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作文中的罪惡

「鞋拔子就是一種……」吉時有個職業病,那就是只要有人提問,他就下意識要回答,尤其是各種概念性的東西。

易文翰趕忙抬手阻止吉時又一次侮辱他的智商。他剛剛已經做好了驚訝的準備,短時間內想到無數從未被描寫過的物,但這個答案還是沒能被囊括其中。

「鞋拔子有什麼好寫的?難道也是比喻那些生活中職業看似微不足道,但卻能夠給人們生活提供便利的人?」易文翰心想,如果給他一個命題作文,寫鞋拔子,他只能從這個方向寫。

吉時搖頭,掏出手機,「我常提醒學生寫作思路要擴寬,勇于創新,反正這又不是考試,盡管放心大膽地嘗試。其他學生或許還拘泥于相同的框架,她這次倒是與眾不同,懂得逆向思考了。唉,她的作文不長,我給拍下來了。你看看吧,絕對角度清奇。」

易文翰接過吉時的手機去看。作文的題目就叫做「鞋拔子」,內容如下︰

有一句話叫做存在即合理,我認為這句話的存在恰好是對它自己的反駁,它恰好證明了存在的不一定是合理的,因為這句話本身就是謬論。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不應該存在的事物,是多余的,被創造出來就是個錯誤。比如我家的鞋拔子。

我家有個鞋拔子,是媽媽買來的。一開始我不明白媽媽為什麼要買這麼個東西回來。我跟媽媽都不胖,完全可以自己穿鞋,不必要借助這東西。但是媽媽說別人家里都有這東西,這是生活必備品。我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接受了這東西,任憑它被放在門口。

日子一天天過去,鞋拔子只是一樣擺設,媽媽用不上,我也根本不用。我曾想過把它丟掉,但是媽媽不同意,說是花錢買來的,丟了可惜。可是我覺得我家的玄關挺好看,掛著這麼一個東西反而不好看,格格不入,這個擺設沒能讓環境變得更美觀,反而變得更丑陋。來我家做客的客人也都說這東西難看,應該丟。可媽媽就是舍不得。難道就因為它是花錢買來的就一定要留存嗎,哪怕是廢物也舍不得丟嗎?

有一天,我在門口穿鞋,鞋拔子從牆上掉下來,砸中我的頭。我吃痛,下意識去撿,結果卻被木質的鞋拔子上的木刺刺破手指,流血了。我本想偷偷處理傷口,不讓媽媽知道,可被媽媽發現了。她看到我受傷,趕忙給我拿創可貼為我包扎。她也很心疼我,但仍舊不願丟棄無用的鞋拔子,還責怪我太不小心。其實,每次出門的時候,我的頭都會撞到鞋拔子,已經撞得起了一個大包,只不過大包藏在頭發里,媽媽看不見,我也沒說而已。

這世界上有很多東西可以給人們的生活提供便利,提高幸福感,但也有很多非必需品,甚至是早該被淘汰的垃圾,只能給人們的生活造成困擾。等我將來長大了,我一定只把錢花在更值得的東西上,自己決定購買和丟棄什麼,而不是一味听從別人的蠱惑或出于虛榮或是沖動去買,又執著于是花錢買來的、用久了習慣而不忍丟。

「的確角度清奇,一般的學生都會借物喻人去贊美謳歌美好品質,而她正好相反。」易文翰眉心打結,接連嘆息,「你說你了解她家的情況,她有個繼父?」

吉時欣慰點頭,習慣性把易文翰當成可教的孺子,然後伸著脖子,用期待的表情繼續鼓勵他繼續說下去。

易文翰白了吉時一眼,他這表情讓他瞬時便想起了學生時代在講台上全情投入,肢體夸張,聲情並茂的老師,以及與台下學生冷靜漠然形成的鮮明對比場面。此時,他就是那個跟老師存在于兩個次元的冷靜學生,「她的這個繼父,恰好就是——鞋拔子臉?」

吉時提著的一口氣長長舒出來,一臉欣慰,「正確。」

「如果非要諸多聯想,頂多就是從這篇作文中得知這個女生討厭她的繼父,覺得母親嫁錯了人,應該離婚而已,她自己將來擇偶一定會吸取母親的教訓。你說侵犯,恐怕是過度解讀了。」易文翰覺得自己跟這個語文老師萍水相逢,估計也就是一面之緣,所以也就忽略了他令自己厭惡的態度,懶得糾正。

