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八七章 倒霉孩子

作者︰布袋外的麥芒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王安石應該不至于這樣下作,倒是他那個兒子王,就不好說了。

在趙曦听聞此事時,就全然明白是怎麼回事了。可以說整個監察衙門,整個朝堂都被王利用了。

王這機會逮的太準了,幾乎把朝堂所有人的反應都計算進去了……這孩子,身體剛剛好轉,就不能注意休息嘛?

也真的怪蘇軾太率性了。

監察衙門開衙,朝臣們的目的是為了月兌開皇城司干政的可能,這一點幾乎是眾所周知的。

同時,朝臣們也在觀望,看這監察衙門是不是雷聲大雨點小。

蘇軾的這事,放以前,估計連彈劾的人都沒有,可放在這檔口,味道就變了。

用一個士林文壇具有盛名的蘇軾,來試探一下官家推動監察的底線……估計有不少推波助瀾的。

說到這,這蘇軾其實就是個倒霉孩子。

名頭大,正好祭刀。

對于朝臣而言,如果蘇軾這事放過去了,那挺好,大家以前怎樣,以後還怎樣。

若蘇軾這事,監察衙門真辦了,諸位也就知道了朝廷的底線,不存在刮風的可能,那就需要收斂各自的行為…~畢竟這是全體朝臣集體要求推行的,誰也不好意思拉出來再吃回去。

趙曦也想看看,看看範純仁的立場,看看朝臣對監察衙門的態度……

持強、瀆職、輕佻,這是開封府監察衙門調查後的結果,這不涉及刑名,就與大理寺和刑部無關,是完全由總監察衙門提出處理意見,並由朝廷批準執行即可。

「陛下,蘇子瞻之為,並未造成任何人受損,本意也是為弱者聲張,何談持強凌弱?此事若朝廷處置,有失公義。」

司馬光還是一副討人嫌的臉,直蹦蹦的請奏。

「司馬相公以為如何?」

趙曦沒表態,只是平和的問司馬光。

「訓誡即可!」司馬光一點都不客氣,直接指導了這事處置的方法。

「集議吧…~召相公們以及範總監察、市易寺議政廳議事。」

「陛下,此事由陛下獨斷專行即可,無須集議。監察衙門查證,而陛下赦令,雖蘇子瞻行為適當,陛下予以訓誡並免其處罰,于士林文壇也是美談。」

趙曦有意開口跟司馬光說道說道,可一想司馬光那性子……感覺沒法開口。

確實,君王有赦免權,可司馬光認為此事由他獨斷專行,這本身就是往坑里推他趙曦的想法。

想來司馬光也清楚這是監察第一案,也明白如何處置高于處置本身,他也熟悉監察條例。

從表面上看,讓君王獨斷專行,這是在推崇皇權,可同樣也是在毀監察體系的根基…~還是讓他趙曦去毀。

唉……司馬光還是專心修史比較好。從記載來看,這老小子除了把文人爭斗上升到砍頭的程度,就是送給西夏大片的土地。政事還真沒可以書寫的。

相公們來了,富弼臉色不好看,把不爽表現出來了。韓琦估計有看熱鬧的心思,文彥博一如既往的事不關己。

韓絳和呂公弼有些擔憂,而範純仁則是惱怒,不爽的情緒比富弼還明顯…~估計他也感覺被人利用了。

因為,王安石很坦然。

「陛下,以監察條例職守款第三十六條,蘇軾蘇子瞻存在瀆職、持強和輕佻理政嫌疑。依律免去原差遣,由朝廷另外任用,但新差遣不得高于原差遣,以示警戒。」

範純仁即便是不爽,他也不會丟掉原則,更不會因為自己的情緒而讓監察第一案胎死月復中。

從他奏報的態度看,他還是要將此案辦定……似乎這樣是王的目的所在。

可放過此案,不僅僅是監察衙門從開始便崩塌,說不定王安石那個妖孽的兒子也在背後看笑話……因為身體的原因,他已經被仕途拋棄了。

早先如他這樣情況的士子和子弟很多,這一次監察衙門開衙,整個國朝幾乎找不到有官無職的閑人了,除了他王。

王其實是個可憐人,空有一身的才華,卻被身體限制,造就了他並不寬闊的心胸。

「諸位相公以為如何?」

範純仁是總監察,匯報情況多于議事。其他人……一時間竟然無人開口。

「司馬相公以為,朝廷赦免將成就士林美談…~」

「陛下,萬萬不可……」

「陛下,不可!」

範純仁與王安石同時開口了。

「陛下,此案不大,但意義重大,關乎著監察衙門的將來。絕不可輕易放過!」

範純仁的耿直並不比王安石和司馬光差,這話說的相當清楚了。

「陛下,如總監察所言,朝廷初試監察體系,若第一案便虎頭蛇尾,勢必影響未來監察官辦案的情緒,同時也會給朝臣造成有商討的余地。」

「無論如何,此案必須處理,還得是從嚴從重從快處理!」

如果撇開王背後攛掇的嫌疑,王安石的這話確實是忠言。

「恐怕是事出有因吧?陛下推動監察衙門,並不是讓監察衙門淪為臣工斗爭的工具,不可以讓別有用心的人打擊異己,黨同伐異!」

司馬光指桑罵槐,趙曦沒攔著,富弼也沒吭聲,王安石本來黝黑的臉……哦,還是那樣黑,看不出是不是紅了,不過他也一樣沒反駁。

誰接茬說誰!估計司馬光準備了好些詞吧?結果王安石一點都不心虛。

這事吧,得讓王安石清楚,沒人是傻子,都明白是怎樣回事。

吳安持的內參文章,不能撇干淨王府的趙曦,同樣也不是懷疑王的證據。是不是王鼓搗……不需要證據,只需要大家覺得。

蘇軾這案是要辦,可朝廷被利用了也是事實…~當然,還是因為蘇軾的行為讓人抓到把柄。

「陛下,市易寺認真審核過劉姓商賈與含香樓的契約,劉姓商賈屬于買斷留香的一年的樂籍。按大宋刑統,這一年留香將為奴籍,一年後,此留香可轉民籍。」

「且,市易寺在審查含香樓買賣契約時,得知該歌妓已然隨劉姓商賈離去,只等開封府發放文憑……」

呂惠卿把蘇軾案最後一點輕放的可能給堵死了。

相信在這個檔口,呂惠卿絕不敢去深度介入,絕不敢以任何理由恐嚇留香。也就是說,留香真做了定義她那個行業的事…~無情。

蘇軾的行為已經沒有成為士林美談的基礎了,因為留香做出的決定,代表了人家是著急到劉姓商賈家為妾的!

這個倒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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