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節 荒野行11

作者︰讀書之人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你先去救人!」雖然作為緝毒警被毒販抓住實在是很丟臉的事情,但是南香顧不上太多了。關鍵是小程的傷勢嚴重。他被子彈貫穿了肚子,傷及內髒。雖然他們隨身攜帶了少量急救藥品,但是眼下連血都止不住。如果這樣下去的話,那麼小程撐不過一兩個小時。

「上次被你跑了,是老子的失策。」潘老大笑了起來。「本來以為你跑不了的,卻沒料到你還能跑得了,倒真的出乎意料之外。」他也不得不承認,那個時候確實大意了。

「我說了,先去救人。」南香說道。

「先救人?」潘老大看著另外一邊,此時另外兩個部下將那個傷者拖過來了。不過這個傷員的打扮……嗯,一點也不像是之前說的那個什麼神仙啊。事實上,他的衣著很正常,並非奇裝異服。當然話要說回來,換件衣服之類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情。

「喂,豹哥。」潘老大說道。雖然他才是這里的頭目,但是雪豹在隊伍里有特別的地位。所以哪怕他也要尊稱一聲「豹哥」。「這個就是你說的神仙?」

小程已經雙目緊閉,身體僵硬,明顯已經失去了意識。雖然他傷口被做了緊急處理,但是稍微有點眼力的人就能看出沒用。因為血都沒完全止住。

「不是!」大黃牙立刻看出來。這個問題很容易判斷,哪怕你是臉盲,你至少也記得那個神仙可是留著一頭長發。男人留長發的畢竟少,畢竟這不是「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可損壞」的年代了。而且這個傷員臉上身上有著長期野外生活必有的那種污痕。不管怎麼樣都和「清淨無垢」之類的詞聯系不到一塊去。

「原來不是……我就覺得也不像啊。」潘老大走上前,一腳踢在年輕警察的身體上。「切,那個什麼什麼神仙呢?」

「你……你說過先救人的!」

「我說過嗎?」潘老大看了看周圍手下們。「我說過這種話嗎?」他大聲問道。

沒有一個人回答。人人臉上都帶著那種不懷好意的笑容——但是大黃牙例外。他已經走到邊上一個較遠的位置,端著自己的槍左右打量著,小心警戒。

「喂,鬼佬,你听見我剛才說什麼救人嗎?」他沖著風雪衣問道。

「我什麼都沒听見!」風雪衣哈哈大笑著回答。他是這個團伙的新人,但是他看到其他的同伴也在得意而邪惡的微笑,這說明這是這個團隊的固定節目。他們曾經無數次用這種方法侮辱愚弄過別人。這是一個有趣的節目,百看不厭。

「美女,看樣子是你幻听了。」潘老大哈哈大笑著。「那麼,美女,現在我有個問題想問問你。你之前那個同伴到哪里去了?」

南香咬緊牙齒,一聲不吭。

潘老大也不嗦。直接從腰上抽出了手槍,檢查了一下子彈上膛後,將槍口對準了小程。

「卑鄙!」南香咒罵了一聲,但是沒有任何辦法。她知道這些人不比其他罪犯,是真的會開槍的。或者說每個毒販其實都知道販賣毒品到底意味著什麼——哪怕你不去考慮法律的因素。所以這些人要是殺人,你絲毫不用懷疑他們的決心。「他走了。」

