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回家

5月16日。

在美利堅呆了整整一個月的時間。

王辰今天履行承諾,準時來到時代廣場。

當初那個分開的椅子旁,七個流浪漢早已等待在這里。

看著七個流浪漢,王辰愣了一下。

原本下飛機的時候,七個漢子統一著裝,一襲黑色大衣,配合著眾人足夠挺拔的身軀,在別人的眼里也是足夠帥氣的帥小伙。

但是現在,路上的行人看著邰志義七個人的時候,眼中都是閃過一絲厭惡,遠遠地避開。

甚至這幾個人邋遢的王辰已經有些認不出他們。

邰志義的斜長劉海從額頭上垂落下來,變成一捆一捆的酒紅色髒辮,耳朵上帶了個黑色耳環,胸口上外帶著掉漆的金色十字架項鏈,一身黑色風衣也多出幾個大洞,破爛不堪。

其他幾個漢子也是跟他差不多的打扮。

就高林好一點,還是一副短寸發型,身上穿著黑色連帽衛衣,只是將整個臉隱人帽子中。

不過王辰注意到高林身上比邰志義幾個人更髒一些。

幾個人看到王辰的時候,眼中飽含淚水,表情里又著黃花大閨女受委屈,幽怨的表情。

「辰哥,你知道我這30天是怎麼過的嗎?!!」邰志義哽咽道︰「你一個人吃香的喝辣的,留著我們兄弟七個在這里受罪!」

「第一天夜宿街頭……」

「第二天,第三……我們繼續夜宿街頭……」

「你知道……七個異國他鄉的漢子蹲在街頭牆角旁……仰頭看著牛約凌晨五點的月亮……那種感覺嗎?」

「因為我們不懂英語,找不到路,我們甚至不敢離開廣場的KFC太遠,生怕找不到吃的。」

「被逼無奈,我們苦學英語,終于認識路,找到一家賓館……」

「但是!!」

「我們沒有錢啦!」

「……」

看著幾個漢子激動的樣子,王辰拍了拍邰志義肩膀,有些好奇道︰「最後你們怎麼活下來的?」

一人三百美金也是王辰自己想過的,要是給多的話,他們一直拖到一個月,對于學英語沒有幫助。

所以七個漢子一人三百美金只能撐過最開始的半個月,到最後就要靠他們自己賺錢了。

為了不餓肚子,為了不露宿街頭,他們幾個人第一個要經歷過的問題,就是語言障礙。

對于這個賺錢的過程,跟眾人現在變得如此‘潮流’的樣子,讓王辰有些好奇。

「不還是為了生活,逼的嗎?」邰志義吐槽道︰「好不容易懂點英語,但是沒有錢了,那時候別說找個干淨的地方睡覺,就連吃飽肚子都成一個問題了。」

「沒有辦法,只能加入幫派了。」

「啥幫派?」王辰疑惑道。

說到這里,邰志義有些不好意思的模了模頭,「嘿嘿,我臨時加入了街頭嘻哈幫。」

實在沒有錢吃飯的時候,開始商量賺錢的門路,原本他們幾個人開始打算去刷盤子。

但是很難受的是,沒有人接受他們,因為他們是游客。

最後邰志義逼的沒有辦法了,正好看到街頭嘻哈表演的,就停下去觀看。

這一看不要緊,一看發現了原來在那里蹦蹦跳跳,嘴里喊著幾句fucy you ,就有路邊的行人打賞,邰志義承認自己心動了。

然後就過去套近乎……

最後通過當托,拍馬屁,威脅恐嚇……等等手段後,成功加入街頭嘻哈幫。

半個月前更是安排進來三個有表演天賦的兄弟進入嘻哈幫中。

「所以這樣你們堅持到了現在?」王辰有些佩服,他可是知道邰志義的唱歌水平的。

「我帶著幾個兄弟加入了流浪漢幫。」高林臉抽了抽,悶聲道︰「本來邰志義也準備給我們安排進去的,但是那些人考核的時候,覺得我們沒有表演水平,就拒絕了我們。」

「沒有辦法,我看街頭流浪漢蹲在牆角,面前放一個盆,就有路過的人仍錢,我也過去試試了。」

「然後賺到錢了?」王辰問道。

「沒有。」

瞪了一眼旁邊幸災樂禍的邰志義,高林說道︰「有人過來攆我,說那一片是他們流浪幫的地盤……」

「然後流浪幫的人暗示我身上穿的太干淨了,我就將風衣月兌了送給那人……」

「之後就加入流浪幫了。」

看著七個漢子有些心酸的樣子,王辰也有些感覺是不是自己做的太狠了……

也不嫌髒,摟著幾個漢子肩膀,笑道︰「兄弟幾個辛苦了,今天晚上好好玩,不醉不歸,明天回家!」

听到明天回家,幾個漢子聞聲頓時興奮起來。

「噢耶!回家!」

「辰哥萬歲!不醉不歸!」

「回家,我要俺娘做的豬油蔥花拌飯!」

幾個漢子紛紛架著肩膀,一臉放肆大笑,絲毫沒在乎路過行人怪異的表情。

……

金鼎會所,天字一號包廂,吳賓有些拘謹的坐著。

他明顯發現,吳瑩這一段時間的心情不是太好,動不動發脾氣。

就連是他,現在都怕觸到吳瑩的雷線。

「沙場,沙場!跟你說過多少次!」吳瑩冷聲道︰「采砂協會的事情,過了幾個月了,現在還沒有一點動靜。」

「你推薦的王辰,現在更是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一問三不知,你說要你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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