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9 證到了死處!

這秀才原本在鄉里也是頗有名氣的,頂住壓力娶了個青樓女子,已經讓別人在身後指指點點的了,現在又被人公然鬧到家門口,這成何體統?

秀才氣不過立即就告到了本縣的知縣老爺那里。

這原本是一起極其簡單的尋釁滋事案,像這等無法無天的宵小之徒,縣令審都不用審,直接派幾個衙役,把他揪過來、扒了褲子、再狠狠一頓暴打,也就完事了。

然而問題就出在桑忠昌本人的身份上。

他是當時蘇州知府的公子,雖然同本縣並沒有直接隸屬關系,但是「三十年風水輪流轉」,萬一哪天他到這里來當知府了,那打了他兒子的縣令老爺,還接不接著往下混了?

縣令老爺不敢接這件案子,倒給秀才出了個主意︰就說本縣玩忽職守,你直接告到州府里去,知府老爺同桑忠昌的爹平起平坐,自然也就不會怕他,秀才再去找自己的幾個同年、好友,疏通疏通關系,保證能把這件事情給辦下來!

直接告到州府里,這不是一件小事了,秀才還是有些猶豫的,再加上這幾天過年,桑忠昌也回蘇州府里去了,沒有來騷擾。因此秀才便把這件大事給放了下來。

可沒想到這一放卻放出了個大問題。

過完年,那桑忠昌又帶了幾個地痞無賴過來騷擾,秀才氣不過同他們理論幾句,還被他們給打了。

這下秀才再也沉不住氣了,拖著被打傷的腿,當天就跑到州府衙門里,來狀告桑忠昌。

知府大人其實不是個膽小的,如果早來幾天,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直接就幫秀才把事情給辦了。

然而此一時也、彼一時也。

偏偏在這個時候,桑淳元因為功勞被朝廷提拔為江南道總管,成了這知府的頂頭上司,這下知府大人再怎麼膽大包天、再怎麼正氣凜然,也不敢處置張宗昌了。

臨了,這知府還說了句大實話︰「桑大公子不過是調皮搗蛋而已,並沒有犯下大罪,本府確實不敢處置。秀才要是覺得有理,不如直接告到江南道衙門里去,請桑總憲親自出面管教公子,比官府出面其實更加有用……」

原本自己就冤枉著,又被州、縣兩級衙門互相推諉,秀才本就在氣頭上,听了這樣的建議,二話不說,回家收拾行李就要來金陵城告狀。

老實說,這知府出的主意還真不錯。

桑忠昌這廝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他老爹,這樣的事告到桑淳元那里,搞不好那位新晉的桑總憲,真能不避嫌疑,用家法就把桑忠昌給料理了!

而就是因為桑忠昌怕著他爹,更怕這秀才把事情捅到他爹那邊去,仗著自己在金陵城里人頭熟,很快查到了這秀才的行蹤,立即就親自領人,把這秀才打了一頓,並且叫他立即滾出金陵城,絕對不能報告他爹。

桑忠昌這樣的呆子,做壞事做得也是毫無條理。

如果這秀才機靈一點,表面上答應,今天先跑到城池外面去,明天趁著桑忠昌不留意,帶著傷就去衙門擊鼓鳴冤,一樣能把他給

告了。

然而這秀才卻是又迂腐、又烈性,就是不肯答應!

桑忠昌惱羞成怒,親自過來毆打,不料他手下沒個輕重,當場就把這秀才給打死了……

犯了殺人這樣的大案,只要是正常人,都是會惶恐不敢終日的,然而這桑忠昌卻是個異類,居然明目張膽地抬著秀才的尸體,跑到孫佩蘭家里,說是他丈夫已經死了,沒人再照顧她了,想要活命就只能從了自己。

這樣的威脅自然是起不到作用的,孫佩蘭蒙受了那麼大的冤屈,又怎麼可能苟且在自己殺害夫君的仇人這里呢?

她就是拼個魚死網破,也要把桑忠昌給告了。

一個由從良的妓 女變成了小寡婦的孫佩蘭,想要狀告江南道總憲大人的公子……哪有那麼容易?

孫佩蘭只有先回暖香閣,問問相熟的老鴇和姐妹們有什麼主意?

