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買斷《人民的名義》台網分銷權

「來,袁華我給你介紹一下,這位是弗蘭克,他演那個大反派大老爹。」

吳景話音剛落,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主動伸出手來︰

「嗨,我是llo,很高興認識你!」

這名演員還是小有名氣的,即便是在出演《戰狼2》之前,就已經小有名氣。

弗蘭克在14年的電影《美國隊長2》中出演大反派交叉骨,讓他逐漸被內地觀眾熟悉。

袁華跟他握了握手,很自然的切換成英語說︰

「很高興認識你,Frank。我是袁華,你可以叫我Edward。」

弗蘭克點點頭說︰「Cool!Edward,你英語說的真不錯,另外,我听說你在亞洲都很有名氣,是嗎?」

如果是個同胞這麼問,袁華當然就會說哪里哪里……

不過人家西方人可不吃這套,于是袁華很不要臉的承認了︰

「沒錯。不過其實你在咱們國內也很有名,你之前出演的Crossbones令人印象深刻,讓你在我們國家也有不少粉絲。」

弗蘭克連連點頭笑著說︰「Wow,Crossbones,這確實是我最出名的角色了!我也很榮幸能夠出演他……」

兩個人簡單寒暄了幾句,然後交叉骨就去換衣服去了……

等交叉骨走遠,吳景突然轉頭看向袁華說︰

「沒看出來,你英語說的還蠻好的嘛!」

袁華哭笑不得說︰「你忘了我是在韓國出道的嗎?我們全隊多多少少都能講英語的,好幾位甚至講的跟母語一樣流利……」

畢竟韓團一直堅持走國際團路線,打破頭都要擠進歐美市場,成員怎麼可能不學英語呢?

袁華的英語講的是相當好的,在團期間接受外媒采訪的時候,多數情況充當發言人以及翻譯官角色。

畢竟作為團體門面,他本身被外媒記者采訪的次數也是遙遙領先的,本來就有這方面的需求和動機。

其實早在出道之前,公司就專門請了外教教他們說英語,英文名字Edward也是那個時候應公司要求取的……

而且袁華本身在語言這方面就很有天賦,要不然前世也掙不了配音演員這份外快……

「景哥,你英文名字叫做Jason?我剛好像听弗蘭克是這麼稱呼你的……」

吳景點點頭說︰「是啊,JasonWu。這些老外不管怎麼教,總是念不對我的名字,只能隨便取個對付過去……」

「那倒也是……」

這時候又有一個演員從外面進來,吳景正準備給兩人做介紹,袁華伸手攔住了他,然後往前走幾步伸出手說︰

「吳綱老師,好久不見!」

吳綱也相當和氣的說︰「哈哈,挺好,咱們又在這兒又見面了。」

吳景等他們寒暄一番後好奇的說︰「你們之前認識啊?」

吳綱接過話題說︰「我來之前不是還在拍《人民的名義》嗎?這部劇袁華可是我們的大恩人!

