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失敗

作者︰蘭陵王小生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直到實在跑不動了,弗蘭克才停下來,買了一瓶水。

「弗蘭克先生,您想要去哪」一個聲音從弗蘭克身後響起。

「噗!」弗蘭克大口喝著水,頓時瞪大雙眼,嘴里的水噴了出去。

「咳咳!咳咳!!」弗蘭克劇烈的咳嗽,轉過身,就看到司機站在他身後,面色平靜如常,沒有一絲氣喘的樣子。

「你去哪了,我剛才還在找你,真是的,腳程那麼慢!」弗蘭克心轉似電,立即說道。

看起來,好像不是弗蘭克逃跑被抓,而是弗蘭克走的太快,作為保鏢的司機沒跟上一樣。

「非常抱歉,是我的疏忽」司機沒有說什麼,反而道歉。

「下不為例。」弗蘭克說了一句。

「他是怎麼追上我的,那麼多人,混在人群里,應該發現不了,根本不知道我在哪才對。」弗蘭克思索道。

「他一定有辦法,能夠準確的知道我的位置在哪」弗蘭克想著事,突然注意到,司機戴著的墨鏡上面,墨鏡框上不時有細小的亮光閃爍,那並不是普通的墨鏡。

但弗蘭克記得,之前幾次出來,那墨鏡都是普通墨鏡的樣子。

「那個墨鏡,難道有追蹤功能?等等,是昨天晚上送給我的新手機!」弗蘭克雙手插兜,不經意間模到了褲兜里的手機。

「該死,我怎麼沒在逃跑的時候,把這手機丟了!」弗蘭克懊悔的想道。

竟然已經知道這個新手機有問題,弗蘭克就應該剛才把手機丟了,都懷疑手機里可能有竊听裝置了,既然有竊听,還有定位裝置也不奇怪。

但因為逃跑的太匆忙了,心里一直想著逃跑,忘了手機的事情。

不過,現在後悔也太晚了,他已經被抓住了。

而且,就算半路把手機丟了,他也有可能會被抓住,畢竟他全身上下,從里到外的衣服,都是管家準備的,說不定在衣服里面也有定位裝置。

可是,弗蘭克也沒有就這麼放棄。

弗蘭克進內衣店,想要從店鋪的後門逃跑,但這一次司機跟著進入內衣店。

弗蘭克進酒吧的廁所,想要通過廁所牆上的窗戶逃跑,但司機寸步不離的跟在弗蘭克身後,也不怕騷臭,就站在廁所小隔間的門外面,等著弗蘭克出來。

弗蘭克下車逃跑的行為,好像打草驚蛇了。

直到天黑,弗蘭克也沒有甩開司機,只能無奈的跟著司機回約瑟夫的莊園。

「歡迎回來」管家還是和往常一樣,沒有任何的變化的,迎接弗蘭克。

弗蘭克應付了兩句,看著喝的爛醉,吸嗨到好似高潮一樣魂飛天外,橫七豎八的躺在沙發上或地毯上的‘同伴’們,心里嘆氣。

什麼都不知道,還真是幸福,就算是不知不覺的從人間蒸發,也不會痛苦,就如同在睡夢中去世一樣。

要是弗蘭克沒有克制自己的酒癮的話,他恐怕也和這些同伴一樣,沉醉在醉生夢死的狀態,然後不知道什麼時候,成為下一個‘回家’的人。

話說,剛開始說外出逛逛的時候,弗蘭克還有些忍不住酒癮,但現在,弗蘭克是一點喝酒的興趣都沒有。

比起喝酒,還是自己的小命更重要,這一點,不管是弗蘭克,還是‘弗蘭克’都是一致的。

弗蘭克直接回到自己的房間,躺在床上。

「外出逃跑,恐怕很難了,有那個司機一直跟著,如果強行武力逃跑的話,看那司機的樣子,我恐怕打不過他,他一只手就能把我制服。」

「現在,雖然他們懷疑我看出問題了,也只是懷疑,但至少還維持著表面上的和諧,如果武力逃跑失敗,算是徹底撕破臉皮,撕破最後的遮羞布。」

「到那時候,恐怕就沒這麼客氣了,會直接把我關起來,軟禁起來,直到輪到我‘失蹤’那天。」弗蘭克心里煩躁的想道。

「但是還不能放棄,得從長計議,好好計劃一下」弗蘭克想道,他今天的逃跑,很多是臨時起意的。

「而且,想想辦法,看能不能從這莊園里面逃跑了。」弗蘭克想道,看了一眼窗外巡邏的安保人員。

但時間還早,弗蘭克沒有行動,看著時鐘,下意識的拿出手機。

弗蘭克想過要報警,畢竟有事要找警察叔叔,這是從小老師和家長的教育。

但是,現在誰都知道,有事找警察叔叔是不管用的,各個部門的互相推諉,各種踢皮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讓當事人打碎牙吃虧自己咽,有事要找人民記者,才會起到作用。

而在美國這邊,就更是如此了,金錢至上的資本主義,警察會為了他們這群貧民窟里的賤民,得罪約瑟夫這個億萬富翁麼?

用腳趾蓋想,也知道最後會是什麼樣的結果。

仔細一回憶,弗蘭克記得凱文好像曾經說過,約瑟夫第一次回芝加哥的時候,雖然來去匆匆,但也帶走了幾個老兄弟,和弗蘭克等人一樣,說帶到紐約請客玩耍幾天。

然後,那些人就再也沒有了音訊,都是酒肉朋友,也沒人關心那些人的情況,可能他們的家人報了失蹤人口吧。

但就算警察知道,那些人最後的去向,是被約瑟夫帶到了紐約,也不會懷疑那些窮鬼的失蹤會和約瑟夫這個億萬富翁有關。

和弗蘭克之前想的一樣,約瑟夫這個億萬富翁,有錢啥買不到,會圖一群窮鬼什麼東西,要錢沒錢,要美色也沒有美色。

警方打電話詢問那些失蹤者的情況,約瑟夫只要說,那些人早就回去了,一句話就能解除自己的嫌疑。

弗蘭克等人要是失蹤了,恐怕也會是這樣的結果,成為警方的失蹤人口檔案庫里的一份被遺忘名單,不會有人關注。

畢竟,每年失蹤的人口成千上萬,能找到的不足十分之一,警方也沒有那麼多的人力物力,去找那些失蹤人口,失蹤的又不是什麼大富翁,而是貧民窟里的爛酒鬼,新聞媒體也不會關注。

要是托尼‧史塔克那種級別的人物失蹤的話,媒體才會關注,才會引發社會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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