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落花有情

王獻之的心情很好,相當得好。

這陽光,這輕風,這空氣里的清香,站在書房門口,伸個懶腰,人生嘛,就該這樣的。

上一次這麼快樂,還是和謝玄把臨海郡的幾個小公子毆打了一頓,然後兩人興致勃勃給自己幫派起名字的時候。

「表弟,這是你畫的嗎?」一個輕軟的聲音響起。

王獻之轉過頭去,自己書房里頭,大一歲的表姐郗道茂,正舉著一副春游圖,眨著眼楮。

「是我去年畫的,算不得好。」王獻之點了點頭,這位表姐絕對是自己最喜歡的人了,人活潑,大方,卻不矯揉做作,尤其是每次她每次笑起來的時候,兩只眼楮就像彎彎的月牙。

最關鍵的是,她在夸人的時候,總是那麼真誠,會用眼楮直視著你,每次找到些小玩意,都會用那種好听的聲音,表達著自己的欣喜。

「這已經很好啦,尤其是畫里的這個牧童放牛,牛的尾巴自然,不翹起,也不直落,而是耷拉著,頗為生動形象,不像那些畫里,只在意山水,卻對細節把控相當不到位,我上次還見過一幅畫,里頭牧童手里的鞭子,居然是垂直落下的。」

郗道茂搖搖頭,「那樣的畫作,便是再精美,也不過是些浮華之作,不值一提。」

「表姐,你說的可太好了!」王獻之有一種遇到知己的感覺,要知道,自己去年在畫這幅圖的時候,可是飽受折磨的。

當時,二哥王凝之,莫名其妙地想要去感受什麼田野風光,就強行拉著自己和五哥,六哥,一起去鄉下住了一段時間。

具體的體驗呢,就是五哥做飯,六哥打水,自己放牛,然而二哥每天搬個躺椅,在涼棚下感受夏日。

而在二哥終于結束了他的下鄉活動之後,還要求每人交上心得體會,五哥寫了篇文章,痛斥了這種欺壓良民的行為,被二哥追著打了半天。

六哥很乖巧,把自己在鄉下學會的捏花饃饃技術用來做了頓飯,二哥表示滿意。

自己就含著眼淚,畫下了這幅驚天地泣鬼神的巨作。

在回家之後,才知道,原來是二哥把老爹書房里一件漢武時期的畫給不小心扯爛了,為了避免老爹的追打,才突然下鄉的。

這也是他來不及去找朋友兄弟,只能把自己和五哥六哥帶去解悶兒的原因。

雖然自己在得知真相後,流著眼淚找人主持公道了,但沒啥用,因為在這段時間里,二哥已經托人去尋來光武皇帝時期,一封筆力蒼勁的文章,讓老爹不再追究了。

而老娘,則表示自己兄弟們每日里在她眼前晃來晃去,惹是生非,去鄉下住幾天也是好的。

大哥倒是安慰了自己,但在見到自己的畫以後,就改變了心意,不但沒有幫自己討回公道,還覺得畫得不錯,可見人要作畫,做學問,還是該親身體驗才好,為了避免大哥一激動也要帶著自己下鄉,王獻之就溜了。

但是在得到表姐郗道茂的夸獎後,尤其是點出了自己確實細致入微,從放牛郎手里的鞭子,到牛的尾巴,足見她是認真看了,也是真心的贊美。

所以王獻之現在只覺得,老天果然是最公平的,從不會讓人的辛苦白費,這真是太好了。

平時接觸到的女孩子,大多是其他家族的子弟,要說人各有不同,那是自然的,有的小姑娘活潑,有的小姑娘文靜,有的小姑娘端莊,也有的小姑娘撒丫子瘋跑。

可是呢,活潑的姑娘總是說話不懂照顧人,文靜的姑娘又不愛說話,端莊的姑娘像個刻板的先生,瘋跑的小姑娘,嗯,就算了吧,那是謝玄才喜歡的。

于是乎,作為一個成熟的小孩子,王獻之平日里對這些姑娘們是不太關心的,前幾年二哥說過一句話,讓王獻之記憶尤深。

那是一個溫暖的午後,家里孩子都陪著母親在院子里乘涼。

郗璿就躺在樹下的搖椅上,問著兒子們,以後想娶個什麼樣的娘子。

大哥表示很羞澀,低著頭說只要爹娘覺得好就行。

二哥表示很羞澀,低著頭說只要自己覺得好就行。

在老娘把手里正咬著的半個果子砸過去以後,二哥才解釋了一句︰「要是我自己不喜歡,那每天見到她,我都給不出一個好臉色,人家也不傻,自然知道我的心意,這樣下去,豈能相伴一生?」

老娘雖然看著有些不爽,但總算接受了他的說辭,又問兄弟幾個,平日里見到的各家姑娘們,有沒有喜歡的,還說自己就沒見到老大老二對哪家的姑娘獻殷勤,難不成這麼多姑娘,兩人都沒喜歡的?