如果不是靠他慷慨解囊雪中送炭,咱們劇組差點就要破產停擺了……」

袁華擺了擺手說︰「嗨,吳綱老師這話就言重了,我只是看好這部劇,單純商業行為而已,不值一提!」

說到《人民的名義》這部劇還挺有意思,別看是最高檢出品——

前世導演李鹿拿著這個尚方寶劍出去找錢,演員方面倒是願意給三分薄面,但資本卻不太買賬。

最初有幾十家投資方有意向投資,有的連合同都簽完了,可最後都擔心反腐題材風險太高,尺度太大,直接撕毀了合同拒不打款。

編劇周眉森曾接受采訪說,當初有一位興趣特別大的投資人,受到官場上一位「高人」的點撥,說少踫這種事,風險大的很,最終選擇撤資。

到最後,真正敢給這部劇投資的都是幾家規模不大的民營公司,還都是剛進圈的新手。

對這些公司而言,圈內頂級資源他們都聞不到味,所以只能冒險一搏。

直到開拍前,資金缺口還差兩千萬。最終還是靠導演李鹿腆著老臉,跟幾個老熟人以拆借形式「硬要」來的……最後一筆資金,在拍攝十幾天後才到位。

《人民的名義》沒有小鮮肉撐場,沒有頂流明星扛劇,主演都是老戲骨和演技派,甚至主演中最年輕的陸逸也有38歲了。

據說全劇組所有演員加起來的片酬也只有4800萬元,作為男一號,陸逸拿到最高的2000萬。

這可是一部52集的電視劇,要是請袁華去演,這錢都不夠他一個人的片酬……

畢竟袁華之前演《誅仙》,片酬就是按100萬一集算的……

這還是因為這部戲是自家投拍的,如果接外面的劇,肯定還不止這個價錢。

後來《人民的名義》大火,陸逸在接受采訪的時候,曾坦誠的對記者表示,一開始這部劇找他的時候他拒絕了,因為片酬實在太低了!

可惜,如果說這個劇來找袁華來演的話,袁華是肯定不會拒絕的,但關鍵是以他的年紀也確實演不了侯亮平。

開玩笑呢,二十六七歲的最高檢反貪總局偵查處長和漢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那也別先查人家了,先好好查查你自己吧!

既然演不了主角,其他的角色也沒多大意思,以袁華的年紀來說,稍微能演的角色也就只有那個水軍頭目黃毛。

但黃毛是一個極其不討喜的角色,上線以後引發巨大爭議,也是一個沒法去掉的肋點,網友一致認為無端加戲只想快進,堪稱本劇最大的敗筆。

好家伙,演個這樣的角色,到時候上線之後成為吐槽的靶子,袁華除非是腦子進了水……

那其他的角色就更不用說了,戲份基本上少的可憐也缺乏存在感,參與不參與,其實沒有任何區別……

所以經過綜合考慮,袁華最終沒有參與這部劇的拍攝,而僅僅是作為投資人參與其中。

本劇總投資1.2億,袁華個人出資6000萬,拿到了二分之一的投資額,為全劇第一大投資商。

這還不是最關鍵的,最關鍵的是袁華隨後又和劇組簽訂了包銷合同。分別以2億和1.5億拿下了五年的電視台獨家分銷權和網絡獨播分銷權。

其實前世因為在開播之前,反腐劇不太被看好,所以說《人民的名義》劇組也是早早就把台播權和網播權全一口價賣了。

芒果台2.2億買斷了五年台播分銷權,PPTV以2億買斷了五年網播分銷權。

特別標記一下,這個是完全買斷了分銷權,不像之前《誅仙》的那種只是賣了首輪,第二輪,第三輪還可以繼續賣錢,網絡版權也可以繼續賣……

這個就完全是一錘子買賣,賣出去之後,五年之內的任何交易,就和劇組沒有任何關系了!

芒果衛視可以二輪或者三輪繼續賣給別家電視台,PPTV也可以充當二手販子,再轉手賣給其他的網絡平台,只要有人願意出錢,但這些收益統統都跟原劇組沒有任何關系了……

袁華這個為什麼比前世的價格要低一些,因為他簽訂包銷合同的時機不同。

前世芒果台和PPTV,都是電視劇拍完了之後看了成品才出價的,但現在袁華是在剛立項開拍的時候就直接簽了包銷合同……

後者明顯風險要大的多,當然價格也會便宜一些……

這部劇本來制作成本也就只有1.2億,等于說才剛開機,台+網直接3.5億入賬。

劇組不僅立刻回本,還淨收益兩個多億,對方當然沒有理由不同意……

雖然是一口價買斷,但畢竟反腐劇本來就不被看好,將來能不能成功上映,還得打個大大的問號……能夠大賺一筆就已經很好了,還要什麼自行車?

當然,對袁華來說,雖然說花了3.5億,但因為他本身就是最大投資人,3.5億減去成本1.2億還剩2.2億,其中1億折騰一圈又回到他的口袋,等于說他也只出了兩億多……

要知道這部劇可是17年的劇王,到時候好好運作一番,版權收入隨隨便便都能十億起步的……

所以說這筆投資,必將成為袁華傳奇生涯又一濃墨重彩的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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