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以毒攻毒?(2更求收藏推薦)

作者︰何處不天涯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夏帆將手機屏幕放到嘴邊,問道︰「徐姐,我想問問這次演出的藝人還有哪些?」

他想旁敲側擊地打听一些消息。

「嗯,有不少知名藝人,比如節目組里的三位評委都會去。」徐婷如果回道,這些事也不算秘密,沒必要藏著掖著。

「那三個評委……」夏帆嘴角微動。

現場穩如CD的前輩級歌手張廣宇,人氣小天後張雪涵,以及頂流男星吳琦。

看來這次演出的規格不小啊,各種類型的藝人都覆蓋在內了。

呼~

夏帆在一個深呼吸之後,四肢張開躺在自己的床上,原來有點壓抑的情緒得到了一些釋放。

感謝汪‧半壁江山的這一首歌……

他原來只是想著用這首歌來突圍,沒想到還得到了更高層的認可。

陸明這家伙即使再陰險狡詐,也無法當面拒絕官方活動的邀約。

夏帆緊握著拳頭,有一點激動。

「我只能衷心祝願在另一個時空的汪先生,能夠有更多上頭條的機會。」

因為合約糾紛,整個晚上,夏帆都睡得不怎麼安慰。

一閉上眼楮,那一幕幕四處趕場的畫面就會在腦海里浮現,讓他不厭其煩。

上一輩子的夏帆,雖然只能跑一些低端演出,但好歹錢都進了自己的口袋。

這突如其來的好消息,在讓他稍感輕松的同時,也感覺到困意襲來。

如今王然已經被淘汰,這個宿舍已經由他暫時獨佔。夏帆沒有了忌諱,在床上才躺了幾分鐘,便傳來了平穩的呼吸聲。

又過了約半個小時,手機鈴聲很突兀地響起,將他從睡夢當中喚醒。

夏帆揉著眼楮,拿起手機,看到的是一個陌生來電。

會是誰呢?

「喂,哪位?」

「夏帆,是我呀,有听出我的聲音嘛。」電話里傳來的是一個俏皮的女聲。

「是……張老師?」夏帆認出這是張雪涵的聲音。

「私下里,你叫我雪涵姐就行。對了,你的號碼我是問節目組要的。」

之前兩人互加過微信,但沒留過聯系號碼

「嗯,雪涵姐,找我有什麼事嘛?」

夏帆很意外這位人氣小天後會主動打自己電話。

張雪涵略作停頓了一下,說︰「我早上起來的時候,看到了你和公司之間的合約糾紛。」

「額……」夏帆微楞了一下,隨即苦笑,「白紙黑字外加指紋,對方不認。我現在只能找律師準備官司了。」

張雪涵猶豫了下,回道︰「這事在娛樂圈里太正常不過。你可以查查這個圈子里每年……哦不,應該說是每天都會發生多少官司。」

娛樂圈是一個巨大的名利場,各種利益關系錯綜復雜,官司是一堆接著一堆。

「雪涵姐,以你的經驗我如果打官司的話,贏得機會大不大?」夏帆心中一動,問道。

張雪涵想了想後,回道︰「簽名可能有假,但指紋不能作假。只要你協議書上的指紋是真的,這場官司你必勝。」

「只不過你現在的公司會使勁手段拖延時間罷了。這純粹是惡心你了。」

夏帆郁悶地說︰「我合同還有30多個月呢,公司可能會給我安排各種商演來折磨我。」

他將陸明威脅自己的話語,大致和張雪涵說了一下。

張雪涵是有點同情夏帆的遭遇,一個剛出道的新人就遇到各種非人待遇,相比之下,自己的出道之路則順利了不少。

「其實圈子里,娛樂公司用合同陷阱來壓榨藝人的有不少,不止是新人哦。」她想到了自己的合同,也是公司佔盡便宜。

這個圈子里,大多數藝人面對娛樂公司的時候,都是處于弱勢的。

「不過我一想到打贏官司後,陸明得自掏100萬元的違約金,還是挺解氣的。」

夏帆想想就覺得舒服。

「你錯了。」張雪涵搖頭解釋著,「其實以陸明的職位,是有權力可以解除你這樣的新人合約,又不是那種成名藝人。」

「可他當時信誓旦旦地說我只要打贏了官司,便會自掏腰包來交違約金。」夏帆有些不解。

「理論上是這麼說沒錯。」張雪涵繼續解釋,「但根據我的經驗,像他這樣位居高位的,只要提了建議,公司一般都能審批成功。

董事會總不能真讓他自掏腰包吧,這點面子是要給的。」

夏帆略顯失望︰「那是故意為難我嘍,如果這協議書上蓋的是他們單位的公章就好了。」

「一樣,沒區別的。」張雪涵又反駁道,「無論是公章,還是指紋,你都已經立于不敗之地了,但只要對方不承認,你都只能走法律路線。」

「雪涵姐說得也有道理。」夏帆一聲長嘆。

這家伙真是又無賴又狡猾!

「小夏,其實我有一個建議,你可以考慮下?」

「雪涵姐有什麼建議?」

張雪涵笑呵呵地說︰「以毒攻毒,其實娛樂圈里很多藝人都這麼做的。」

「以毒攻毒?具體說來听听啊。」夏帆默念了這個成語一遍。

「娛樂圈是一個大雜燴,比較難管理的。我的意思是你在合同糾紛期間,是可以直接跳槽到其他家的公司。」

夏帆瞪大著眼楮,問︰「這也行?」

尚未等張雪涵回答,他自己便反應了過來。

為什麼不行?難道只允許娛樂公司毀約,而自己老老實實地遵守合約。

娛樂圈和那些職業體育球隊不一樣,後者如果和球員之間存在合約糾紛,在問題解決之前,即使找到下家也不能登場比賽,畢竟體育聯盟是一個整體,頭頂上還有體育協會來制約。

娛樂圈就不一樣了,因為太雜太亂,公司數目繁多,又難以統一管理,你在直接跳槽後,新的公司安排你參加商演活動,老東家很難約束到你。

張雪涵會心一笑,知道夏帆已經明白了其中的關鍵點。

「協議書對你有利,公司毀約在先,你就來一個強行跳槽,法院即使不認可你這樣的行為,頂多在一年半載之後讓你做出一些賠償,這筆費用不會很高。

但這段時期呢,你能賺到不少錢。」

夏帆記得陸明站在不同角度也說過類似的話︰在官司期間,我可以讓你不斷去商演,即使屆時官司打輸了,從你身上拿到的酬勞分成,也足以支付違約金了。

娛樂圈這一潭渾水,可能還真得以毒攻毒才有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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