大哥表示很羞澀,低著頭說自己身為男子,豈能和姑娘們距離過近,有違禮儀。

二哥表示很羞澀,低著頭說自己身為男子,豈能給姑娘們獻殷勤,浪費感情。

在老娘一把奪過正在給她背後,給她扇風的三哥手里的扇子,就要砸出去的時候,二哥才解釋︰

「我未來的娘子,我自然會對她好,獻殷勤,可我沒必要去給別人獻殷勤,就好像我若是個普通百姓,自然要努力賺錢養活自己的娘子,可我為什麼要去給別人的娘子送錢去養活她們?」

「我,王凝之,只會給自己的娘子獻殷勤,哪怕一輩子,別人的就算了,關我什麼事?」

就在兄弟幾個都瞪大眼楮,準備看老娘打算怎麼修理二哥的時候,卻發現老娘並沒有平日里的暴躁,也沒有追著二哥滿院子跑,反而笑了起來。

「倒是個專心長情的。」

二哥說話基本不靠譜,老娘說話基本都靠譜,兩人是同樣意見的話,那到目前為止,都是絕對靠譜,從來沒出過岔子的。

于是,王獻之深以為然。

自己身為瑯琊王氏七公子,有什麼必要去給那些小姑娘們獻殷勤?

要是外頭那些小姑娘們,都能像表姐這樣,長得好看不說,人也落落大方,最重要的是,真誠地欣賞自己,不恭維,也不虛情假意,那該有多好呀。

可要真是這樣,那自己好像要喜歡很多人才行,這樣的話,獻殷勤是不是太多了些?

那我什麼時候讀書寫字,什麼時候習武練功,什麼時候和謝玄溜出去玩,什麼時候用一種不屑的目光鄙夷其他愛獻殷勤的小男孩們呢?

時間啊,總是不夠用。

雖然年紀很小,但王獻之已經深深感受到光陰似箭,日月如梭的道理了。

「七弟,表妹,你們在這兒嗎?」院子外頭一個聲音響起,王獻之答應了一聲,就見到三哥王渙之進來。

「三表哥。」郗道茂上前問候。

王渙之點了點頭,「表妹,娘叫你去,說是找到些首飾,要你去挑挑。」

「好,」郗道茂開心地回答,就要出門,王獻之也隨著移動,卻被王渙之就揪住了。

「七弟,你要去前廳,找二哥。」

「二哥?他找我干嘛?」王獻之下意識就覺得沒啥好事,眼珠子滴溜溜轉,想要找個借口開溜。

「司馬家的人來了,別的我就不清楚了。」王渙之一把揪住他的衣領,把王獻之轉了回來。

等到一頭霧水的王獻之來到前廳,才看見二哥王凝之,正和司馬道生聊得開心,而在他們旁邊,還坐著一個小姑娘。

「老七,過來。」王凝之招了招手。

「王獻之,見過司馬大哥,見過妹妹。」王獻之走上前行禮,印象中這個小姑娘上次在馬場和好客樓見過,是司馬道生的二妹,叫司馬道福來著?

「你去,帶上小妹妹在家里頭轉轉,照顧好人家。」

王獻之張大了嘴,不知道該說什麼,只覺得古怪得很,司馬道生來家里做客,莫名其妙帶個小姑娘是要怎麼樣?

就在這時,王獻之注意到二哥給自己眨了眨眼,頓時就警惕起來。

難不成家里有什麼寶貝,這小丫頭是過來尋寶的?她大哥來吸引注意力,然後給她制造機會?

還是說,她來是要搞破壞?

兄弟里面,三個四哥年紀大了,不好陪著小丫頭,五哥六哥都不如自己聰明伶俐,所以二哥才會讓自己來替他看著這小丫頭嗎?

