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節 詭異的《婚姻法》

作者︰黑天魔神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我覺得你這根本不是結婚,而是找了個老爺,把自己賣過去當丫鬟。」她毫不客氣地說。

看著滿面怒意的蘇小琳,卓苗苗又哭了起來︰「琳琳,我好命苦,找了這樣一個男人。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可他根本不管我的死活。我是真不想跟他過了,可是仔細想想,又覺得為難。」

蘇小琳腦子里全是問號︰「你猶猶豫豫的到底在想些什麼啊?他們鳩佔鵲巢住著你的房子不說,還要你幫他養活一家老小……苗苗姐,你是不是被阮王春灌多了迷湯,連自己該干什麼都不知道了?」

卓苗苗犯難地低聲嘀咕︰「如果離了婚,我的房子就得分他一半。這三套房一下子去了一套半,我和我爸媽住哪兒?」

「等等!」听到這句話,蘇小琳猛然睜大雙眼︰「你說什麼?三套房分他一半?這是什麼意思?」

卓苗苗弱弱地回答︰「夫妻離婚,財產分割,一人一半……法律上是這樣規定的。」

蘇小琳感覺渾身血液上涌,嗓門也驟然大了起來︰「誰告訴你的?」

卓苗苗抬起頭,圓圓的胖臉上有些驚訝︰「《婚姻法》是這樣規定的啊!」

「這不可能!」

蘇小琳下意識反駁。她隨即想了一下,疑惑地問︰「苗苗姐,《婚姻法》上根本沒有這樣的規定。你究竟是從哪兒看到的?」

「我這里就有一本。」卓苗苗說著,離開沙發站起,轉身走進臥室。出來的時候,手上已經多了一本《婚姻法》。

「你說的奇葩規定在哪兒?給我看看!」蘇小琳迫不及待地問。

話剛出口,她忽然發現自己犯了個錯誤————卓苗苗說的其實沒有錯,離婚的確要對夫妻雙方財產進行分割。可問題是,卓苗苗這邊的三套房子與阮王春無關。自己受主觀意識影響,下意識進行代入。

「這兒!」卓苗苗翻開書頁,指著其中的文字︰「我真沒騙你。」

蘇小琳凝神注視著那行文字。

卓苗苗說的沒錯,字面意思也沒有誤解。

抬起頭,蘇小琳的語氣略有緩和︰「苗苗姐,你可能誤會了。財產分割指的是雙方共有部分。現在這三套房子都是你的,房產證上標注的日期在你們結婚之前,房本上也落著你好你1媽媽的名字,與阮王春沒有半點關系。別說是一套半了,就連一毛錢,他也分不到。」

「不……不是這樣的。」卓苗苗有些發急,說話也變得結結巴巴︰「結婚以後雙方財產就變成共有,除非婚前做過財產公證。」

「你听誰說的?」蘇小琳感覺三觀再次遭到嚴重沖擊。

「阮王春說的。」卓苗苗再次翻開那本《婚姻法》,指著其中的一頁︰「國家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

蘇小琳接過書,疑惑地看著紙頁上的文字。

工整的印刷鉛字,的確有「夫妻婚前財產,婚後轉變關系成為共同財產,離婚後平均分割。若故意隱瞞,或拒絕財產再分配,交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視具體金額與情節惡劣程序,判處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監禁。」

