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三六章 都看著呢

作者︰布袋外的麥芒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國朝的保密法令,雖然還沒有具體執行和處罰過,但是由于這是刑罰和道德評價都涉及的法令,在國朝執行的相對嚴格。

同為朝臣,誰也不想落一個口風不嚴的名聲。

所以,即便是內閣議事已經確定要對閬州軌道調查了,朝堂仍然沒有傳言。

但是內參刊登,或者是轉發了成都府抵報的文章…~

內參從開刊以來,就是監察案件的風向標,況且這還是關于軌道管轄權,地方和朝廷分歧的事宜。

從內參刊登那一天起,朝臣們就開始關注著案件的進度。至于私底下的交流和溝通,那就更加密集了。

「怎麼查?」

成都府總監察李常,是由原來的御史台轉任監察官的。也算是進入了國朝高官的序列。可這事確實讓他為難了。

他也是世家,一門幾進士的那種。雖然經過了講武堂的培訓,但是有些根深蒂固的觀點,與培訓教義沖突時,也有糾結。

所以,當總監察衙門的命令到達成都府時,他有點無所適從了。

監察衙門介入,就是立案了,就必須針對內參刊登的內容調查。

還有一點,分管成都府路的內閣是張方平,那是個炮仗,一點就炸的炮仗。雖然李常清楚張方平在閬州軌道上沒什麼糾葛,可他听說,張方平在成都府任職時,對閬州陳家多有關照。

李常無法確定張方平的立場……

其實,陳氏已經不復當年一門四進士兩狀元的光景了。

當年陳省華三個兒子及第,留四子守祖地,如今的閬州也是當初四子折騰下的家業。

受長輩福蔭眷顧,這麼多年來,倒也過的風光,只是沒有恢復到祖上的那般榮光。但不可否認陳氏的余蔭在閬州的影響,畢竟是一門四進士的存在,還有雙狀元倆宰相,就是朝廷的恩蔭也一樣讓他家繼承著世代為官的名頭。

陳省華的第三代,兒女親家,在朝為官的高達二十余人,只是沒有進入議政的,也就是說最高了不過六品的中州判官之流。說他家不能完全了解當今聖上的執政理念也說的過去。

「這次監察調查來者不善。」

「那又怎樣?國朝地方軌道的問題又不是我一家,況且,閬州的軌道受益也不是咱一家,成都府尊也有份。」

「要不去府尊府上探探消息?」

「沒用的,監察衙門不歸府尊管。」

「唉‧‧‧‧‧‧眾矢之的呀!昨日我已經去過監察衙門。平日里稱兄道弟的,現在連府門都敲不開。」

「朝廷會不會拿咱家開刀?」

「兔死狐悲,若朝廷從咱家開了頭,國朝所有地方州府的軌道,都得順了朝廷的意!我不信朝廷敢冒天下之大不韙,朝廷有的是明眼人。」

「那‧‧‧‧‧‧咱們看看?還是先聲奪人?」

「走著看吧。已經冒頭了,沒必要在沖鋒。」

「監察衙門會怎樣查?」

「還能怎樣查?難不成還能來府上嗎?諒他們也不敢!國朝可沒有抄家滅族的先例!滿朝堂的士人可看著呢!」

「要不咱聯絡一些‧‧‧‧‧‧先祖和父輩的門生故吏在蜀中任誰都不敢輕視。」

「不妥!公然對抗朝廷的事不能做。國朝是沒有抄家滅族,可若是釘上朋黨和謀反,絕不會有好下場。」

「其實,就是執行朝廷的資費標準,軌道也還是有錢賺的。」

這話應該是最正確的,卻不是最中听的。善財難舍呀!但是,這句話,還是在整個家族議事中有反應了,一時間不再嘈雜,都安靜下來考慮了。

「先這樣吧,看看再說。」

陳琦作為陳家現在的家主發話了。說是這麼一個說法,可這要是執行朝廷的計費標準,閬州的軌道,不知道多少年才能賺回來。

這不是主干線,沒有那麼多的運輸量,加上管理上的不足,運營成本根本與朝廷的主干線沒法比。而閬州軌道相關的利益方,卻不能少付一點‧‧‧‧‧‧畢竟陳家在閬州也不是一手遮天。

族人都還有公務,借休沐的時間坐一起談一談,也是先給大家提個醒。在陳琦心里,也偏向于等等調查結果的想法。

陳家在閬州軌道上的做法,不是國朝的個例。他相信,有同樣利益的臣工,在這事上不會袖手旁觀。而官家就是威信在盛,也不會觸犯眾怒。無非是做個出頭鳥罷了,一旦此事結束,做出頭鳥的受益也同樣會豐厚‧‧‧‧‧‧人情有時候比錢財更有價值。自己家扛了雷,臣工們自然就承情。

這是國朝的現實,也是大宋根深蒂固的認識。要說國朝無世家,也是對的,可國朝有士族階層。在部分或者說多數士族的認知里,這個階層在一定程度上是同仇敵愾的,哪怕是遇上皇家也一樣。

這也是現在李常糾結的地方。

「怎麼查?查什麼?」

李常召集成都府路的監察衙門官員也在商討此事。

「總衙下令,查是必須查的。」

這就是廢話!

「監察衙門的職責是針對國朝一切不法事,不折不扣的執行詔令。畏首畏尾不是我等監察官該有的。」

富韶隆因為富弼沒在成都府任過職,又因為富弼是內閣,入監察衙門後,在成都府任職,且沒有下郡縣。針對此事,他曾有心給父親取信,考慮到監察官職責,他打消了那個念頭。

富韶隆的話雖然也沒多大用,倒是讓李常有了主意。也是,監察衙門只負責調查,又不需要做出處罰。既然有上峰的命令,他們成都府只需要查即可。

「諸位同僚,這次閬州軌道事件,應該是當下國朝關注度最高的事件。作為成都府監察衙門,這一次是一次考驗。」

「相信此事涉及的問題,諸位在心里也有底。所以,這一次,我成都府監察衙門必須嚴格執行國朝的相關條令條例,在調查時不得越軌,不得違規,不得使用任何超法令授權的手段。」

「調查務求詳盡,程序必須合法。要調查出事件的真實情況,還不能有任何被人非議的首尾。」

李常給這次調查定了調,直接安排了介入調查的人員‧‧‧‧‧‧以成都路監察衙門為主,讓成都府路所有郡縣的監察官都有參與,並且,李常挑選的人員,還都是有士族跟腳的官員!

不就是借勢嗎?咱也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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