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九章 普法(求訂!)

按照規定。

駐村辦事員會隨同有三個士兵,住的地方嘛,直接搭帳篷,自己生火做飯,每天還有一些體力活要做。

不需要種地。

而是每一個村都規劃了一片地方,作為駐村地點。

要修一大片房子。

辦公。

宿舍。

食堂。

村民活動廣場。

衛生服務站

看到規劃圖和建築效果圖,趙奇當時就瞪圓了眼楮,太奢侈了一點,房子美觀,布局好看,而且地大。

瘋了!

他再一次感覺新朝是瘋了。

如此規模。

若是每一個村都這樣,得耗費多少錢?多少人力物力?

而鎮守的話讓他更是無語。

「錢不是問題。」

你是對新朝財政多有信心,才敢說出這樣的話?

盡管心里吐槽了不知多少遍,十分質疑這句話的‘含銀量’,但趙奇也不得不承認,這會是一件壯舉。

如果做成。

利國利民。

而按照駐村要求,由于材料原因,駐村點建設不會立即展開,駐村不忙的時候,就需要他們干一件事——

平整土地。

工作量不大,但若是幾個人做,就多了。

沒一、兩個月搞不定。

但鎮守說了,慢慢做,不急。

這項工作有補貼,若是完成,十二兩銀。

分一下,每人可以得到三兩,幾乎等于半個月的薪水,這麼一看,好像挺賺,反正駐村不是天天有事。

上午巡查。

下午挖土。

嗯!

三兩銀子,很香!……

駐村第一天,很忙。

到處是問題,忙到晚上總算排了個頭,基本解決。

做飯。

請客。

「趙辦,怎麼能讓你破費,來我們村還讓你請客。」村長苦笑道。

「哪里,應該的,以後合作的日子還長,有的是機會,你也知道我們有規定,第一頓,必須我們請了。」

「好,明天去我家。」村長邀請。

「行,但說好,一個月最多一回。」

「可以!」

「……」

駐村工作和之前不同,之前是到處跑村里辦事,現在是和一個村子天天打交道,當然不能一頓飯不吃。

不過,駐村第一頓是請,不是被請。

見此。

村長也習慣。

鎮守都以身作則,下邊的哪敢亂來。

「村長。」

「嗯?」

「來此駐村,除了技術指導,還有就是宣傳普法,明天第一講,需要你召集一下村民明日傍晚來這里。」

「普法?」村長一愣,好新鮮的詞語。

「對。」

趙奇點了點頭。

這也是駐村的第二項工作,雖然鎮門口貼了不少新規告示,但不是所有村民都知道,且知道的也不全。

因此。

在初步學完相關法條後,駐村普法任務下來。

「沒問題!」

村長答應道,對于新朝各種新舉措,看不太懂,執行就是……

第二天一大早。

吃了飯,趙奇和三個隨行士兵就加入了挖土的行列。

「嘿咻!」

「忽然感覺,干活也不錯,不用費腦。」

「……」

雖然是書生,但身體還行,加入辦事員,盡管是文職,可隔三差五都會有體能訓練,這點活頂多算雜。

不算重。

挖土。

填坑。

而在土地中間有一根棍子,是上次就釘好。

土地平整要做到于紅線下去十節。

「哎呦,這事怎麼能讓你們來。」村長一看,趕忙沖來。

「沒事。」

「我馬上叫人來幫忙。」村長道。

趙奇擺手︰「不行。」

又補充道︰「鎮守大人說了,這是一種鍛煉,不能請村民幫忙。」

鎮守原話,嚴禁請村民幫忙,只能自己做。

「這」

「沒事的,一點體力活而已。」

「那好吧。」

「……」

鎮守都發話了。

村長只能離開,看著幾個人熱火朝天地。

頓時感覺好像距離沒有那麼疏遠了,大家都得在地里吭哧吭哧。

很多村民路過這一看,也有類似的想法。

漸漸。

趙奇也感受到了一點,頓時有點明白鎮守這樣做的緣由,明面上是鍛煉,但真正目的是拉近一下距離。

同時,也壓一壓辦事員的傲氣。

讓其明白,駐村是做事,不是作威,更不是作福。

時刻提醒自己,你不是來這吆五喝六,該干的活,一點少不了,只有體會過辛苦,才會有更多同理心。

想通後。

趙奇只能大嘆︰新朝真會玩,還有,當新朝的辦事員真辛苦……

傍晚時分。

村民齊聚,第一堂普法課開始。

趙奇拿出本子,還有一個擴筒。

「普法第一課,主要介紹一些重大違法行為,絕對不能觸犯。」

「……」

「入室盜竊,攔路搶劫,殺人,故意縱火傷人,強x、買賣人口這些都屬于嚴重犯罪,最少都是一年起步,罪大惡極者︰斬!」

「……」

「之前被抓的那些,就是前車之鑒,希望大家遇到事情,不要沖動,更不要去觸犯法律,斷送了人生。」

「……」

「一旦有以上重大犯罪,不僅僅你,你的家人,甚至後代,都會受到影響,比如無法入仕,福利減少。」

「……」

念法條是沒用的,太枯燥。

來之前鎮守就普及過,盡量簡化,通俗易懂。

「還有。」

「新朝不允許任何形式的人口買賣。」

「過不下去,賣兒賣女,舊朝允許,新朝絕對不允許,一旦發現,無論是買的,還是賣的,都將嚴懲。」

「三年起步,情節惡劣者,上到死刑。」

「……」

「若是窮得吃不起飯,新朝已經建立起救助制度,不會讓你餓死。」

「若是欠債,量力而還,新朝給了你們不可買賣的土地,好好勞作,慢慢掙。」

「新朝規定,個人欠債,年利息不得超過百分之六,超過部分不予保護。」

「而若是賭債,不用還。」

「記住。」

「有人催你賭債,直接報官,並且一分錢不用還。」

「……」

听到這,很多百姓都振奮。

賭債不還,歷朝歷代也只有新朝這麼做,之前听到風聲,但多是口口相傳。

現在听到辦事員親口說,這才完全相信。

「還有一點。」

「從新朝立國以後開始,你們私下賭博無論輸了多少,現在都能要回來,且對方必須歸還,不受時限。」

「至于舊朝輸的,並已經支付的物品、現銀等,不在保護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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