蘇小琳覺得一定是自己的眼楮出了問題,要不就是自己的邏輯思維出了問題。

她百分之百確定︰《婚姻法》里根本沒有這一條。

開什麼玩笑,我老公就是警察,而且還是連續榮立一等功的警察。身為警嫂,就算自己沒能通讀所有法律條文,可一些基礎性的法律法規還是很清楚,絕不可能弄錯。

她把手上的書合攏,翻轉到背面,再倒過來翻開扉頁,發現紙張很粗糙,甚至有些微微的扎手感。

印刷字體也有些別扭,行間字距遠不如書店里買到的那種看起來清爽,就像小作坊里弄出來的劣質印刷品。

「這本《婚姻法》是哪兒來的?」蘇小琳已經有幾分確認,她揚起書本問卓苗苗︰「別告訴我,這是你從外面買的。」

「是阮王春拿給我看的。」卓苗苗回答︰「他說既然都談到離婚了,我還是應該好好了解一下相關法律,免得到時候去了民政局又哭又鬧,大家臉面上都不好看。」

「他還是很周到的嘛,連這個都考慮到了。」蘇小琳冷笑道︰「苗苗姐,我覺得你還是應該找個律師。」

「律師就算了。」卓苗苗搖搖頭,臉上露出懼怕的神情,聲音壓得更低了︰「阮王春說,他手里有我爸的證據,主要是違規操作,還有對一些事情的私下處理。他說離婚這事兒低調處理就行,沒必要鬧得滿城風雨。如果我答應就這樣分開,他可以考慮分割財產的時候多給我一些。如果拒絕,就把我爸的那些黑材料公開……琳琳,我今天找你過來就是為了這個。你說說,我到底該怎麼辦啊?」

「苗苗姐,我記得你大學學的是程控專業吧?」蘇小琳問。

卓苗苗點點頭,有些不解︰「你問這個干什麼?」

「你平時看電影和電視嗎?」蘇小琳又問。

「看。平時沒時我就刷韓劇。」卓苗苗的回答很樸實。

蘇小琳皺起眉頭︰「只看韓劇?」

「國產劇沒意思。」卓苗苗道︰「我懷孕以後只能呆在家里,平時看看韓劇,沒別的消遣。」

蘇小琳感覺對話很難繼續下去︰「那你總不能一直看韓劇吧?別的也得看看啊!比如新聞之類。」

「馬桶台的娛樂節目我也看。」說到這個,卓苗苗的眼楮亮了起來︰「我看的韓劇都是馬桶台推薦的。」

蘇小琳抬起手,止住正打算滔滔不絕的卓苗苗,指著那本《婚姻法》︰「苗苗姐,這本書是假的。」

卓苗苗一下子沒反應過來︰「假的?」

「我的意思是,內容是假的,偽造的!」蘇小琳加重了語氣,直接翻開之前的頁面︰「尤其是這部分條文,全是假的。」

「不可能吧?」卓苗苗拿起書,翻了一下,難以置信地問︰「書還有假的?可是我看這上面的條例,還有關于夫妻財產的分割都沒有問題。還有,我問過幾個朋友,他們都說離婚就必須平分雙方財產。」

蘇小琳耐心地解釋︰「問題是,三套房子都是你的,跟他阮王春沒有半毛錢關系。」

卓苗苗怔住了。

「……我的……都是我的?」她感覺腦子里很多東西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當然是你的。」蘇小琳板著指頭數給她听︰「你看這套,是你1媽單位上集資分的福利房;這套是你結婚前貸款買的;還有這套,是你外婆的遺產……這些房子阮王春一毛錢都沒有出過,跟他有什麼關系?」

「可是……」卓苗苗舌忝著嘴唇,干巴巴地說︰「我爸說了,夫妻離婚,必須均等分割雙方共有財產。我爸以前在單位上是科長,他不會弄錯的啊!」

蘇小琳眉頭皺得更深了。她想了一下︰「苗苗姐,你把叔叔叫出來,我問問他究竟是怎麼回事?」

卓父是被卓苗苗和老妻從臥室里攙出來的。

人老了病就多,身子弱。然而卓父之所以變成這樣,起因還是阮王春這個女婿。

「他一直說要離婚,我被氣壞了。」

「這婚是說離就能離的?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總有磕磕踫踫的時候。我是過來人,可以理解。可阮王春不能把他一大家子都弄到省城啊!他爸媽和兩個妹妹都沒有工作,又不願意出去干活,整天住在家里,就靠他一個人養活……再說了,苗苗是我的女兒,又不是他們家的佣人,現在生了孩子,阮王春他非但不給女乃粉錢,還反過來每個月要苗苗給他兩千塊,憑什麼啊!」

「這幾本《婚姻法》是阮王春拿來的。我仔細研究過,這國家法律不能觸犯,既然規定擺在這兒,就得照章執行。可這……我在單位上干了幾十年,還有苗苗她媽,我們辛辛苦苦一輩子,好不容易才攢下這點兒家底。三套房啊,憑什麼離婚就得給他阮王春一套半?憑什麼啊?」

