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 確定屋子

作者︰滿地白霜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收拾好東西後,寶琳直接背著自己的書包,手上拿著斗笠,心情還算愉快的出了門。

一走出503宿舍,她就發現這棟學生宿舍里好像多了很多人,樓道里上上下下的,很是熱鬧,很多都是家長帶著孩子,手里提拉著東西,急匆匆的走著。

其中絕大多數人的身上都有些部位被雨淋濕了,看來今天的天氣對他們也不是很友好,不過比昨天也算是好點,至少這雨小點。

走在校園的小路上,很多人三三兩兩的走著,就是不知道他們是新來的高一生,還是已經混熟了的高二高三生?

不過縱使人很多,她卻是一個都不認識,這種感覺還不錯,至少她現在的心情還算是愉快。

出了校門,寶琳直接去了對面的百貨商店,背對著百貨商店的大門,拿出了記載著她爸鬼節那天說的話的小本子,先是朝右走,因為她爸只說了過了百貨商店,沒說是從哪往哪邊過。

她走了沒多久,就到了拐彎的時候了,左邊是二中,右邊是通往車站的,這路她送她爸媽去車站的時候已經走過了,這一路好像沒有什麼小巷子,更沒有一排排的青磚大瓦房,到這,基本上就排除了是往右走的可能性了。

想了想,還是返回了,她還是覺得往左走的可能性,會更大些。

這次她走了約莫三百來米,就看到了一條小岔路,那是一條全部青石板鋪成的路,現在下雨天,雨水淋在石板上,看著就感覺特別光滑干淨,一條小巷子,巷子兩邊的屋子都是磚瓦房。

直覺告訴她,可能就是這里了,不過她也不確定,只是嘗試性的走了進去,在這條巷子里慢慢的走著看著,就像是一個誤入這里的小土妞,被城里好看的屋子迷了眼,看得目不轉晴。

其實她那是在看王建黨說的那個最大的院子,可惜,她從外走到最里面的盡頭,眼楮都快看花了,她也無法僅僅從外牆和大門看出哪個房子很大。

盡頭處不是末路,而是兩條走向不同方位的小巷子,看來,這就是她爸說的四通八達了,這些巷子跟別的巷子應該是相連結的。

想了想,她還是放棄了憑自己的肉眼找出那黑市的屋子,還是看誰家經常有人進出靠譜些,畢竟是收東西的地方,知道的人多,上門的也多,她就不信自己找不到地方。

不過在這之前,她得先把這四通八達的巷子模一遍,不然真到了要跑的時候,不清楚周圍的地形,直接跑人面前或者是死巷子去了,那絕對是要遭,雖然,她平時做事肯定會小心再小心,可多留個心眼沒錯。

想到就干,她直接從書包里拿出了自己的紙筆,慢慢的穿過這一個個小巷弄堂,等她把這地方的弄堂小巷記得差不多了,她肚子也餓了。

中午飯她是從包里拿了個竹筒出來,隨便喝了點粥。

吃完了午飯,她又回到了剛進來那條巷子,在那隨便找了家關著大門的屋子門檻上坐著,拿出自己的字典,拿出本子,在上面邊寫邊畫,誰也不會注意到這個小女孩是在觀察這的情況。

等了三個多小時,都坐痛了,功夫不負有心人,她基本上確定是哪家了。

雖然別家也是來來往往,時常有人進出,可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或者是只進出個一兩次,就再沒有了動靜。

可最里面,倒數第三家的大門,在這三個多小時里被敲響了八次,還大多都是青壯年男女,敲門的時候左顧右盼的,明顯是心虛。

這八次敲門的人中,一共有五個男人,三個女人,除了一個頭發花白的老婦人外,其余都是二十到四十的青壯年。

敲響大門,門開,敲門的人進門,從門開到進門這個過程不超過五秒,想來應該沒有什麼暗號。

之後,少則幾分鐘,多則十幾分鐘半個小時,這些人又陸陸續續出來了,除了第三個進去的那個中年男人,他進去就再沒有出來,應該是黑市的工作人員。

這地方交易對于不屬于黑市的賣家買家來說來說,還算是安全,因為這小院旁邊都是有老百姓住的,要是有什麼事,大喊一聲,那動靜就很大,但這也是相對的,一般參與搞黑市的人,應該都是狠角色,該有的警惕心不能少。

找到地方了,寶琳也沒有著急忙慌的立馬就上門交易,那太馬虎了。

不想浪費這下午時間的寶琳,直接走出了這個巷子,她記得,百貨商店那旁邊,是有個公廁的,她得好好打扮打扮才能去。

一進了廁所,一股不可描述的味道就直沖面鼻而來,下雨天,這公廁的味道不是一般的銷魂。

不過,正事要緊,她忍了。

于是,二十多分鐘後,公廁里走出一個約莫二十來歲,長相普通,甚至有點丑的面容愁苦女子,皮膚很黑,眼圈很重,一看就知道有一段時間沒睡好了,個子有點矮了,不過這時候,一米四出頭的身高在這時候,大有人在,不是什麼稀奇事。

她身後背著一個大背簍,上面蓋著一塊油布,在這下雨天,她頭上戴的不是斗笠,而是草帽,雖然有點子奇怪,可又是很不起眼,畢竟這時候,草帽和斗笠都是大多數人家下雨天時戴的東西。

這個就是裝扮後的寶琳了,衣服是穿的舊衣服,打滿了補丁那種,她穿在身上顯得有點小了,襯的整個人瘦巴巴的,好似沒有一點肉,就只一副骨頭架子。

腳上是破布鞋,後跟那墊著增高鞋墊,鞋面上黑黑黃黃的,還有補丁破洞,差一點點那大腳趾就露出來了,讓人一看就會覺得她不講衛生,這鞋子得很久沒清洗過了,讓人看過之後,絕對不想再看第二眼。

寶琳她把自己打扮成了一個一看就知道為人邋遢,生活困苦的青年婦人,這種應該還挺多,挺常見的,還有邋遢這點有效的制止住別人的好奇心。

草帽是因為自己就一頂斗笠,總不能再戴她那頂比別人的大很多的斗笠再去吧,那太招搖了,還容易被人認出來,反正現在就下著微微細雨,戴草帽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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