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 一切責任我擔!

活埋荒野活埋?

這段記憶,陡然與魔都發現的那張紙條內容又聯系上了!

嘿,這被削的,講究!

上一段「地下微笑」後,他記起了法醫技能,不知道這次還會有「福利」不?

腦袋還流著血,周南仍不忘不著調,其實哥們兒「掛」夠多了,倒也不必次次放送。

這貨似乎完全忘記了自己當初是怎麼「苟」過來的。

本是隨便的調侃,但好像還真有?

周南不得不暫停得了便宜賣乖的想法。

因為「福利發放人」許母,在見血後,只是稍微楞了下,就又瘋狂了起來。

人間悲劇。

一場謀殺,許家三口一下子少了倆,這打擊對任何常人來說,都是不可接受的!

在呂德雙口中,許勝利並不無辜,許樂的性格也很彪,似乎還和社會上的一些人有什麼聯系,也不是常規意義上的好人。

但事實上,其中對錯對于許母來說根本無關緊要,她現在一心只想和這個殺千刀的呂德雙同歸于盡。而試圖阻攔她的,都不是好人!

你永遠無法想象,一個人絕望拼命時氣力有多大!瘋狂間,不想下重手傷到她的張高明師徒,差點被掙月兌。

周南也顧不上想那些有的沒的,一腳踹開動作略顯遲緩的小張,上前一步,趁許母主要注意力放在掙月兌張高明師徒身上,猛的一把奪下了鐵鍬桿。

小張,「???」

要不是知道不可能,他直以為是老大的「報復」。好吧他有罪,可能的話,他希望挨那一鐵鍬的是他自己。

沒了「武器」,仿佛失去了最後希望,許母放棄了掙扎,失聲痛哭起來。對比隔著「警牆」呂德雙平靜甚至帶笑的面龐,畫面格外違和。

這塌馬心理變態吧!

殺了人家父子倆,面對家屬居然半分愧疚都沒有嗎?

再度恢復部分記憶,得空的周南瞅到眼前這一幕,仿佛忽然有了不一樣的判斷。

絲絲鮮血,順著額角流淌而下,搭配剛奪在手的鐵鍬,嗯別說,還挺別致的。倒也不能昧著良心說勇,因為這傷,它就比較烏龍。

跑題了。

說回判斷,之前周南就覺得呂德雙的行為有些反常,但因為小張和章姚斌的「亂入」,將其模糊為「路盲」一笑了之。

事實果真如此嗎?

從當前呂德雙的表現來看,不排除其具有反社會人格。擁有這種犯罪型人格的人,通常缺乏道德觀念,缺乏罪惡感。

他們以自我為中心,對自己造成的影響或者後果,不會有任何感覺,也不會從中明白什麼道理,更不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哎等等,周南中斷了下,他自覺自己之前可不會這種一套一套的理論,這就是他剛記起的東西?所以這次恢復的,看似與心理側寫有關?

這段暫且擼過,時間不允許他仔細研究,回到當前。

不可想象,一個如此有規劃性的罪犯,會犯迷路這樣一個低級性的錯誤。

之前他們都認為呂德雙在萬豪703是意外中斷計劃,但如果電話約出許勝利,本就是原定計劃中的一環呢?畢竟他不可能在賓館殺掉所有村民,預定的殺人手法,也絕不可能只有一個!

這邊廂,周南思路越理越順。

那邊回魂的小張,則在決定回去少吃點飯,多運動運動,這次不但被重案那邊的鄙視,居然還被自家老大嫌棄了。

說到老大,小張不由自主的看了過去,卻見他們頭兒不知想到了啥,面色變了又變。

這可神奇嘿,什麼時候見過他們老大變臉色?再說了,嫌犯都抓住了,還能有什麼了不得的大事值得變?

周南絲毫不知道自己這位下屬剛立下的減肥大計,他迅速問道,「你們是在哪兒踫到的呂德雙?」

「就山上林子里啊」,小張看上去是回答了,卻又好像什麼都沒說,對于一個路痴,你實在不能指望他說出什麼方位。

周南果斷放棄,看向了一旁的章姚斌,後者不明所以,卻還是快速答道,「靠近山頂吧,再往上好像有個什麼房子,離得遠看不太清。」

「應該是水倉。」伴隨著高分貝哭聲,被請來做許母思想工作的村書記主動回答。

周南,「!!!」

「那個山後腳下,有個小水庫,蓄水後通過水泵往山上過濾水倉供水,淨化後供我們周邊幾個村鎮使用,當年修的時候,我們村每戶還出了六百塊錢呢」

村書記還待繼續,周南卻火速打斷道,「立刻通知村民,不要飲用山水!」

「什麼?」書記有點懵,這都哪跟哪?

一旁的張高明到底老刑警了,稍一凝滯後不敢置信的反問,「周隊,你是,懷疑呂德雙,在水里下了毒?」

差不多一字一頓,足可見其內心的震驚!

這可能嗎?要知道那可是周邊好幾個村的水源,不單單指通許各莊村吶,別的村和他又沒仇沒怨的,得是多喪心病狂才會如此不管不顧?

村書記踟躕問道,「您有證據嗎?這可不是鬧著玩的,我們村委會雖然算不上政府機構,但想順利開展日常工作,也是要樹立威信的,不能瞎發通知,而且你說的事情,不止涉及我們一個村,這樣的話就要聯系鎮政府,請示領導」

我去!

分秒必爭的時刻,他去哪變個證據出來?

但在信息傳達速度這塊,基層政府和村民組織的優越性無可取代,必須仰仗。

要說證據,目前也不是一點沒有。

一是呂德雙的心理,你們不是說我破壞水源嗎?那我就破壞給你們看!

二是在他說出「不要飲用山水」時,呂德雙眼中閃過的不敢相信,也很能說明問題。

再來,還有什麼,比投毒能更有效的短時間內殺掉一個村村民的方法?

然而,以上都是主觀性判斷,並不能作為直接證據。

直接證據當然也有,就在山上的水倉,一看即知,但隨著嫌犯逮到,那邊的人早撤回了。

現在再去,到山腳下的三公里倒是簡單,開車分分鐘到達,但爬到山頂,沒半拉小時能做到?

自找到呂德雙到現在,個把小時總有了吧,誰知道他往水塔里弄了什麼玩意兒,又流入了多少戶人家?現在可正是下班做晚飯的時間啊!

「盡快聯系,一切責任我擔!」

周南頭一次體驗到血壓飆升感,這都火燒眉毛了,咱就先別管誰的責任這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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