卓父一直在碎碎念,蘇小琳也是听得滿頭黑線。好不容易等到卓父絮絮叨叨把話說完,她總算是明白了對方想要表達的意思,也終于明白卓苗苗一家人那種奇葩的想法究竟從何而來。

卓父以前的確是公務員,退休前的行政級別是副科。

可他這個公務員不像如今的年輕在職者,是通過一次次選拔,憑自己實力考進去的。

很多年前,政策一刀切,設置了「考公」的嚴格限制。按照當時的政策,原先在省、市兩級機關單位的老人,全部劃為公務員身份。就算沒有,也按照參公管理享受待遇。

卓父是中專學歷。現在看來的確沒什麼了不起,可在幾十年前他剛入職的時候,卻是真正的高學歷。

那時候的國家法律與現在區別很大。尤其是《婚姻法》的各種條例增補與修改,前前後後變更了多個版本。

人類對世界的了解有很多渠道。卓父在單位上工作的的那個時代,信息來源主要是報紙和各種刊物。他養成了看報的習慣。即便是現在,智能手機全民普及,對他仍然沒有絲毫影響。區別在于從前在單位上看免費報刊習慣了,也習慣于每天出去買菜的時候順便在報刊亭上買份晚報……現在市內的報刊亭大多已經取消,「報紙」這種東西只能去郵局訂閱,偏偏卓苗苗父母都不願意訂報。

簡單來說就一句話︰積習難改。

他們習慣使用舊式手機,也就是所謂的「老人機」。

最後,就是身份的問題————卓父一直認為自己是官員,退休以後仍保持著這種邏輯。他不喜歡別人管自己叫「老卓」。與朋友外出、聚會的時候,總是感慨「我們那時候多麼多麼好」、「現在的年輕人一代不如一代」、「社會主義不是這麼個搞法」、「在這麼下去要出大問題。」

可究竟會出什麼問題?卓父自己也不明白。

偶爾遇到單位上的人,客套的叫他一聲「卓科長」,卓父會覺得陽光明媚,不光是當時,就連過後的好幾天,甚至一個多星期,都覺得神清氣爽,一口氣爬二十樓,腰不酸腿不軟。

退了休,就沒必要繼續研究國家政策,深度各種行文。

人老了,就會擺資格,以過來人的心態和眼光看待世事。

與卓苗苗不同,卓父從不看馬桶台的娛樂節目,他最喜歡看六公主在特定時間播出的流金歲月。

《婚姻法》這種東西對他來說實在過于遙遠。他從未想過要與老妻離婚,也沒想過女兒和女婿有一天會鬧到這種地步。

所以當阮王春拿著幾本《婚姻法》來到家里,擺在茶幾上,翻開書頁,指著相關條例冷嘲熱諷的時候,卓父才猛然醒悟︰變天了。

一家三口,誰也沒有發現其中的問題,誰也沒有對阮王春的話提出質疑。「分割財產」這句話以前是听說過的,電視里的悲情節目也經常涉及。可听說歸听說,這種事情真正落在自己身上的時候,卓父終于感覺刀子捅在自己身上,慘痛到極點。

從那天起,他就病了。

一套半的房子,至少價值兩百萬。

憑什麼要分給一個外人啊?

可《婚姻法》上明明白白就是這樣規定的。

……

蘇小琳從未感覺像現在這樣渾身充滿斗志。

她極其耐心的為這家人普及法律常識。

拿出手機點開相關頁面,撥打虎平濤同事的電話,從網上下載真正的《婚姻法》,並截取其中的關鍵條文頁面,多番對比……終于,兩個老人外加卓苗苗,終于相信阮王春拿來的那幾本《婚姻法》是假貨。

「這個臭不要臉的混賬,他良心讓狗吃了!」

「真是瞎了眼,怎麼會把咱們閨女嫁給這種人?」

「我要去單位上告他,讓所有人都知道他的真面目。」

「這個該死的騙子!離婚……他也不想想,苗苗是孩子的媽啊!那可是他的親骨肉!」

7017k

溫馨提示︰方向鍵左右(← →)前後翻頁,上下(↑ ↓)上下滾用, 回車鍵:返回列表

投推薦票 上一章章節目錄下一章 加入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