然而主意沒問出來,卻又遇到了在此尋歡作樂的桑忠昌,當場又把孫寡婦給堵住了,還要對她行苟且之事。孫佩蘭性格剛烈,就是不從,暖香閣內又是人頭攢動,桑忠昌便也沒有能夠成功,只得悻悻而退。

暖香閣里的人誰不知道孫佩蘭冤枉,然而他們卻又不敢得罪桑忠昌,只能先替孫佩蘭暫且抵擋過今天,便建議她去鶴鳴寺那邊避難。

這下可好了。

原本想要治桑忠昌于死地的孫佩蘭,現在卻成了過江的泥菩薩了。

她越想越是憋屈、越想越是冤枉,要不是蕭文明早來了這一步,或許不過一念之間,這孫寡婦便已懸梁自盡、香消玉殞了……

不過現在好了,孫佩蘭遇到了蕭文明,那她的冤屈也就有了昭雪的機會。

然而機會歸機會,該做的事情還是要做的。

拿孫佩蘭來說,說破了大天,他畢竟還沒有到江南道總管衙門擊鼓鳴冤,那老奸巨猾的桑淳元自然可以推說自己毫不知情,這冤屈也就無處可申了。

因此現在要做的不管是不是多此一舉,首先是要向桑淳元報案,至于他是秉公執法還是包庇兒子,自然由蕭文明出面見招拆招。

然而報官最重要的是講究證據,如果空口無憑,那桑淳元自然可以說是在誣告,那非但沒法把桑忠昌告下來,反而還會被倒打一耙。

因此溫伯明說道︰「以民告官難就難在這里,沒有確鑿的證據,是告不下來的。不知孫姐姐可否留下什麼過硬的證據?否則官官相護、層層推諉,就怕這冤屈也就不了了之了……」

孫佩蘭脖子一哽︰「證據?我就是證據!」

溫伯明笑道︰「唉……你可不算證據……大家各執一詞,難以分辨啊!」

孫佩蘭的臉憋得通紅︰「我有一句話只要說出來,那便是鐵一般的證據。我不要臉……當初那桑忠昌在暖香閣的想要非禮我的時候,我看了這廝那活兒一眼……我看得清清楚楚,他的蛋皮上有一顆蠶豆大小的紅斑……千真萬確!」

這可真是一條過硬的證據!

那東西可是一個人最私密的

部位,尋常是不會被人看見的,要是真被人看見了,除非是在辦那事的時候。

而辦那種事,要麼是你情我願,要麼是一方霸王硬上弓。

可當巧不巧,桑忠昌威逼孫寡婦的時候,暖香閣上上下下那麼多只眼楮都看見了,誰不知道桑忠昌玩的是硬的?

這樣就直接將桑忠昌圖謀不軌的惡行證到了死處,他強搶民女的罪行是跑不了的,剩下的就是他殺人奪妻的罪行了。

這件罪行的證據就更不難找了。

那秀才尸骨未寒,尸體就停在獄神廟,還未火化下葬,就算是腐爛了,骨頭上被打留下來的傷痕依舊是清晰可辨。

只要證明了桑忠昌確實同孫寡婦一家有瓜葛,自然就可以對他進行審訊,以桑忠昌的軟骨頭,是經不起三刑五典的折磨的。

就算他爹桑淳元從中作梗,沒法直接審訊桑忠昌,可桑忠昌身邊的那些馬仔、跟班,卻是跑不了的——這幫人見利忘義,或許根本就不用刑,嚇唬他們兩句,也就招了。

盤算到這里,蕭文明覺得告倒桑忠昌已然是一件板上釘釘的事情,借此扳倒他爹桑淳元,雖然不能說是十拿九穩,但至少也打開了一個突破口,是能夠好好做一做文章的。

于是蕭文明又對孫佩蘭說道︰「孫姐姐臨危不懼、機智沉穩,比尋常男子還強呢!有你記下的這條證據,他桑忠昌就是插翅也難逃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地間的至理。我蕭文明一定要讓這廝付出應有的代價!」

蕭文明的態度可以說是很樂觀了。

他的謀士溫伯明也同樣感到樂觀。

然而在樂觀之余,他考慮得比蕭文明略微深遠了一些︰「蕭兄,告官那肯定是要告的。但怎麼個告法,那也是有講究的。這一點,我還是要好好商量商量,免得孫姐姐白跑一趟,白高興一場。」

這話說的固然沒錯,但首先要保證的就是孫佩蘭的安全。

桑忠昌是金陵城的地頭蛇,雖然做人呆傻了一些,做事也是毫無章法,但人到了生死存亡的時候,不但膽子會變大、見識也會見長,難保他不會狗急跳牆,直接殺到鶴鳴寺來殺人滅口!

還好蕭文明這次來金陵多留了個心眼,並不是孤身前來,而是帶了三十名蕭家軍作為護衛。

既然需要保護孫佩蘭的安全,那蕭文明當即決定分出三十人的一半——也就是十五人——立即進駐鶴鳴寺,保護孫佩蘭。

這樣的安排或許有些多此一舉了,其實只要將孫佩蘭接到蕭文明下榻的客棧,那就可以動用全部三十個護衛的力量,同時保護蕭文明和孫佩蘭。

然而孫佩蘭畢竟是個寡婦,同蕭文明共處一個屋檐之下,難免會引來非議——難保有些吃飽撐的人會說些流言蜚語——這是正要同桑淳元展開殊死決斗的蕭文明是無法接受的。

當然了,除了這方面原因之外,蕭文明還需要施行一個能夠將桑淳元置于死地的連環計,這也需要自己和孫佩蘭分開行動,才能打他一個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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