因為胡惟庸在朝中組織人手,互相抱團,排除異己,最終被老朱忌恨,然後被老朱鏟除的嗎?

包括誅殺藍玉等一系列武勛,也可以說是老朱已然感受到當時的淮西勛貴勢大難制,自己死後必成毒瘤,這才狠下心來,將其一一鏟除。

殺完了這些人,可以說接下來朝局之中,所剩下的就是眾多的南方派系的官員。

主考官劉三吾更是一個典型,他曾經在和老朱的奏對之中,就直言︰「南方風氣柔弱,故可以德化,北方風氣剛勁,當以威制。」

這歪的簡直就是明目張膽。

就這樣一個人物,坐在主考官這個位置上,那可以想象,對于南方士子而言是一個怎樣的福音,對北方士子而言,又是一個怎樣的噩耗。

不要以為糊住了卷名就區分不出來南北方。

在前世之時,科舉沒有改制之時,一切都延續舊例,區分出南北方不要太過容易。

南北方士子之間的行文和寫作風格差別實在是太明顯。

難不成連自家學生寫文的風格都看不出來嗎?

此外,朱標還有證據,不過這份證據是在老朱死後體現出來的,老朱雖然妥善處置了這一次的南北榜案,但是,所提供的方式卻是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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