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諷刺小說

易文翰合上喬川的偵探筆記,這本筆記,他終于全部看完。

筆記的最後一句可以解讀為︰我在尚城的偵探故事到此為止,尚城,我走了。

總結整本筆記,前面三起案件,喬川這個偵探全部推理錯誤。

第一次,他放過了真凶情侶,拿廚師當了替罪羊。

第二次,盧昶的推理才是正確的,喬川卻堅信自己的推理正確,以為盧昶為了初戀情人徇私枉法。

第三次,盧昶聯合其他人設計了一場全員真凶的命案,喬川中計成了工具人。

而這第四次,喬川終于推理正確。這個偵探終于對了一回,可是他好像又錯了。

沒錯,喬川這一次雖然在虛構的案件里推理正確,卻把自己塑造成了一個道貌岸然的偵探,追求真相的目的是為了自己的名譽,哪怕最後他上交的真相會被抹殺掉更重要的一半,只要能夠留下他引以為傲的精彩推理,他也無所謂。

身為一個偵探,喬川終于成功了一回,可身為一個身處那個混亂時代的中國人,他又是失敗的,甚至還不如他筆下的孫興和黨妻更有人情味。

喬川追求的所謂正義是狹隘的,是他個人所能夠達到的正義,而面對外國列強在我們的國家犯下的滔天罪惡,他別說反抗了,還要跟反抗者唱反調。

喬川虛構的作品中,他自己是主角,他卻要把自己這個主角塑造成這樣不討喜的形象,究其原因是因為他自己都討厭自己。哪怕第四次他必須要推理正確,為了表達自我厭棄的情感,他也要把自己的自私虛榮表現得淋灕盡致。

縱觀整本筆記,就是一本諷刺小說。喬川把自己這個主角塑造成了一個失敗者,反而突出了配角盧昶。這個年輕人經過四起案件的成長蛻變。

第一起案件,盧昶就是個寂寂無名的警長,只會配合喬川;第二起案件,盧昶的調查推理能力勝于喬川;第三起案件,盧昶反抗貪贓枉法的陶局長,聯合其他人策劃了一個全員真凶的計劃一石二鳥;第四起案件,盧昶說他已經找到了一條正確的路,彼時的他很可能已經是一名潛伏在國民黨警察局里的我黨同志,為了拯救兩個熱血青年,他用死囚替換了他們。

根據筆記里暗示的內容,其實打從第三起案件,盧昶就已經後知後覺,喬川是個笨蛋偵探,前兩次全都自以為是地堅持著錯誤的推理,所以才敢于拉他進入他們的計劃,把他當做一個工具。

第四起案件,蘇采苓的話中也暗示了她早在蘇公館案子的時候就看穿了喬川是個無能的偵探,推理錯誤,沽名釣譽。卞小山的話則是暗示蘇采苓已經把她看穿的喬川的失敗告訴給了他。

所以這一次蘇采苓跟卞小山的計劃里也把實力不濟的喬川納入進來,他們本以為這一次喬川會繼續充當一個被他們擺布的棋子,根本無法看穿他們的計謀,最後只能登報認輸。

只可惜,喬川再錯了三次之後,居然在第四次開竅,終于對了一回。

喬川這樣寫,其實就是在自嘲。他想要告訴讀者,現實中在尚城的四個案子,他錯了三回,第四次縱然是對了,算是取得了一點點勝利,但是也無法挽回已經鑄成的大錯。

也許,喬川筆下的盧昶是他理想中的自己,這本虛構的筆記小說不單單要承擔喬川揭露歷史罪案真相,表達懺悔的任務,他還寄托著喬川美好而永遠不可能達成的心願——他希望自己是盧昶,一個從未犯錯,立場堅定,聰明睿智,前途光明,有理想有報復的人。

易文翰和吉時一直都有一個疑問,喬川是如何意識到自己推理錯誤的呢?到底是什麼契機,讓他後知後覺,自己錯怪了傅琛?

也許答案就在這筆記的最後一起案件之中,在這虛構故事指向的真實歷史之中。

易文翰一邊閱讀,一邊提取摩斯密碼,這一次用作字符和單詞之間間隔的三點和七點,喬川也用了特別的暗示︰

在推理之前,喬川就特意指出,盧昶是新官上任三把火,所以盧昶代表三點的字符間隔,他一說話,就代表一個字符結束,下面是另一個字符。

崔館長特意指出,博物館里丟失的文物有七件,所以崔館長代表的是單詞之間的間隔七點,崔館長一說話,代表一個單詞的完結。

因為有了之前三次的經驗,易文翰都不用對照密碼表,輕車熟路,很快便得出了結果︰1935,Pa

amou

t Hall,Repo

te.

又是百樂門發生的案件!1935年,記者。莫非這個記者就是廖琨?

這一次,不必去找孫教授,也不必去找那個出賣他們外泄筆記復印件的報社社長劉非,找這些人效率都不高。反正現在他們跟傅熙之間已經把關系給捅破了,莫不如就去找傅熙。

以傅熙的能力,查到1935年百樂門發生的有關記者的案件,輕而易舉。

打定主意,易文翰撥通了傅熙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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