「走了?」潘老大疑惑了一下,倒是收起了手槍。「去哪里了?」

「我不知道,他不是普通人,想去哪里我也無從知曉。」南香說道。

「果然如此,神龍露首不露尾……」潘老大說道。「看起來是我想多了。」

「潘老大,你想啥?」

「我還以為那個神仙是來給我找麻煩的呢!」眼見著是這個答案,姓潘的顯然也是松了一口氣。「看樣子僅僅是路過……那當然是最好不過了。」

「潘哥,要是那神仙不是路過的,你想怎麼辦?」

「當然就要上演一場‘誅仙’咯。」姓潘的這次輕松的笑起來。「你以為老子為什麼把導彈都搬出來了?飛天遁地的神仙也不能擋我的財路!誰擋誰死!」

「好了,你現在都知道了。」南香說道。「現在可以救人了嗎?」

「嗯,可以了。」姓潘的說著。然後他再次從口袋里抽出手槍,槍口指向腳下的傷員腦袋。

「你做什麼?」南香目眥欲裂!她想掙扎,但沒用。在兩個男人的力量下,她根本不可能掙月兌,更別說她的手還在反拷在後面呢。

「幫他治療啊,」本來是手指輕輕一扣就能解決問題的。但這一幕著實讓人身心愉悅,所以反而他情不自禁的延長了這個過程。「早死早超生!」

「你剛才說過……」

「我什麼都沒說……好吧,美女,我確實說過。但我說什麼你就信什麼?你今年幾歲啊,幼兒園畢業了嗎?還有,你覺得我們哪里像是PLA,會優待俘虜的?」

看著對方那種無能狂怒的表情,他忍不住大笑起來。對于犯罪分子來說,能讓警察吃癟那絕對是一種美好的事情。如果警察不止是吃癟那麼簡單,那就更值得細細回味了。

此時已經是傍晚時分了。太陽已經接近地平線,天邊紅的像火一樣的雲彩絢爛無比。然而光線確實已經不足,陰影已經在地上各種不顯眼的地方慢慢浮現。天空中更有一片厚厚的陰雲,遮住了小半個的太陽。

潘老大笑的很開心,因為對方確實有點太天真了。至于這個妞……上次是真的來不及。畢竟有暴風雪到來的跡象,大家的主要精力要保證隊伍的牲畜不受暴風雪威脅。但眼下,至少今明兩天會是一個好氣候。晚上點個篝火,然後就可以安安心心的把這個妞給……

「潘老大!」一個聲音突然傳來。他眼楮看過去,正看到一名部下指著遠處的山頭。

那是相隔大概百米左右的山嶺頂端——在那個位置,站著一個陌生的身影。晚霞和夕陽的光輝在他身後拉出一條長長的影子。

事實上他是最後一個反應過來的。誰不清楚到底是誰第一個發現了那個身影,但是所有人都已經把目光轉向那個高處的身影。

無人區天氣就是特別好,沒有那些煙霧和浮塵的影響,人的視野看的格外遠。雖然相隔百米以上,但是你依然能看清楚那個陌生人。

陌生人衣著非常怪異……或者可以這麼說,和現代衣服整個設計和審美的思路都大不相同。但是又能看出這並非是荒郊野外那些牧人之類隨意縫制,以御寒為主的衣服,而是有著某種顯而易見的審美特色的衣服。此外,他留著一頭長發——那是一頭顯然打理過的頭發,披灑在肩頭。除了衣服之外,還有腰間那柄顯眼的古劍。

說也奇怪,他就那樣站在那里,卻莫名讓人心頭發緊。幾個人面面相覷,卻沒有人說什麼。

「就是那個?」潘老大問遠處的大黃牙。距離很遠,所以不必擔心對方能听見這邊的對話。

「是……是的!」大黃牙顯然也被那個默默屹立的身影所震懾,看起來非常緊張。

「那種家伙就是神仙?我呸!」潘老大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

那個身影開始邁動腳步,朝著這邊過來了。

說也奇怪。這步行本來是人類再自然不過的動作,但是可能是因為心理作用,現在看起來卻真的有點不對頭。這個家伙動作看似尋常,但非常的敏捷。當你盯著他看的時候,莫名能感覺到一種勻稱和協調,一種動作和姿勢的完美體現。你本能的意識到,因為這種動作的緣故,他走路花費的力氣要比普通人少很多。

按照大黃牙的說法,這叫虎步龍行,看似簡單,但做到很難。能做到的,要麼是練武有成的高手,要麼就是修行者。前者是因為長期的正確鍛煉,最終讓身體找到了最完美的平衡點,後者叫做功返先天,精血凝龍,修行者修行有成了,自然而然就會如此表現。

用科學的方法來說,那就是這個人的筋肉分布,和他的具體動作達到了這具軀體最完美的狀態,保證一旦發力,將會爆發出最大極限的力量。所以他的動作遠比正常人快,力量也比同體型的人大。

「豹哥,開槍!」潘老大說道。大黃牙是他們中槍法最好的,不止如此他手里的槍那也是最合適狙擊的。這種數百米之內的有效射程,那是百發百中。

「等等,這個……」大黃牙有些猶豫。

「豹哥,你看這架勢,這就是沖著我們過來的!」潘老大催促道。他有著首領的天賦,懂得大敵當前,必須統一內部思想,絕不可三心二意。「現在只能是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了!」

大黃牙也沒其他選擇,舉起手中槍,對著遠方來客就是一發子彈。

一聲清脆的槍響響徹整個山谷。

但是大黃牙百發百中的槍法顯然沒什麼用,因為對方看不出任何中槍的跡象。他可以確信大黃牙沒有故意打偏,也就是說……對方能擋子彈?