果然,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好,二哥,我明白了,司馬姑娘,請隨我來。」

放心吧,二哥,我絕對會把她盯得死死的,不會給她一絲可乘之機!

瞧著兩個小孩離開的背影,王凝之心里笑笑,這司馬道福,可不是來王家做客的,而是趁著她大哥來,就強行跟過來,還指名道姓地要參觀王家,請王獻之陪同的。

果然,歷史總是如此霸道啊,司馬道福年紀這麼小,居然就對王獻之有興趣了。

既然未來這丫頭如此喜歡你,甚至請皇帝逼著你休妻都要嫁給你,那你們索性就提前接觸一下,要是真能培養出感情來,以後也就不用那麼難了。

「司馬姑娘,請問你想去哪兒觀看?我家後院里,有松林,也有書畫廊,還有……」走在外頭,王獻之一邊介紹著,一邊在心里冷笑,這可是我家,你還想整出什麼花花來?

「王七哥,你別這麼叫我,怪怪的,叫我新安就好了,這是我爹起的小名。」司馬道福卻好像心不在焉,並不在意去哪兒,而是更好奇身邊這個小伙子。

上次在馬場的時候,就覺得他與眾不同。

不像那些孩子一樣,跟著謝玄那個瘋子滿場亂跑,反而文文靜靜的坐在那里,還能講出一番道理來,即便周圍都是些大人,也絲毫不見他怯弱,反而是泰然自若。

當時姐姐就和自己說,這個王獻之,不愧是王羲之大人的兒子,頗有其父當年坦月復東床的氣魄。

雖然很多人都說王羲之大人縱情山水,有負王氏對朝廷之義,卻沒人敢說他愧對瑯琊王氏之名,若是王獻之也能像他父親一樣,不痴迷與官場,還有君子之風,那可真是太妙了。

或許其他人不清楚,但與王家交情深厚的會稽王一家,哪兒不知道,王羲之的夫人,郗璿這些年來,日子過得有多舒心。

與其他人不同,作為皇室子弟,司馬道福從小就知道,自己未來的夫婿,那肯定不能是凡人,父親雖然寵愛自己和姐姐,但對于這一點,也不允許她們隨便去喜歡什麼人。

而這些,都是在上次偷听姐姐和父親談話時知道的。

在建康這些年,那些走鷹斗犬的公子哥兒見了不知有多少,人人見到自己,都是上趕著恭維,希望能在自己面前留下個好印象,甚至還有幾個一看都快跟姐姐年紀差不多了,還沖自己顯擺呢。

然而,這些人,要說玩,那是真會玩,可他們的文采,武略,甚至還不如一些在書院里的學生呢,不過是靠著家里而已。

這種人,不值得托付一生,因為他們所能給自己帶來的,不過就是些富足的生活而已,真是可笑,難道我身為會稽王的女兒,還會缺了吃穿?

更別說,那些公子哥兒們,小小年紀就知道上青樓听曲兒,以後還指望他們是個好丈夫?

自己什麼身份,難道以後能容忍這些?

這些建康的公子哥兒們,風氣著實太差,到底還是缺乏累世家族的氣韻。

回了會稽,就有兩個人在第一時間進入了自己的眼里,一個是謝玄,在其他小公子們只能騎在馬上,被人慢慢牽著走的時候,他就能縱馬馳騁,英姿不凡。

但那家伙,嗯,看上去略微野蠻。

而且,經過自己回家以後的打听,謝玄可是會稽一帶有名的小霸王,四處惹是生非,謝家到底還是些武夫啊。

至于另一個人,那就是王獻之了。

在馬場的時候,自己雖有注意到他,但也沒有過多,反而是晚上到了好客樓,大家一起吃飯,才覺得他頗為不凡。

這小子,要麼就是听他二哥說話,要麼就是听謝家姐姐講話,還會照顧妹妹,甚至還勸了謝玄,讓他不要去練什麼‘馬上槍法’雖然自己沒听懂,但很明顯,謝玄那廝,必然是要做什麼危險動作。

這些都不算什麼,最多就是個溫潤有禮,然而,最重要的地方在于?

他,一整個晚上,都沒有主動來找自己搭訕!

雖然謝玄也沒找自己說話,但他畢竟是個瘋子,當然不能以常人而論,那王獻之呢?

從這一晚開始,司馬道福心里就像有一只小貓在撓,充滿了對王獻之的好奇。

紫筆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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