曾經,易文翰被安排跟一個女老師相親,如果說吉時的職業病病在腠理,那麼那位女教師已經病入膏肓。所以一頓飯吃下來,兩人都很不爽,紛紛得罪介紹人。因為女教師說話的口吻像訓學生,所以易文翰也拿出了審犯人的態度。並且易文翰覺得這是禮尚往來,自己沒錯。

吉時用自己的食指當教鞭,指著手機上作文的一個段落,「重點在這里,她說她經常被鞋拔子撞頭,又被鞋拔子刺傷流血,母親心疼之余卻仍舊責備女兒。這里要注意動詞的使用——撞、刺、流血。還有母親對此的態度——責備,以及她被鞋拔子撞頭起了大包,大包隱藏在頭發下不易被察覺,重點是大包,和不易察覺。通過這些,你能聯想到什麼?」

「刺傷流血不等于性侵犯,責備不等于視而不見、放任侵犯,頭上起包被頭發遮掩不等于懷孕顯懷被衣服遮擋。」易文翰言簡意賅地反駁,他看吉時的眼神中多了很濃的嫌惡。

這個男人表面看起來斯斯文文,長得白白淨淨,有點陰柔的小帥,還戴個金絲邊眼鏡,實際上猥瑣得很,僅憑「撞」「刺」和「流血」就想到了性暴力,頭上起包就想到了懷孕。這樣的人當老師,合適嗎?易文翰腦中的小課堂上,黑板上赫然四個大字︰斯文敗類。

「如果這個女生身上有傷呢?」吉時哪里知道易文翰如此月復誹他?一心只想要讓易文翰贊同自己,他壓低聲音反問。

「什麼傷?」易文翰警覺。

「小臂上有淤青,大概三處。這只是我無意中看到的,其他地方說不準還有沒有傷。還有,她最近明顯發胖,在食堂吃午餐的時候嘔吐。最重要一點,從前她跟男生以及其他男老師相處都很自然,現在她會刻意躲避。有一次我給她遞作業本的時候踫觸到了她的手,她像觸電一樣。」

「只是踫到手而已?」易文翰冷聲問。

吉時仿佛受到奇恥大辱,「你這可就算人身攻擊了啊。我要真是個能對女學生伸手的衣冠禽獸,干嘛主動送上門來找你這個一線刑警?」

「瞧,你又過度解讀了吧。」易文翰輕蔑輕笑,結束這個話題。

吉時苦笑,這個一線刑警跟他對刑警的固有印象不同,好像有點意思。他話歸正題,「我打算做個試驗,請關系不錯的女化學老師幫忙,做化學實驗的時候制造一點意外,假裝她身上沾染了腐蝕性液體,帶她去換衣服,檢查一上有無其他傷痕,還有月復部。」

「可行。」易文翰是真的覺得這個辦法不錯,「我建議你有了證據再報警。」

吉時理所應當,「那就留個微信吧,有結果了我通知你。」

易文翰本能抵觸留聯系方式,尤其是留給面前這位斯文敗類,但又真的想知道這個女生的事,生怕沒能解救女生于水深火熱,就此放過一個人渣。

婚禮接近尾聲,易文翰接了一個工作上的電話,聊的時間長了些,等到他再回過神,婚禮已然散場,眾人退席。

吉時此時站在門口,背對會場,正拿著手機自拍。他剛剛滿心都是女學生的事兒,忘了母上大人的囑托,得搞個在場證明,證明自己真的來參加婚禮。他高舉手機,上下左右移動,盡量讓背景多被拍進去一些。

隨著手機角度變換,吉時看到了一個熟悉的米色身影,他忙又調整手機,變換位置,讓鏡頭把正在移動的易文翰也囊括其中。

 嚓,兩人的第一張合影誕生。此時的吉時只以為自己邂逅了一個普普通通的刑警,易文翰只覺得自己招惹了一個平平無奇的老師,誰都沒有想到,鞋拔子案件只是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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