不過這一聲槍響就等于雙方宣戰的信號,現在退無可退了!而且這個距離……正是步槍的最好射擊距離。「大伙抄家伙上!」他喊了一聲。

四五把自動武器一起開火了。子彈嗖嗖的劃破空氣,帶著死亡的旋轉直撲目標。但是沒有用,對方的動作甚至都不帶任何一點遲滯的。

四五把步槍一口氣傾瀉出去幾百發子彈。雖然不是每個人都是如大黃牙那樣是神槍手,但這個距離十發子彈起碼要命中個兩三發才對。這意味著這家伙確實能擋子彈!

媽蛋!果然厲害。

潘老大從背後取出了自己的火箭筒,架好,瞄準,然後開火。他眼見著火箭彈拖拽著尾焰直撲目標而去,但是就在即將命中的最後一瞬間突然消失不見。是的,就在眾人的目光中,它就這樣悄無聲息的消失在空氣中。仿佛對方身前的虛空硬生生的把它吞了下去。

幾個人都張大了嘴巴——果然是仙家手段,非凡人能夠揣測的。

話說幾個人真的是見多識廣,又是亡命之徒。這場面確實夠驚悚,卻還不足以讓他們喪失斗志。當然最主要是對方就這麼緩步前來,速度不是很快,他們還有逃跑的余裕。

「小六!」潘老大突然從懷中掏出剛才的通訊器。「看得到嗎?」

「看得到!」那邊傳來同伴的聲音。「老大,幸好剛才我東西還沒收起來呢!」

「那就再好不過了!開火!」潘老大惡狠狠的喊道。

一道光芒自遠處升起,宛如流星一般飛墜而來,落在來人的身側。一團爆炸的煙霧升騰而起。眾人都看到那個剛才刀槍不入的身體被氣浪掀起,飛出足有三五米遠。

「搞定!」潘老大大喜。眾人都深知這導彈的厲害,別說人,就連鋼包鐵裹的坦克那都是一發擊穿。由此可見哪怕是神仙手段也是有其極限所在。放古代那確實叫刀槍不入水火不侵,但放現代,並不比一輛坦克更難對付。

「喂,誰過去看看?」跑老大問道。神仙雖然掛掉了,但還是需要去看看具體情況的。

一時之間,人人都不出聲了。剛才的場面他們也都看到了,大黃牙其實說的沒錯,神仙手段不是凡人能揣測的。萬一還有一口氣下個詛咒什麼的那就完蛋了。

「等等……他……他……好像爬起來了。」

遠處,張成確實已經站起來了。他吐出一口滿是塵土的唾沫……「次元裂縫」雖然好用,但終究不是萬能的。在次元裂縫保護下他並不會喪失視覺和听覺,這也就是說,光或者沖擊波之類的武器就能同樣生效(雖然也會被削弱)。

麻蛋!這就是地球武器相對于魔法的厲害之處——大部分魔法的射程其實沒有槍炮那麼遠。至少普通的魔法不能!當然這也不是魔法的錯,因為魔法被法師們研究出來的時候,主要競爭者是弓箭,而不是槍械,所以法術的射程只需要不輸給弓箭就行了。如果張成在異世界將火槍推廣開,那估計魔法就會普遍遠程化——當然這就是扯遠的事情了。

張成他從次元口袋里抽出了一根魔杖。這正是他買來的閃電杖。所有魔法中射程最遠,威力也極為可觀的一種。他本來想用槍的,但是對方這邊肯定懂得躲避戰術。而超越槍械的重型武器都被混合在一張卡牌里,一時之間拿出來不方便。如此倒不如試試魔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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