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士農工商,四管齊下(求打賞月票推薦票!)

作者︰皎皎秦時月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而扶蘇因為勸說成功了他這件事,反而得到了朝中諸將士的擁護。

這麼一來,先前扶蘇和諸將士之間因為改革而起的齟齬,反而消弭了。

被千古一帝這麼看著,任誰都心里一陣發毛。

扶蘇心里也在犯嘀咕。

嬴政忽的對著扶蘇鄭重其事道。

「朕決定,力行改革。但朕也觀此事,非一年半載能完成之事。亦非此時便能公開之事。汝為太子,當時時刻刻謹記自己的身份。雖千萬人,汝往矣,但為君者,重在權衡。」

「權,然後知輕重;度,然後知長短。」

嬴政的話,其弦外之音,已經很明了了。

這事情,最好做的悄無聲息,大肆旗鼓的為之,對他這個太子而言,並不是好事。

扶蘇面呈謹色,頷首作揖道。

「君父之意,兒臣明白了。謝君父提醒之恩。」

回到正題,嬴政肅容。

「吾秦,素來以耕戰為主。既然六合已掃,天下為一,朕不願再起兵戈,但朕之百萬之師,決不能放其歸田間。天下初定,四海皆靠朕之百萬之兵鎮壓。」

這最後一句,嬴政的語氣極重。

嬴政始終把控軍權,但是秦朝亡的另一個原因就是,他把他的軍隊全部調去了邊地。

但是如果在邊地封君了,那麼這些軍隊自然會被調回來。

而後就可以發揮秦國直道的優勢,保住關中之地的基盤,任何想要叛亂起兵造反的國家,都可以第一時間派出軍隊前去剿滅。

而百萬之師的軍隊力量,絕對能震懾四方,便是四方諸侯,又有何懼。

而且在嬴政在位期間,設立分封制,是完全可行的。

因為,始皇帝的個人魅力,啊呸,是始皇帝個人的威信,就足以震懾四方了。

嬴政繼續道︰

「汝之意,朕也明了。軍功爵制自為戰時之制,既然不能以兵養民,要以民養兵。而要以民養兵,就得先養民。而民眾只能自養之。是故要以農、士、工、商之法四管齊下。」

扶蘇不禁內心發出強烈的感嘆,嬴政的領悟能力確實一流啊。

「君父所言極是。臣便是此意。秦國自商鞅變法,實則國之體制,乃為攻伐服務,如今休戰,軍隊便是要用于管控,而秦之體制,也必要一一修改。」

嬴政復問。

「既是要以民養兵,所以就需要國富,以國家之力,保養軍隊?」

富國之論,扶蘇早就提了。

當時嬴政覺得是仁政,但是現在,嬴政發現,這是一個調和百姓、軍隊諸多利益的方式。

扶蘇連連點頭。

「君父所言極是。這便是臣提富國之主張的初衷。富國不僅僅可使國家有大量財力保有軍隊,而且也可以幫助陛下贏得天下人之心。」

「而要想國富民殷,必須要以農為本,耕織勢必要繼續獎勵。但工商之業,其中亦有利可圖。但是秦國國內,素來施行重農抑商之策。此策不可違背,故臣懇請君父,于全國推行官府營商。」

扶蘇是治粟內史,管的恰好是商業物價之事。

「控制天下商業,設立專門的機構管控商業。鹽鐵之業,素來由官府營之。如此,可收天下錢財于咸陽。」

「吾秦自商君變法伊始,收鹽鐵之利。但是如今,天下之地更廣,百姓更眾。尤其是東部濱海地帶,因為靠近東海,百姓自有漁業。當初太公治國,通工商之業,便魚鹽之利,而人民多歸齊,故齊為大國。」

「故臣以為,陛下可使人乘傳舉行天下鹽鐵,作官府。立大司農,而後在大司農下設鹽鐵丞,總管全國鹽鐵經營事業,並同時在各郡縣設鹽官或鐵官來經營鹽鐵產銷。」

「鹽鐵官營始于齊國,早已有之,而秦國也素來施行鹽鐵專賣。不過是收其賦稅,利潤極低。」

「既然商人經商攫取利益,不僅損害平民百姓的利益,而且又無法為法律徹底禁止。臣以為,不若用國家之力,于全國經營鹽鐵,不僅收其利富國,而且可以控制全國物價。」

鹽鐵官營,確實早已有之,但是那個時候只是稅收而已,而非真正的專營。鹽鐵官營真正開始的是在武帝時期,在這個時期國家真正的實現了對于鹽鐵的壟斷性經營,相當于國有經濟。

其實官營商業,秦國早已有之。

但是天下一統後,秦國改革律法,發動軍隊鎮壓,統一度量衡,修馳道,忙的是這些事。

而官府管控商業的事情,一直就沒有被處理過。

控制全天下的商業,那麼齊魯之地就是重頭戲。最關鍵的是,借助官營,可以在全國統一物價。

「汝為治粟內史,此事當為你負責。」

「唯。」

扶蘇又問。

「商業之大利,已為陛下所有。不知民間是否可放松政策,允許百姓自主營商。」

「此事非同小可,後日朝會,到時朕會下放此事于諸臣商議。」

「唯。」

士農工商,商業其實是最小的頭,解決起來也最快。

然後就是士農工了。

「另外,臣以為工礦也當大力發展。鐵、銅之礦的開采,于國有利。扶蘇以為,陛下于六國之地,也應與當地大力推行募工之策。開采銅礦、鐵礦,嚴格把控鐵礦銅礦。」

就算是以後封君了,鐵礦銅礦,也全部要由國家管控。

「善。」

在當時官營的方法就是民制、官收、官運、官銷。比如在食鹽上由官府提供生產工具,然後百姓自行煮鹽,之後再由官府來收購,並運輸到全國各地銷售。而對于鐵的資源,漢朝廷更是掌控甚嚴,自武帝之後全國各地所有的鐵礦資源、鐵器的鑄造等等都有朝廷掌控,所有有關鐵的生產和流通的全部過程都由官府控制,而民間的所有人都不得從事此行業。當然在劃歸鹽鐵為官營的同時,也有著相應的懲罰措施,在當時如果民間私自煮鹽和鑄鐵輕則受釱左趾的刑罰,重則誅殺,並沒收所有的生產工具。而隨著國家對于鹽鐵的壟斷性經營,漢武帝時期的財政收入得到進一步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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