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甘虹求援

作者︰天線短路寶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加上她弟又是個大手大腳的,花起甘虹的錢來,根本就不知道心疼,還淨挑著貴的吃,這誰撐得住啊?

甘虹大概是被欺壓慣了,一開始的時候不知道制止,等身上的錢快沒了,才想起反抗。

然而這一反抗,卻是引起了眾怒,不但她弟夫婦狂懟她,就連她父母也不知道幫著她說話,反過來還怪她,說要不是因為甘虹,他們家也不至于變成這樣。

緊接著便把她從醫院趕了出來,讓她到外面找錢,找不到就不用回來了。

這個時候,甘虹第一個想到的,自然是她那位初戀,結果不說錢還好,一提錢,初戀竟然還反過來問她借。

甘虹那個氣啊,直到這個時候,她才感覺到有些不對,找老同學詢問了一下之後才知道,她那個初戀就是個吃軟飯的,前段時間因為被包養他的富婆拋棄了,這才想起甘虹來,至于他那輛黑色的本田,也是租來的。

甘虹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直接就傻了。

就因為這麼個吃軟飯的,不但讓她婚姻破裂,夫離子散,最後連自己的娘家都在嫌棄她。

本來以她的性格,在遭遇了這樣的事,是絕對不會再出現在林克面前,她那麼愛面子,又怎麼可能讓林克看到自己這麼丟人的一面?

但她沒辦法,家里人還在醫院等著她拿錢回去,就算想要就此跟家里恩斷義絕,那也不是在這個時候。

畢竟她要不管的話,他爸估計就只能從醫院搬回家里等死了。

而林克,是她唯一能想到的,有可能幫她的人。

林克雖然已經跟甘虹徹底斷了聯系,但卻沒阻止余晨跟甘虹聯系,兩人怎麼說也是母子,這是割不斷的關系,只要甘虹不故意給余晨傳輸奇怪的理念,林克也懶得去搭理她。

見甘虹還是一副猶猶豫豫的模樣,林克不由得有些不耐煩了。

「你到底要干嘛?沒事就趕緊走,一會我還有客人要過來。」

「我,我……我可不可以問你借點錢?」甘虹的聲音越說越少,最後小的跟蚊子聲一樣,不注意都听不到。

林克聞言訝異的看著甘虹,這女人向來驕傲,就算被他征服了,也還是一副鼻孔朝天的樣子,哪曾這麼低聲下去的求過人啊。

「借錢?錢我多的是,但你給我個理由,我為什麼要借給你?!」林克好整以暇的說道。

甘虹很想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看在兩人攜手走過那麼多年的份上,幫她度過這個難關不過分吧?

但轉念一想,在一起這些年,她從來沒把林克當成丈夫看過,更不曾給過他一絲為人夫,為人父的尊嚴。

林克沒蓄意報復就很不錯了,還指望他幫忙?想什麼美事啊!

明白這些的甘虹最後還是咬了咬牙,道︰「我知道以前是我對不起你,但我這次真的很需要錢,我爸被檢查出有胃癌,需要一大筆錢來治療,余歡水,我求求你,幫我這次好嗎?我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了,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我爸被病痛折磨致死,只要你願意幫我,我可以為你當牛做馬,你隨便怎麼折騰我都可以!」

甘虹這回是豁出去了,直接把自己的身體當成了交易的本錢。

林克上下打量了一下甘虹的身段,不得不說,這女人雖然不是那種前凸後翹的魔鬼身材,但該有的都有,身上那股成熟女人的風姿,是邱瑩瑩和關雎爾這些女人所不具備的。

要答應嗎?

林克有點猶豫,答應的話,自己就會多一個熱兵器,但似乎有些對不住余歡水以前遭受的那些待遇,更何況他的前岳父也不是什麼好人,值不值得救都是個問題。

但要不答應的話,被逼到絕境的她,在林克這要不到錢,指不定會跑到別處去要,一個已經下定決心把自己當做交易品的,在林克在行不通,在別人那同樣會起這樣的念頭。

看看樊勝美就知道了,賠曲連杰睡了幾次,就借到了二十萬,樊勝美都可以,甘虹不比她差,沒理由不行。

想到這個可能性,林克有些猶豫,雖然兩人已經離婚了,但還有個共同的兒子,甘虹丟人,這余晨也會被牽連。

看來這忙不幫是不行了!

不過給是不可能給的,只能借,而且還得算利息,林克可不想做冤大頭。

「幫你可以,但有個條件,一年內,你得隨傳隨到,另外,這個錢不是給你,是借的,得還,按銀行的利息算,以後每個月最少還兩千,能做到嗎?」

甘虹一開始听到林克說願意幫她的時候,臉上露出了喜色,待听到後面的那些條件時,就再也想不出來。

借了這筆錢,她不但得陪林克一年,還得還利息,這個甚至比跟銀行借還苛刻。

「你要不願意的話,也沒事,反正我是無所謂的。」林克聳了聳肩道。

甘虹還有選擇的權利嗎?

她只能答應,畢竟除了林克,沒人再會借錢給她,她又沒有什麼資產可以向銀行抵押,至于她家的那套房子是不用想了,她要敢拿去抵押,她爸媽和她弟弟弟媳非得把她給撕了不可。

「好,我答應你!」

「這可不是我逼你的,要多少?」

「……二十萬!」甘虹說出這個數字的時候,已經做好被砍價的準備,她雖然從余晨那打听到林克最近好像發了點小財,但並不覺得林克能直接拿出二十萬來借她。

「二十萬?」林克眼皮子都不帶抬的,巧妙淡寫的說道︰「行,你等會!」

林克說完後,便轉身回了屋,順帶把門也給關上了,顯然是沒有讓甘虹進屋的打算,這讓已經邁出一只腿的甘虹只能尷尬的收了回來。

沒過多久,2204的大門重新被打開了,林克將一張紙和筆遞給甘虹。

「在上面簽個名,順帶按個手印吧!」

甘虹沒有立馬照做,而是先看了下紙上的東西,這是一張借條,但又比正常的借條要多幾個條款。

利息是按照銀行同期算的,陪林克一年的事雖然沒寫進去,但上面說了,要是甘虹沒有履行自己的承諾,那林克有權力要求她在三天內還清款項。

還不起怎麼辦?那就到法庭上跟法官說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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